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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天才刚蒙蒙亮。
树枝上的鸟儿都还没有醒来,酷爱赖床的沈觉夏就已经踉踉跄跄地下了楼梯。
“二小姐?!”打着呵欠,从房间里出来的刘妈,见到披散着头发的沈觉夏,吓得一口气憋回了喉咙眼。
刘妈佝偻着腰,咳嗽了好一会儿,才关心地问道:“小姐怎麽这麽早就起来了?是不是肚子饿了?”
揉着眼眶,沈觉夏擡手指了指厨房,“今天我想自己做早餐。”
虽然她不知道要怎麽讨好人。
但网上的教程可多了去了,上面说:只要按照对的方法来,不管多高冷的女生,最後都会对你改变态度。
要想拴住一个人的心。
就得先拴住她的胃。
看到这条的时候,沈觉夏立马就记在了备忘录上,确实——每家好吃的餐厅都会让她念念不忘。
午餐和晚餐太难。
但做个简单的早餐,沈觉夏还是很有信心的。
“啊?”刘妈张大嘴巴,想阻止又不知道该怎麽开口,最後只好结结巴巴地问道:“那小姐早上想要做什麽?”
沈觉夏的宗旨是:
就算为难别人,也不会为难自己。
亲手下厨只是为了讨季知节欢心,又不是真心想要去她家里当厨子。
略一思量,沈觉夏摩挲着手指,歪头看向刘妈,“什麽最简单呢?”
“小姐!你没开火!”
“小姐,那个是糖!”
“小姐…要不然还是让我来吧?”
折腾一个多小时,终于——出现了一份幸存的三明治。
培根成功煎熟了,煎蛋和生菜的“遗容”不算狰狞,吐司虽然略微有些焦黄,不过也还算看得过去。
知道沈觉夏只是想要给新交的朋友亲手做份早餐,见眼下时间来不及了,刘妈主动请缨,“小姐,要不然你的那份还是让我来准备吧?”
抿了抿唇,沈觉夏斟酌道:“也行,但你别做的太好,用我刚才的用过的那些材料就可以。”
“好嘞!”见沈觉夏同意,刘妈顿时如释重负。
刘妈其实有私心。
小姐的肠胃不好,万一吃了她自己亲手做的东西……
至于小姐的那个同学嘛。
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毕竟同学生病,沈总不会大发雷霆。
“好,那我先上楼换衣服,麻烦你啦。”拍了拍刘妈的肩膀,沈觉夏瞄了眼餐盒里的三明治,自信满满地走出厨房。
换完校服,沈觉夏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想要确认一下时间——结果才发现,她微信收到了好几十条消息。
“绿色。”
“尖椒炒蛋。”
“没有特别喜欢的歌手。”
“讨厌下雨天。”
“喜欢猫,兔子好像也还不错。”
“测出来是istj。”
…
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沈觉夏一条条地往下滑,最後一条信息的发送时间甚至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
她没想到季知节居然会这麽认真地回答,她随口问出的每一个问题。
疑惑和兴奋的情绪。
交织,缠绕。
沈觉夏不懂。
季知节明明不喜欢她,为什麽要熬夜回答她的所有问题?
真是个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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