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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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第1页)

他也是陈家第一个吃公粮的人。

一家人正愁给这孩子说个什麽对象的时候,他自己带人回来了,说是大学同学。

陈家一看小姑娘长得文文静静,又同为名校的高材生,当下就特别高兴,陈家一下子又多了个大学生,高兴得陈妈妈到处跟街坊邻居们炫耀。

陈家本来以为小姑娘也在公家单位,结果林兰表示她看好南边的发展,所以才来粤城大显身手,要为建设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陈家人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回过味儿来细想想,要是林兰做生意是把好手,以後自家这摊子也算有人能看顾着了,儿子不是做生意的料,儿媳妇聪明点儿也是个好事,等她在给家里生个大胖小子,那岂不美哉!

於是林兰很顺利地订了婚,拿到了投资,还把倒腾摩托车配件的二哥林爱军也拉来帮忙,完全就是当年他们干包子铺的翻版。不过这回有林兰亲自坐镇,她偷偷在汉州市摸清了林珊店里的套路之後,回来就照搬一切。

卖得衣服价格却比「红珊」便宜一些,一时间倒是在粤城爱美的姑娘圈子里,掀起一阵小旋风。

阿英作为土生土长的粤城人,对服装市场很熟悉,谁家开了零售店本来也不是什麽稀罕的事情,不过当她陪着好姐妹去闲逛的时候,看到陈炳忠家开设的这家「祖兰服装店」後,她瞬间就黑了脸。

自家公司的「红珊服装店」是什麽样子,阿英再熟悉不过了。她忍住冲动,不动声色地陪着好姐妹进到店里,进行了一次「卧底」购物体验。

这店门脸在外头看着挺大,进去之後发现比「红珊」小不少。装修风格很类似,摆设也差不多,但是做工差远了,灯光也不行,售货员培训得也没有她们的好。

不知道是为了跟「红珊」区分开,还是没找到同样的漆调色,背景墙的颜色非常深,不怎麽好看。单看她整个店不觉得有问题,甚至在粤城都挺新鲜的,不过只要在「红珊」体验过一次就知道这其中的差别了。

而且,「祖兰」店门口也没有设置等待的区域。虽然店里人不是很多,但是也有些挤,感觉那三个售货员都快忙不过来了。

服装基本一看就都是陈炳忠那儿的货,搭配起来也还可以,不过按阿英现在的标准则是过不了眼的。

逛了一圈儿离开之後,她先让公司的人打听了一下这个店的具体情况,才打电话跟林珊汇报。

一开始林珊以为只是众多抄袭店中的一家,等阿英报了店铺的名字後,她瞬间就无语了,「经理是不是叫林兰?」

「是!」阿英不是很清楚林珊家的恩恩怨怨,惊讶道:「姐你认识她?!」

林珊简单解释了一下两家的关系,正要继续开口,那头的阿英就忍不住开骂了,说的还是粤城方言,听得林珊一知半解的。

「好了,咱先找找工商那边的人,如果不行再用别的办法。」

阿英气愤地应了,还是忍不住说了句「好不要脸」,跟着又问林珊,「姐,咱『红珊』为什麽不在粤城开啊?」

林珊不是不想开,而是想等服装全部自制之後再开。

原本她的计划是快速拿下华北後,进军沪市,最後才是粤城和深城。

这年头的一切商品,都牵扯到一个信息差的问题,信息差越少的地方,商品越难叫上价格。服装也是如此,全国基本都在这儿进货批货,她卖那麽多贵的话,生意一定不会太好。

不如等品牌正式建立起来,GG打满全国之後,再华丽地进驻。

第158章女装大片儿

阿英听完林珊的计划後,忍不住感慨:「姐你真是太聪明了!」

她们公司才看不上「祖兰」那种不入流的小店,做出那种下流的事情,真是恶心至极,就这还大学生呢,不嫌丢人!她们公司不在乎这些小贼,她们要的是一鸣惊人!

林珊夸奖了阿英几句,让她把主要精力放在做服装上面,林兰那边的情况抽空跟进一下就行了。

在这种遍地是黄金,又没有那麽多约束的年代,抄袭别人丶做假冒伪劣能挣到不少钱,很多人就是靠这个发家致富的。这是这个时期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不是林珊一个人能解决的。

现在的林兰对她来说,就是众多抄袭者中的一个。如果非说有什麽特殊的,那就是如果是别人抄袭侵权,赔款可能会比她少一些。

林珊次日去汉南省会看了一下新店的装修情况,由於十一月底要开业,因此每个人的任务都不算轻。不过杨艳和钱伟领导的小分队已经开过一家店了,所以再干起来要比之前速度不少。

最新的一批冬装上来之後,服装店的自制率已经达到八成多,林珊觉得是时候正式开展推广工作了。

92年路易威登就会进入大陆市场,跟着後世那几大活跃的奢侈品牌,也会在之後的几年陆续进入,进而开始对本国的传统服装品牌进行强势围剿。

虽然皮尔卡丹在七十年代就已经进入大陆市场,但影响力远不如後世那几个奢侈品牌。

林珊想要趁着这些国外奢侈品牌开始围剿本土品牌之前,率先用经典时尚的服装以及先进的经营模式,攻占全国市场。

这期间势必会有很其他服装品牌,效仿「红珊」的经营和管理,甚至是服装类型。这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不是照抄,她都不会计较。因为正是这种效仿,才能推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这样等国外品牌入驻的时候,本土行业就不会太受冲击。<="<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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