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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叫花子(第1页)

我的一生,经历说来何止一个离奇,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年少的一场奇遇,获得了常人无可企及的能力,却阴差阳错的成为一个盗贼,这个称不上职业的营生,却令我在一个被人称为影界江湖的领域中,被尊称盗王,这还不是最离谱的,后来竟然还修了仙。

我的一身本事,说来也是神奇,无论是眼力还是手段,都是神乎其神的,比如说吧,闹市中有人牵着一头老黄牛,凭眼力我就能看出这头牛的体内有牛黄,而且就在它的主人牵着它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便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它体内的牛黄取出,且老黄牛和他的主人都察觉不出来,等到老黄牛感觉到疼的时候,我早已经消失于市井的人群之中。

这一切的操作,是手法的精准,眼力的卓绝,最重要的还是出手的度,常言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就这一个快,就是越了时间的存在,无论是偷窃,亦或者是与人对敌,都能在得手的时候,让人无法察觉,很多年之前,在我刚刚学成的时候,遇到一个歹人,想要对我谋财害命的时候,我便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候,割开了他的颈动脉,我还记得,上一秒他还一脸邪笑的用长刀指着我,下一秒脖颈处的鲜血就喷射出去好几米远,他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一脸惊恐的按压喷溅着鲜血的脖子,一切已经为时已晚,最终整个人失去了生命的颜色,到死他都没看清,我是什么时候出的手,甚至他更愿意相信,不是我出的手,无论什么,这个谜团也只能陪他一起腐朽。

我的世界,远比普通人眼中的离奇,你要问我,我处在什么世界,我不能说,因为我的世界,有它自己的规矩,不在其内的人,我不能如实相告,所以,我只能奉劝普通人,不要企图窥探,也许知道的那一刻,便也到了生命的终点。

因为我的世界,是不能告诉外行人的,如果告诉了,那只能去抹除痕迹,这也没办法,如果自己不做,那么被做的就是自己了,既然要叙述我的经历,我便把这个神秘的世界叫做影界吧,它并不是脱这个世界以外的某个地方,而是由一群神秘人,有着各种异能的人组成的世界,更像是江湖或者武林,总之,高手在民间,只是您看不到而已。

现在是哪一年,我都忘了,曾经也无比的风光,不过那些现在看来都浮华掠影的可笑,无数次闭上眼,总能想起当年经历过的那些狂风骤雨,可能有人会问,说得这么邪乎,还不是做过小偷吗?其实不然,成为盗王,并非我所愿,我想说的并不是巧取豪夺的偷盗,而是一门功夫到达化境的心路历程,如果偷盗只是为了自己,那即便手法再高明,也是令人不耻的毛贼,如果将这通天的手段用到正道,也能利己利他,甚至救国救民,甚至可以夺天地气运羽化飞升。

遥想当年,大水,津港城外十里坡河堤面临着决堤的风险,主持水务的官员,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年迈的老河工,经过一番勘察之后,老河工说道:这下面有一头重达千斤的大海蛇正在撞堤坝,而且大海蛇的周围还有七只巨龟围绕着护法,不出三日,必将决堤,届时,漫天的大水定会淹没整个津港城,老河工虽然看得出,却也是无计可施,最后是我,五次下水,最终拼尽全力偷走了大海蛇的一根须子,后又用这根须子,将它重新引到了海里将它消灭,有须子的大海蛇,头上也有隆起,已近化蛟。

还有一年,我去东北深山老林寻找天灵地宝,无意间看到了一只大马猴子,我跟踪它到了满是累累白骨的山洞,救出了大马猴子还没来得及吃下的一个小男孩,只是那次比较可惜,没有杀死它,后来折返回去寻找,却没有找到它,本想这为民除害,怎料那个畜生的警惕性太强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它,换句话说,见到的人,也早就成了他的口中食,这也是我此生的一大遗憾。

我出生在清末,在那个风雨飘摇的乱世,年少的我,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换句话说,我也接到过一些取人性命的活儿,出于什么理由自不必多说,我不想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什么一切都是为国为民,从我这一身的本领来说,我的手段和度,能在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偷盗出最贴身的物件儿,取人性命更是简单至极,在那个胜者为王的乱世,无论是改朝换代,亦或者是军阀之间的博弈,有人做了面子,风光无限,自然就有人做了里子,帮人扫除障碍,暗杀是个技术活,无论你找了绿林草莽的亡命徒,还是所谓的神枪手,最后脱身都是个问题,哪怕不被人抓住,也会有迹可循留下隐患,可找到我就不一样了,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当然,费用也远不是其他杀手可以比拟的,能出得起这个报酬的,猎杀的目标自然也都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或者是别人无法接触的影界领域中的高手,当然,后者都是有着神技傍身的,下手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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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影界行走的大能,都会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神乎其神的手段,我就亲眼看到过,一个山中的樵夫,凭借身上一件蓑衣,从百米悬崖一跃而下,滑翔着飘下了高山,又通过气流的掌握,半路飞了回来,所以说,影界人的手段,不能用常理度之,更何况能在影界里接下订单的人,手段更是卓绝,普通的杀手,在影界当中接单,无疑就像是小学生接了一个偷袭拳王的活儿,无论你怎么准备,也无济于事,甚至都无法近身,普通杀手,刚找到影界的高手,人家便用一些匪夷所思的障眼法凭空消失,刹那间,杀手人头落地,旁边则站着那个凭空出现的高手,脸上挂着鄙夷而轻蔑的笑容。

说来有些邪乎,我曾经在白奶奶山上偷盗过一个山中老鬼的三件东西,隐身袍,求雨钵和一块烈火毯,第一件东西顾名思义,穿上可以隐身,求雨钵则将它拿在手中,只需要往里面倒上清水,天上便会下雨,雨量的大小,跟倒水的多少成正比,烈火毯则需要埋在装满石灰的坛子之中,拿出来放在哪,哪里便会燃烧起熊熊大火,更奇怪的是,越潮湿的东西越容易点燃。

当然了,这些还是我进入影界江湖之后的事情,在那之前,我也读过几年私塾,流落过市井,更是颠沛流离的三餐没有着落,也当过几天小贼,我自认为偷的都是不义之人的不义之财,可这东西见仁见智,也不能自诩清高。

我学会了这一身通天的本领,也是有着师承的,可能师傅领我进门的时候,有着自己的算盘,如果我没有后来的一些奇遇,可能早就身藏黄土之中,更没了如今像是自传体的回忆,师门之中的恩怨,以后会娓娓道来,我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我,最初是因为家乡的一些旧事而起的。

我出生在清光绪末年,家乡是一个叫做沛榆县龙王村的地方,家父是个庄稼汉,但我家方圆百里,更是有二十亩的良田,土地肥沃之外,更有一些蜿蜒交错的小河,故而水产也是有的,所以我的家境,用后来的话说,算是富农,从小到大,更是也没有饿过,等我到了年纪,父亲更是将我送到附近的沛榆县城的私塾去学习。

我家境在龙王村来说还算是可以,可由于我去县城学习,需要交一些术修银钱,还要寄宿到私塾,这对于农民来说都是非常大的开支,故而除此之外,我们这个家庭的生活品质就被压缩到了极致,每天也就只能吃一些棒子面和咸菜疙瘩了,可那时候我因为能够学习到文化,还是非常开心的,学的很卖力,只有每半月回到村里的时候,才能吃到我父亲在河沟里面网到的杂鱼,在母亲用干辣椒和豆酱的熬煮之下,算是解了馋,好几次都狼吞虎咽的被鱼刺卡到,再吃下棒子面饼子将鱼刺带下,以至于每次都被噎到翻白眼为止。

怎么说,我都是农村的孩子,算是非常幸运了,能到县城里读私塾,可跟县城里的孩子相比,就寒酸的太多了,县城里面能来读书的孩子,个个都是家境殷实的,不乏一些穿着绸缎的公子少爷,再不济的也是长袍马褂干干净净的,这时候,一身补丁的我,就显得有些鸡立鹤群了,也常常被有钱的同学嘲笑是小叫花子,我时常被挤兑欺负,我也不敢说什么,以至于很自卑。

但凡事都有例外,县城这些公子哥里面,却有一个清秀俊美的小少爷对我很好,不过,他同样是同学中的异类,因为他白白净净,说话轻声细语的,没有什么阳刚之气,经常也被同学排挤,说他是个二椅子,虽然我俩很要好,可我也很难接受他那像是娘们一样的名字:赵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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