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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蒂是一个梳着两条黑色麻花辫丶肤色苍白到病态的女生,她穿着一件复古的黑色连衣裙,显得高贵优雅丶又同现今的社会格格不入。
在德斯蒙特达到之前,四周有很多人的目光聚焦在她身上,那种独特的丶令人心里发毛的气质,她根本没有隐藏。
大抵是哥谭人杰地灵训练出来的直觉,没人要求坐在她的附近。
所以,当德斯蒙特径直走过去时,这样奇葩的组合很快吸引了衆人的视线。
冷面帅哥和孤僻少女……唔,还真是奇怪又合理的组合。
不知道一选就选中了班上最有可能成为边缘人物丶受人孤立的女孩——虽然温斯蒂本人很享受这种孤立——德斯蒙特谨慎又兴致勃勃地搭话:“温斯蒂(Wednesday)……是个有趣的名字呢,是因为出生在星期三吗?”
“不是。”黑眼圈深重的温斯蒂回答,“是因为我的姑婆,卡普尼亚,她就是在星期三的那天被当做女巫烧死的——她是我最崇拜的女人。”
“诶?女巫吗?”德斯蒙特惊喜地说,“我家的隔壁也住着一个女巫,她叫贝妮思,会调配很厉害的药水。”就算是新鲜的尸体,也能腐蚀得超级干净。
难得和活着的外人有共同话题,温斯蒂感兴趣地问:“除了我家的亲戚外,我还没见过其他的女巫呢。你家是指在哥谭吗?”
“不是,我家在夜谷……是一个很小很偏远的地方啦,在西海岸那边的沙漠里。”
“沙漠……怪不得,我们家一直都是在新泽西州发展。”
“哦,新泽西……”德斯蒙特在手机上搜了一下地图,“好像离哥谭有些距离。你是独自出来上大学的吗?还是家里人一起过来的?”
“我一个人,还有我家的宠物和一个管家。”温斯蒂一直都是一种淡淡的语调,好似阴凉的青苔,“我妈妈不同意我出来,但是那个家里,实在是太阴暗了——一成不变的阴暗。我已经长大了,想要见识一些新的丶不一样的……恐怖。”
她轻柔且缓慢地吐出最後的话语,如同情人的耳语,却带着阴冷的气息,好似浸着寒冰。
哥谭在温斯蒂眼里,是个外出的极佳的选择。这里的夜晚,充斥着她最爱的丶惨痛的哀嚎。
少女老成地感叹道:“这就是叛逆期吧。”
德斯蒙特半懂不懂地点头,“听起来好酷。我也想一个人在哥谭居住,不过哥哥说他放心不下我,所以硬要让我带上管家。”青年苦恼地挠挠脸颊,“明明我都成年了,能自己照顾好自己。”
温斯蒂颇有同感,“是啊,这些操心的家长,见不惯雏鸟离巢。”她又问,“你哥哥?我也有一个兄弟,他实在烦人的很,每次都能躲过我的陷阱。”
“不是亲哥哥……”德斯蒙特没有注意後面的话,“他是我的堂哥。不过从十三岁起,我就和他住在一起了。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整个镇子都听他的话。”——物理上来讲。
没想到自己能和同学这麽聊得来,德斯蒙特开心地丶和她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了半天话,心想,这真是出乎意料顺利的第一天。
聊到最後,他们不仅分享了彼此的宠物,温斯蒂还说,想要和他一起回夜谷玩玩呢!
不算一些其他非人类,这可是他第一个会到家里作客的朋友。
封闭的出租屋里,电脑屏幕闪烁着亮光。
恩里克·马达力菲正在整理收集来的资料,这是他第三年迎接新生的入学,也是他第三次“社会调查”——当然啦,只是骗骗这些初来乍到的小朋友而已。
他按顺序将资料摊开来,每一份文件的左上角,都有油墨标写的丶在“7-10”之间的数字。
这是他根据对这些新生的第一印象,标注下的数字——也就是说,没什麽技术含量。
毕竟他又不是那些热衷于校园男生女生打发丶然後发到社交平台的家夥,他这麽做,纯粹只是有利可图罢了。
是的,有利可图。
作为一个在计算机领域略有造诣丶并以此为谋生——也就是所谓的黑客,恩里克早早就学会了如何在年纪轻轻的时候,赚些许“轻松钱”。
衆所周知,一切生财之道,都藏在一本书本。那就是刑法法典。
恩里克做的事,和一些网络商户做的差不多,就是出卖一些人的私人信息。
不过,他比他们都要挣钱的秘诀,就在于他的顾客不一般——哥谭地下的黑色势力里面,不乏有需要漂亮男生女生“做生意”的场所,或是一些急召年轻男女做人体实验的地方。
恩里克对这些新生做的初步分类,就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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