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喊“脚叔叔”的姑娘开心得抱住脚叔叔,然后双手举高高让脚叔叔抱。
君邺托着她的胳肢窝,往起一拎就抱进了怀里。
小姑娘习惯性得勾住小叔叔的脖颈,笑得灿烂。
这些时日君邺虽不在王府,但王府中事白如海日日飞鸽禀报。
君邺在信中只得知蛊虫起效,小丫头咳出了声音,复声指日可待,却不知她已能开口说话了。
此刻亲耳听到小丫头唤他小叔叔,向来沉稳的霄王殿下难得这般不加掩饰的兴奋,心里别提多激动。
“我们晗晗会说话了,会叫小叔叔了,小叔叔就知道晗晗是最厉害,最真棒的!”
君邺点了点苏晗的鼻尖儿,苏晗被小叔叔夸得对自己充满自信。
时隔半年的失语,她也是第一次发出声音,其实她自己也很震惊意外。
本来她还有点胆怯,觉得自己的声音怪怪的,但被小叔叔这样一夸赞她就很骄傲。
小丫头挺起圆溜溜的肚皮,仰起傲娇的脑袋瓜,当着众人的面,再一次自信开口,“脚叔叔。”
她还不太熟练,说小的时候舌头不太会翘,说叔叔的时候小嘴撅得高高,声音听起来还是有些奇怪。
但无论说得好坏,失语半年的姑娘,能说话,会说话,敢说话就已经非常厉害了。
之前苏晗一直很抵触发声,但此刻她话音刚落便引来周围所有人雷鸣般掌声,就连小奶猫都跟着喵喵欢呼。
苏晗红润着小脸,她觉得自己可真是太棒了!
小姑娘在众人的鼓励兼忽悠下,又试着发了几次不同的声音,但她除了发“啊,嗯,哦”这种简单语言比较清楚外,其它复杂语言也只有“脚叔叔”这三个字能说得清楚。
可能是因为小叔叔这个词在苏晗心里默念了无数遍了吧,所以说起来才这么顺口。
能开口说话还能用笛子发音,苏晗的沟通基本上已经不成问题了。
以前苏晗不管去哪都要七八个婢女婆子跟在身后,生怕一眼照顾不到,不会说话的她就会有什么危险。
现在他们不需要那么紧张了,因为苏晗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呼救了。
她还想摘掉手腕上的铃铛手链,君邺还是不放心,许她彻底能说话后再摘,苏晗撅撅嘴不开心,但也知小叔叔是为她好。
所以君邺在家的这几天,身后总有一个“叮叮当当”的小尾巴欢快的跟着他。
苏晗做小叔叔的尾巴,小奶猫做苏晗的小尾巴。
这日苏晗和小叔叔一同用膳,苏晗爱吃鱼,厨房特地做了苏晗爱吃的松鼠桂鱼,小奶猫也守在旁边“喵喵”叫着要吃鱼。
苏晗给小奶猫夹了一大块,一人一猫吃得开心。
君邺温了壶酒,就这么静静得看小姑娘狼吞虎咽。
小姑娘胃口好,再加上有小叔叔在身边更是开心,吃起饭来胃口极佳。
没一会儿,苏晗就把自己吃成了小花猫,酱汁沾在唇边湿乎乎黏腻腻的很不舒服,她就伸舌头去舔。
一会儿舔舔嘴唇,一会儿舔舔下巴,舌头在唇边转了一圈,酱汁是没有了,口水却紧随其后沾了一圈,还是湿乎乎得难受。
君邺被她这憨态模样逗笑了,小姑娘自己看不见,君邺只好亲自帮她擦。
这已经不知是记不清多少次小叔叔帮她把嘴巴了。
苏晗很乖巧,安静的一动不动。
“好了。”
君邺擦完收回拿帕子,苏晗就拿起筷箸,继续认真填饱肚子,她还没吃饱呢。
结果没一会,小姑娘就又吃成个花猫儿脸。
君邺无奈又宠溺的笑了。
待苏晗吃得差不多了,君邺与她说,“明日是清明,小叔叔带你去个地方,路程有些远,晗晗明日要早起些,好不好?”
苏晗喝了口果子汁,认真的点点头,她记下了,明天和小叔叔出门早起。
她刚会说话其实自己也还没太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
她总是会在不经意间默认她还不会说话的时候,所以总是习惯性得默默点头。
她习惯了接受信息而很少去反问。
但这次她的脑海里浮现了许多问题,小叔叔说要带她去一个路程很远的地方,是去哪呀,去那里做什么?
这事若换作以前,简单的苏晗就用手语去问询,太复杂的苏晗就收起好奇心,想着去了到时候就知道了。
但这次苏晗没有从中二选一,因为她会说话了呀,她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了。
于是她拿起笛子,问:“小叔叔要带我去哪?”
君邺回答:“带你去见几位长辈。”
吹笛子的小姑娘很可爱,君邺拍了拍小丫头的头,苏晗眨巴着眼睛,心里想是小叔叔的长辈吗?
她见过小叔叔的父母,他们都远在上京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前世软萌又卑微的小民工意外惨死,重回到了遍地黄金的八十年代。别人穿越带着随身老爷爷,他把总裁小攻的魂魄揣兜里带回来了。买股票,倒国债!斗恶人,发大财!顺便再和小时候的总裁谈个恋爱?!发财金手指(粗大)3P(伪)成年攻少年攻VS受狗血(酸爽)...
小说简介小说名希腊神话带着洪荒系统闯希腊作者麻薯芋泥啵啵奶茶内容简介希腊神话单女主无CP搞笑女美食日常无阴谋轻松休闲番排雷非爽文非打怪升级无脑小白文笔有魔改到处都是雷你杠就是你对,惹到我你算是踢到棉花啦!意外死亡,在好命管理局的帮助下有了一次重生的机会夕颜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洪荒世界,绑定了名为...
...
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原间绪子失忆了。再次醒来时,听身边人讲,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歌手,没有什么名气,本以为就算失忆也会普普通通的过着平凡的生活,出院后事情却愈加变得让她无法理解。夜晚,关上灯时,自称男朋友的入侵者吻上她的肌肤,留下亲热的痕迹,说着陌生的回忆与亲密的话语,让她惊慌错乱。白天,大阪的侦探同学,本以为的朋友关系,会在发现某种痕迹后,跨越朋友的距离,说着不是朋友可以说出的话。待她回到东京,片段记忆让她以为男朋友是青梅竹马的日本救世主,却总是很少见到踪影,反倒是寄住在毛利侦探事务所的小朋友贴心无比,会时常传达他的心意。就当她终于以为生活归于平静时,某一天,她突然发现,真正的男朋友并不是青梅竹马的名侦探,而是时常出现在夜晚的月下怪盗。意识到男友是罪犯的她立马提出分手,同时无法面对青梅竹马的她在医生的建议下打算出国,去往伦敦后,遇到了一直喜欢她歌曲的粉丝先生,不知不觉的将心事说给他听,他也会根据她的想法提出建议,是无比温柔的绅士。可就是这位绅士的粉丝先生,会在怪盗与两位侦探即将要找到她时,要她兑现曾经的诺言。他们每个人都要她想起,想起过去,想起那似乎与每个人都无比亲密的过去。...
重活一世。站在前人肩膀上,搏浪世纪之交。去想去的地方,做想做的自己,实现曾经的梦想。这是一个风和日丽,青春灿烂的日常故事。...
许清歌爱了傅南瑾整整五年,她付出所有,活得像个保姆一般,本以为孩子的到来可以挽回两人的婚姻,最终却换来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産妇里的她被害命悬一线,许清歌从深渊之中醒悟。五年之後的她华丽回归,衆人恭恭敬敬的叫她许总。曾经欺负她的人也被各种打脸,过往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面对前夫的追求,许清歌直接转身离开。傅南瑾表示老婆,孩子需要妈咪,复个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