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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军中少年 第十五章 一个小姑娘(第1页)

路过平城,虽然是自小长大的地方,但小石头并没有太多的留恋。

自己所熟悉的一切都已经不在,再去看一眼也只是徒惹伤悲。

之前在军营时老军医就带他回来过,留仙居已经被一把火烧成了灰烬,现在原地又有一座新的酒楼拔地而起,生意已久红火,但在小石头看来却早已经是物是人非。

径直穿过平城街道,在城门口处的守卫那里表明自己的身份后,小石头策马出城。

按照规矩,每个新出帐的斥候所配马匹都是四等战马,虽然是军中最低等的战马,但相比于平常马匹,无论是乃是还是速度方面都是有着明显的优势。

策马出城,一路疾驰二十几里后,眼前的林木逐渐稀疏,抬眼望去,眼前一片空阔,只看到一道绿色的草线向着北方远远的延伸而去,在极远处与天地相交。

眼前便是北胡的草原了。

紧了紧腰上的长刀,眯了眯眼,刚刚升起的朝阳照在小石头的侧脸上,令他那有些凌冽的眼神散发出了些许的光彩。

为了等这一天小石头等了近6年的时间,书上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年,也该是时候了。

按照高小七他们那一队人的指点,最稳妥的方法就是出城后便直接向东,贴着依兰山的北麓而行,以后就在依兰山北麓一百里内活动。

军营里的斥候会定期的到依兰山来巡逻,如果小石头遇到了危险不仅可以依靠山中密林躲避,如果运气好碰上了巡逻的秦军,说不定能捡条命回来,再者山林中的食物到底要比草原上丰富些,也不那么容易被北胡的斥候发现。

显然高小七他们的苦口婆心并没有被小石头放在心上。

出了平城后,小石头便一直向北而来。

小石头来之前已经做过充分的了解,虽然贺兰人已经被大将军赶到了极北之地,但他们肯定不甘心于失败,在原来的地盘上肯定还会有贺兰人留下,小石头这次的目标就是他们。

进入草原后,小石头仔细的检查了下自己身上的物品。

这次出账,小石头并没有穿秦军的制式战甲,在草原上,北胡人手里有些秦军的武器很常见,但如果有一套完整的秦军战甲,这就很容易暴露了。

至于战马,虽说在帝国内部是一种稀缺资源,但在与北胡交界的边境上,最常见的便是马匹,除非真的是行家,否则一匹战马混在那么多来来往往的马匹中,还真不一定能够认得出来。

沿着一条发自依兰山的小溪向北一直跑出了几十里,途中除了草原就是草原,并没有发现北胡人的踪影。

许是这里距离平城太近了,不然北胡草原上的牧民生生世世逐水草而居,这里有一条小溪,附近水草也还算丰美,没道理不来这边放牧。

下马来到河边,先仔细检查过周围有无可疑之处,以防自己中了北胡斥候或者牧民的陷阱。

见没什么问题之后,小石头这才来到小溪边上,就着溪水吃了些干粮。

平成以北千里处有一座城,名为上都,乃是贺兰人以前的国都,现在应该在北蒙人手里。

小石头此行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自己有三个月的时间,即便是中间绕点路也够自己走个来回。

待战马饮了些水,小石头跨上战马继续向北而行。

小石头不知道的是,在他刚休息的地方东部三十几里处,贺兰人的狼牙和北蒙人的狼毫联手,刚与大秦监天司的人在草原上恶斗了一场。

大秦监天司乃是帝国内专司监察探秘之事的半隐密部门,一应供给不经过户部,直接由皇宫负责,里面人选的选拔、训练一直是秘密进行。

大秦成立至今两千多年,关于监天司的具体人数一只是一个谜团,世人只知监天司内有五部四十二队,刚好对应大秦四十二郡。

而贺兰的狼牙与北蒙的狼毫与大秦监天司的性质差不多,只不过北胡人全民皆兵,朝中也是以军部为主,是以狼毫与狼牙这种机构也是直接隶属于军部,平时监控草原消息与动向,战时则会充当军前斥候。

无可否认的是,若是单论实力,北胡的狼毫与狼牙要比大秦军中的斥候强上一筹,但这次他们对上的是大秦的监天司。

一人全身都蒙在黑衣内,将手中仍在滴血的长刀举起,放在唇边,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刀上的鲜血。

黑衣人身后站着十几道同样包裹在黑衣内的人影,手中刀剑上的血珠不断地滴落在地,压弯了挺翘的草叶,如露珠般凝在草叶上面,在阳光下闪烁着沉沉的光泽。

几名黑衣人上前,在地上的几十具尸体上翻捡着,还不断地用刀剑在尸体上割下什么东西,待到他们收拾完将东西交到为首之人面前时才发现,原来他们割下的是一块块的人皮。

人皮大小不一,唯一的共同点是上面都有着刺青。

有的是一颗或两颗狼牙,有的一颗两颗的血珠模样。

为首之人瞥了眼,没有说什么,缓缓地将手中不再滴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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