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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社交第一课》里写,在大学里想要寻找美好的友谊,那就必须尝试积极报名学生社团丶参与集体活动。
像德斯蒙特这样,希望在新的城市丶新的学校里,广泛交友的,必然不会放过这个结识衆多同学的好机会。
不过,由于对哥谭的了解,都是来自网络的只言片语,小镇青年难免困惑,陷入了恐怖的抉择地狱。
课後,同学们都稀稀落落地走光了。
他苦恼地皱着眉,看向左手边,“温斯蒂,你呢?你决定加入什麽社团?”
换了一件带花边,但整体和昨天差不多的裙子,女生的回复不带一丝迟疑:“灵异研究社,我已经提交过报名表了。”
“听起来很有意思。”德斯蒙特点点脑袋,“主要是研究幽灵的社团吗?”
“不止这麽简单。他们还会举办碟仙通灵丶寻找吸血鬼丶探索麦田怪圈的活动,总之,一切超自然现象,都是社团研究的课题。等我加入之後,我一定要把对‘百慕大三角’的项目列入计划。”
“哇,那你岂不是要做社团长?好厉害。”
德斯蒙特是随口一感叹,但是没想到,温斯蒂若有所思,有了新的灵感,“社团长……你说得对,我不应该寄希望于他们会按我说的做,首先得夺权才是。”
思量了一会,温斯蒂抱起桌子上的书,站起身说:“我得去调查一下目前的势力情况,明天见。”
见她离开,德斯蒙特回了一声拜拜,又在原地发呆了一会,等到下一个上课的班的同学进来,他才连忙走出了教室。
哥谭大学实力强劲,投资丰富,因此,它的占地面积很大,设备齐全丶质量也高。
德斯蒙特漫无目的地逛到了学校里的小湖边,坐在长长的木椅上,有些惆怅。
他和温斯蒂不一样,虽然对灵异研究有点兴趣,但是他身边的迪恩就是幽灵,在夜谷的夜晚见过吸血鬼,麦田怪圈嘛……市议会都说了,外星人是僞造的假象,他可不相信这种幼稚的故事。
尤其是被一致认为是外星人的超人,德斯蒙特觉得,他肯定是实验的産物。网民的键盘里,没一句可信的话。
总而言之,兴趣是有一点,但他在夜谷见多了这些怪象,早就和邻居一样,习以为常占了上风,对别处的传闻也没有很深的探究欲。
“……”德斯蒙特双手捂脸,“啊——好烦。”
运动类,太臭了;文化类,太沉闷了;宗教类……呵,古怪的光亮从眼里闪过,他喃喃自语:“一群僞神……”
金色的光芒,在其眼里幽幽浮动。
虽然可供挑选的种类繁多,但不管怎麽想,都不是心仪的合适答案。
坐在椅子上思虑良久,黑发青年最後决定——先战略性放弃思考,去找另一个朋友预备役看看,他不是大二的学长吗?应该很有经验吧。
此时,正在实验室调试仪器的彼得,悄无声息地打了一个寒颤。
“……”他看看兢兢业业丶正在呼呼吹冷风的空调,心想,好像是有点低了,真不会吹感冒吗?
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照顾一下老教授的身体,把温度调高一些的时候,手机突然弹出了一条消息框。
一般来说,这个时间他都是开了免打扰的,只有几个特别关注的才会有提示音。
果然,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不出意外正是他的顶头上司——号角日报的老板J·乔纳·詹姆森。
【彼得,我记得你在哥谭是吧?刚好顺便去调查一下这件事,有照片最好,明天十二点之前交报告。】
从高中起,彼得就在这个报社做兼职记者,为辛苦的梅姨补贴家用。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工作岗位上,最开始,他只有一个优势——他和蜘蛛侠是好朋友,可以拍摄高清的独家照片。
当然啦,他自己就是蜘蛛侠,只要用蛛丝将手机粘在墙上树枝上後视镜(……)上,设定一个定时拍照的功能,就可以抓拍下自己完美摆拍的动作。
——感谢在发明蛛丝後,他还找到了溶解蛛丝的液体,不然硬扯下来的话,先不说公共环境,他那便宜的破手机也撑不了这麽作啊。
起初他兴致勃勃地将这些照片交给詹姆森,还贴心附带亲笔签名,以为能见到新闻媒体可观的彩虹屁。
可是没想到,隔日标题是“面具後的蜘蛛侠——究竟是哗衆取宠的自大狂还是别具用心的梅菲斯特?!”
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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