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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时一家人启程离开京城的时候,都已经二十五号了,去老家参加乡试的刘钰还没回来呢。
将军和将军夫人已经准备磨刀霍霍向儿子了,早先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嘱咐过了,中没中不要紧,主要是过去积攒经验的,放榜之后就赶紧回来。
毕竟跟刘家姑娘的六礼还一步都还未走呢,而且早些回到家里来,也就可以早些准备明年的县试,总不能一直在这块儿干耗着。
可这小子倒好,不说急急忙忙往家里赶,反倒是一路上游山玩水,半分都不像个落榜之人。
魏时一家三口已经踏上了离京的路,两个大人身体素质好得很,就算是生完孩子一年多的刘枫,也没什么不适,前段时间还去庄子上踏青、放风筝、打猎来着。
魏时跟入仕途之前比起来,强健了不少,尤其是在参加过皇家秋猎之后,作为一届文臣,指不定什么时候又要去骑马打猎了,平日里不多多练习,到时候可就要丢人了。
最让人操心的还是远哥儿,小家伙现在还不会走路,可已经爬得很顺溜了,卧房的里间外间都铺着毯子,家具的棱角也都包上了,就是怕孩子磕着碰着。
跟卧房比起来,这马车真就只是方寸之地,大人一直坐在里头憋屈,小孩子何尝不是如此。
魏时两口子只能在日头高的时候,把孩子抱出来,架着胳膊在外面走走,晚上若是住在客栈或者是驿站还好说,借宿在农家的话,那就真不成了,总不能把干干净净的毯子铺在泥地上,那下次还要不要用了,这路上又不方便清洗。
因为带着孩子,这路赶的也不是太急,遇到下雨的时候,都要找个地儿歇歇,什么时候雨停了,什么时候再走,大人扛得过这样的风雨,小孩子就不一定了。
远哥儿早就已经开始吃辅食了,现在基本上是以食物为主,奶水反倒是辅助的了。
比起蔬菜水果,远哥儿更喜欢的还是肉羹蛋羹,只不过依着规矩这两样东西现在都不能吃。
作为曾孙,远哥儿要为曾祖母守孝五个月,而守校期间是要如素的,不能吃荤腥,肉类属于荤,鸡蛋就属于腥了,两者都不在能吃的名单上。
好在是不能不让小孩子喝奶,这营养多多少少还是有的,只不过确实是亏了嘴。
远哥儿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些无肉不欢的意思了,5个月不能吃肉,对小孩子来说也真是够残酷的。
大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想想要守孝一整年,确实是有些难熬。
魏时并非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所以对守孝这样的事情少了几分敬畏,人活着的时候好好孝敬,才是根本,人死之后,后人守孝一年、三年、十年又能有什么用,规矩再是严苛,对于已经故去的人来说,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但既是有这样一项规矩,哪怕心里头不赞成,魏时也是会守的,人相悖于大环境,那绝对是自找麻烦。
一家三口里头,沿途当中最为轻松惬意的就是刘枫了,她向来是随性而为,在府里头如此,在外头也差不多。
魏时和魏远这父子俩就不行了,日常作息都有规划的两个人,到了赶路的时候就没法照着规划来了,已经养成的生物钟要被打乱,其痛苦也就只有当事人能理解了。
足足走了差不多一个半月,才抵达江佑府,他们是最后一波到达的亲属了,大伯一家,父亲母亲和小弟都已经将祖母安葬了。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京城同柳州城和江佑府的距离都不近,送信的时间和赶路的时间加起来太久了,不可能一直等着他过来。
夫人和儿子是头一次来这边,但是这里对魏时而言,这里并不陌生,一年多以前,他就来此地祭过祖,属于他的那座进士牌坊就是在那时候建的。
还没进村子的时候,一家三口就已经瞧见了,这座进士牌坊的大小并不能算是特别突出的,但是地理位置着实优越,让人一打眼就能看见。
虽看不见碑文,可瞧着新旧程度,刘枫也知道那是自家夫君的进士牌坊,而非是大伯的。
刘枫克制住自己,没有让人在附近的进士牌坊处停下马车,她虽然想仔细瞧瞧,可到底也要在这边呆上一段时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去祭拜从未见过面的祖母。
在这方面,刘枫这个孙媳妇儿,反而是比魏时更为虔诚一些。
远哥儿还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呢,小家伙连爹娘都不会喊,只能咿咿呀呀的说一些大人不懂的话,这些事情就更没办法理解了。
一行人,数十辆马车,光是护院就有三四十人,这排场不可谓不大,先柳州城知州大人一家来此的时候,也就是这站着,很难不引人注意。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还没到祖宅的家门口呢,魏时就见到了阔别一年多的堂兄,旁边站着的小男孩,应当就是魏鹏了,算一算也有三年多没见了,长高了不少,模样变化也挺大的,只是依稀还有几分以前的影子。
魏时时隔三年多才见到大侄子,可对于魏定来说,这可是他头一次见侄子,也是头一次见弟妹。
兄弟俩的关注点都不在对方身上,反而是都在对方孩子身上。
魏鹏长大了,九岁的孩子,很多事情上都可以独当一面了,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跟堂兄挺像的,一看就是性格很是温和的孩子,让人很有好感。
第一次见魏远,做伯伯的有些失望,小孩子好看归好看,可爱归可爱,可论相貌,跟堂弟还是差了几分的,母亲当年回来,明明说这孩子是挑着父母优点长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如今亲自瞧了,才发觉母亲的话赞誉过高了。
虽然有些失望,魏定还不至于对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苛责,更何况这还是堂弟的儿子。
侄子可以大大方方的看,弟妹可就得多几分避讳了,魏定谨守君子之礼,没聊几句话,就试探着把小侄子抱起来起来了,小家伙看着身量不长,体重倒是不轻。
原本魏定是打算把孩子一路抱回家的,上手就知道不太可能了,抱着孩子颠了颠。
“小家伙还挺沉的。”
魏时哪能不了解自家堂兄,笑着把孩子接过来,“能吃能睡,跟小猪崽子似的,可不得沉着呢,我当年第一次去柳州城的时候,鹏哥都已经两周岁了,也无从比较,这兄弟俩谁比谁更胖一些。”
“那还真不好说,鹏哥儿生下来的时候倒是不胖,可饭量大,小身子就跟吹气儿似的就长起来了,我还记得他那会儿,小胳膊小腿都跟莲藕一样,一节一节的。”
小孩子嘛,胖了也好看,大了可就不行了,好在是长个子的时候,人也跟着抽条了,如今半点都瞧不出小时候的胖样子了。
魏时还记得自个儿小时候的事情,三岁以前他还是挺瘦的,因为不能吃辅食,奶水吃起来味道并不怎么样,而且时间长了也就没什么营养了,他又就只有一个奶娘,连挑都没得挑,周岁之后,基本上就是不饿肚子就行,想吃撑那就太难为他的舌头了。
不过他儿子这也挺可怜的,尝过了肉和蛋的味道,这突然要守孝五个月,惦记得不行,小家伙虽然不会说话,可是总有一些特定的动作,旁人不了解,做父母的还能不了解吗,为了吃肉粥和蛋羹,小家伙都已经闹过好几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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