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日,相安无事,可是第三日,暗香匆匆跑来告诉澜悦,墨玉不见了。澜悦心中大惊,赶忙四处寻找线索。
墨家长让人送来一张纸条,说是在他房间里现的,并传告她,他们派人出去找了,让她有消息通知他们。
澜悦接过信,见上面写着“引开追兵,勿念”。澜悦意识到,定是王贵妃那边派人暗中下手了。她心急如焚,不顾之前定下的不出面原则,带着暗香等人就出了门。
澜悦根据上辈子看电视的经验,推测出几个可能的地点,逐一排查。终于,在城郊的一处废旧庙宇中听到了打斗声。
她急忙带人冲进去,看到墨玉浑身是伤却仍顽强抵抗着一群黑衣人。澜悦毫不犹豫地加入战斗,暗香也不甘示弱。黑衣人那是澜悦十几人的对手,不过盏茶工夫,黑衣人无一生还。
墨玉虚弱地对着澜悦笑了笑,“我说过要同你一起面对,怎么能让你独自涉险。”
澜悦白他一眼,很想说你这是自找苦吃,但看在他是为自己好,而且还受伤的面上,没有毒舌。“行了,你回去好好养伤吧!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应该都不会有事了。”
墨玉狐疑的看她,等着她回答,那知澜悦只对他神秘一笑,然后让人护送他回去。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如澜悦所说,没再有杀手前来,墨玉伤刚好一点,迫不及待的来找澜悦。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墨玉完全把她当成了无害的,普通人家的小丫头,说话也随意很多,他道:“哎,小丫头,说说看,怎么回事。那王贵妃转性了,决定放过你啦!”
澜悦看他好奇的模样道:“想知道?”然后对他招招手,墨玉点头乖乖把耳朵送上前,澜悦恶作剧的把嘴对着他耳洞大声道:“不告诉你。”
墨玉捂着耳朵,弹跳起来,“你这个坏丫头,我耳朵都聋了。”
澜悦看着墨玉的样子,忍不住捧腹大笑。墨玉一脸无奈,佯装生气道:“你再这般调皮,我可真恼了。”
澜悦收住笑容,眨眨眼说:“也没什么,就是用了点不光彩的手段,没办法找我麻烦而已。”
墨玉更好奇了,刚要再问,澜悦已起身往外走,只留下一句话,便没了踪影。“我还有事,你自己玩吧!”
澜悦这段时间真的很忙,她要忙着修缮外祖家的府邸,要忙着给她渣爹傅辛桂找女人。对,没错,就是给她那无情的父亲找女人。
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傅辛桂能因为一个女人伤害娘亲,她都不会原谅他。如今她要让另外一个女人取而代之。
经过暗卫的查探,尚书府的一切她都了如指掌,那个王氏,三年前生下一个儿子,傅辛桂高兴不已,他大摆宴席,轰动了整个京城。
如今王氏又有了身孕,是个好机会,闵婆子和孙狼早到京城四天,早在澜悦进入玉林冮时,就让暗香给闵婆子传信,让她们混迹在京城有名的青楼中。
那两人办事还算利落,仅用了一日,就在京城最大的‘环春楼’住下了。“暗香,传信给闵兰馨,让他们做好准备。”暗香应声而去。
几日后,尚书府门前车水马龙,达官显贵们纷纷携礼而至,恭贺傅辛桂又将添丁。府内张灯结彩,一片欢声笑语,没人注意到一个身形矫健的黑影趁着夜色,鬼魅般潜入了后院。
黑影悄然闪进王氏的院子,蛰伏在暗处,待丫鬟们睡熟,便轻轻推开隔壁房间的门。
看着床上熟睡的孩童,没有丝毫怜悯之心,他抱起孩童一个闪身,随后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夜色中,仿佛从未出现过。
前院宴席已进行到了尾声,宴席上的人,三三两两相继离开。一人摇晃着来到傅辛桂身边。
他把手搭在他的肩上说:“傅尚书,今日喜事就这么结束了吗?我等都还没有尽兴呢!走,咱们换个地方,继续喝。”
傅辛桂看着眼的人,双眼模糊不清,也不知道是谁,一正酒劲上头。他含糊答道:“好,今日高兴,咱们换个地方再喝。”
于是两个人勾肩搭背,摇摇晃晃的出了府门傅辛桂与那陌生人相互搀扶着,[脚步虚浮地走在京城的街道上。
月色被乌云半掩,街边的摊贩早已收摊,唯有几盏气死风灯在夜风中摇曳,映照着两人踉跄的身影。
不远处的角落里,澜悦小脸紧绷,眼神却透着不符合年龄的冷静与决绝。她小小的身子藏在阴影中,身旁是暗香和几个暗卫。
暗香面露担忧,轻声道:“小姐,咱们这样做,不会弄出人命吧?他可是礼部尚书,出了人命,朝廷会严查的吧!”
澜悦稚嫩的声音却坚定无比:“不会,这只是他应得的。才刚开始,我怎么可能让他那么轻易的就死了。”
那陌生人带着傅辛桂七拐八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在一座破旧的屋舍前停了下来。
屋内弥漫着淡淡脂粉味道,一个打扮得温婉娴静的女子迎了上来,后面跟着闵兰馨如孙狼。傅辛桂被几人按在椅子上,酒水一杯杯地灌下,眼前的景象愈模糊不清。
然后几人架起他,把他扔在床上。几人刚到院门口,就见一小身影踏着夜色而来。几人上前恭敬行礼,“小姐,都准备好了。”
澜悦点头,打量着站在后面的女子,闵婆子忙把她打上前,“小姐,她便是幂清。”
只见她身着月白软烟罗裙,裙角绣着的几枝淡粉桃花,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眉如远黛,不点而翠,双眸恰似盈盈秋水,藏着几分淡淡的愁绪与才情。
云鬓轻挽,斜插着一支羊脂玉簪,几缕碎垂落在白皙的颈边,更添一抹楚楚动人的风姿。恰似她的名字一般,温婉而清雅。
她在打量幂清的同时,幂清也在打量她,见一个粉粉嫩嫩的小丫头,也不知是哪家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看着人畜无害,没想会做这种事。
澜悦淡淡的打量完她,现她跟娘亲有点相似,特别是眉间那若有若无的愁绪,像极了娘亲临终前的模样。
澜悦收回视线,淡淡道:“你可愿跟着我。”幂清看着面前这个气场十足,还不到腰间的小丫头,有点犹豫。
澜悦见她犹豫也不在意,她原也是因为那一抹淡淡的愁绪才开的口,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她现在没精力去管她,就这样也好。于是又道:“没事,你可以当我没说过。接下来的事他们都同你说了吧?”
幂清点头,澜悦继续道:“好,以后就看你的了。”婉清深吸一口气,缓缓开口:“小姐放心,我知晓该怎么做。”
澜悦微微颔,转身欲走。这时,幂清却叫住了她,“小姐,为何要如此对待傅尚书?虽说他不仁,但此举怕是会连累小姐名声。”
澜悦冷笑一声,“名声?我不在乎。以后你会知道原因的。”说完便带着暗香几人离开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方琴当然也不例外,人到中年,女人的很多矜持都已经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慢慢被剥离。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几个女人堆在一起说的话也不见得比几个大男人说的好听。 方琴的闺蜜们也和她一样已经成为了人妻人母,聚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没有以前的多,不过只要有机会都还是会抽时间一起喝杯咖啡,然后聊聊各自的生活。这时候方琴才现原来出问题的不只她一个,其他的几个女人也或多或少的和自己的丈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而这个时候,几个女人中一向以作风大胆着称的齐月则神秘兮兮的告诉她们有一个能唤起她们这种中年夫妻重燃激情的秘方。...
无女主疯子主角优雅高智商犯罪无系统十年前,沈家被神秘组织「联盟」灭门,沈风被打死弃尸荒野。而现在,沈风的灵魂从地狱归来。那天,刑警大队接到神秘人的电话,称他将会在股东大会上,杀死知名女总裁柳如絮。噩梦,从这一刻开始。沈风策划了一起又一起的完美猎杀,每一次,都在警方的眼皮底下逃脱。所有人,都成了他复仇的棋子。他精通各种各样的手法,充分利用人性的缺点来布局。随着猎杀的次数,沈风引起了轰动,当年参与灭门事件中的人,人人自危。直到有一天,警方在一处天台寻到沈风。他却不慌不忙的掏出了指挥棒,随着他的指挥,远处的摩天大楼,传来惊天巨响,火光冲天!而这一切,只是他复仇的开端。他要剿灭「联盟」!在沈风的影响下,无数的人都带上一模一样面具,化身于黑暗中的杀手。他们,被称为地狱仇杀队!我于地狱深渊归来,赐予你们绝望...
车祸後丈夫移情别恋,哈尼伤心欲绝,偏偏此时位高权重的公爹乘机而入,在儿子眼皮子底下收获儿媳芳心。斯诺曼罗素vs哈尼贝坎利无底线宠受的爹系攻vs前期哭包乖巧後期娇气受僞ntr,自割腿肉的短小甜饼(没文笔纯粹乱写大家看个乐)谢谢收藏点赞和评论,每条都有认真看捏~ps本人自割腿肉,因为工作繁忙,更新时间不定。文笔很一般,写文只为满足自己的xp,如若不喜欢,请不要继续阅读...
文案一身为s级的星际佣兵,司焰在任务中发生意外,穿过时空乱流来到未知的星球。因为身受重伤,司焰连一个小小的娱乐主播没能制服,差点被对方反杀。司焰痛快点给我一刀。雌虫主播不用你说我也,等等,你怎么有点像雄虫?还是未成年幼崽?直播间观众卧槽,这怎么回事?雌虫主播我也不知道啊,这只幼崽突然就拿着刀冲上来了直播间观众这一看就是雄虫崽崽的游戏啊,你不会装作被捅死吗?雌虫主播啊这直播间观众你快点啊,没看见崽崽要哭了吗!?雌虫主播赶紧把刀放回司焰手里,然后原地躺下装死。直播间观众崽崽别哭,你看他死了!司焰???文案二据不完全统计,雌虫结婚后,家务能力会直线上升。叶绻对此一直深信不疑。但等他成了司焰的雌君后,他别说是家务能力了,就连智商都直线下降。一天天的只会幸福地傻笑。最后就连自家幼崽都看不下去了,为难地说道雌父,你可长点心吧。点心?叶绻探头什么点心?我不挑,都可以。幼崽幼崽跑去找司焰告状,司焰摸摸他墓吠返溃骸澳阋丫歉龃筢提塘耍灰湍愦聘敢话慵平希粤怂迪氤允裁吹阈拿挥校俊幼崽你合理嘛!文案三司焰一直很支持自家主播雌君搞事业,所以经常在他直播间里客串,本色出演。无奈直播间的观众老觉得他们在演戏。你这雄主太假了,演员吧?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雄主,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是s级?做梦都不敢这么做。涉嫌诈骗,举报了。为了自证清白,司焰只好加倍宠爱自家雌君,最后不仅把叶绻从十八线娱乐主播变成了情感主播一哥,甚至独创精神力药剂,彻底打破了雌虫对雄虫的生理依赖,让延续了三千年的雄尊文化彻底被淘汰。观众们纷纷被这波恩爱秀到失了智。私设1成年雌虫雄虫体型上没有差距2雄虫成年期前都是幼崽待遇,且成年期为2655岁,成年点在期间内不定,雌虫18岁成年三观端正武力值超高靠谱攻X单身带崽(非亲生)美貌主播受1V1主攻攻宠受plus轻松的日常文,尽量日更,每晚1824期间更新有幼崽出没,但不是攻...
小说简介本书名称综港剧跟着男主混日子本书作者赠予一支桃本书文案骆扶夏重生了二十多年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活在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她思索许久,决定跟着那个有特异功能的大佬混。谁知道兢兢业业跟着特异功能大佬混了四年,她居然又遇到了另一位主角,只是直到最后她都不知道,这个主角是反派时间设定在2010年~文案废人设崩逻辑...
末世背景,受是只变异小丧尸,可可爱爱,还有脑袋。除了身子很凉,胳膊有伤外,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丧尸。他自己也觉得在丧尸大群里,显得特不合群。别的丧尸啃肉舔血爱咬人,可小丧尸却饿着肚肚,觉得人血明明好臭。他饿到委屈,想干脆死了算了。可那些杀丧尸的人类小队,都好凶残,小丧尸是只爱美的小丧尸,他不想被爆头。某天,丧尸群集体猎食,围住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男人靠在树上,冷眸透着戾意,薄唇咬起手背绷带小丧尸眼睛一亮这血真好看,不,是这白大褂真香甜!遂,冲进丧尸群,挺着小身板挨了顿打,把男人抢回了窝。后来。再又一次偷偷陪着男人执行完任务后。小丧尸拽着男人的白大褂,可怜巴巴你,你可以让我舔一口吗?男人垂眸看着这张白嫰又乖的小脸,沉默。小丧尸失落摸着瘪肚肚,吸了一下鼻子。他好饿,每天挨饿的滋味,实在让他扛不下去了。那,那我换个请求叭。你可以鲨了我吗?我不想在被当个小怪物了。小丧尸蹲在地上,委屈到啪嗒啪嗒掉眼泪要先打麻醉剂,再鲨掉。男人…男人低叹一声,将哭的满脸泪的小丧尸拉进怀,咬开绷带,似投降,又似诱哄没有麻醉剂。我的血,都给你。*1v1,甜。*ps丧尸崽崽不会把血当主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