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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把人送走了。
这好像是第一次亲?[狗头叼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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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尽量每天写完就发[狗头叼玫瑰]
下章走剧情,再不走我都要忘了怎么写了[捂脸笑哭]
第36章
正是初晓,夜寒未散,京城弥漫着薄雾,薛府庭中芭蕉叶如洗,翠色欲滴。
今朝祖母回京,薛时依为此起得很早。薛清是她用信一封一封请回来的,早些年祖父仍在世时创制过一套暗语,她就是靠这暗语把重生的事情也告诉了薛清。
理所当然地,书院那边又告了假。
薛时依上马车时,罗养青抱剑立在一旁。他今天束的是赤红发带,被凛然秋风拂过,垂在肩前,与暗调的玄色衣袍相得益彰,墨瞳沉沉,里面思索的意味很明显。
“怎么了,在想什么?”
她停下动作,好奇询问。
对方直言不讳地答了。
“在想你为何总是告假,功课却还是很好。”
薛时依微笑着捏紧了拳,她就不该问。这个写得一手狗爬字的家伙也好意思说她,前两日她爹请他帮自己抄一篇文章,罗养青才写了两行,围观众人便不约而同地沉默。
说狗爬字已经是抬举,更像蚂蚁爬才对。
猛然间,薛相明白世间无人会再像罗子忆。不过他对罗养青还是很好,依旧把他视作值得疼爱的小辈。
并且毫不心软地布置了练字的功课。
“你今天的字练了吗?”
闻言,罗养青登时眸色一黯,随即闭上了嘴,默默神伤起来。薛时依压下喉咙里痒痒的笑意,只觉得未来名震四方的冠军侯在少年时曾被当朝宰相逼着练字这件事,说起来还蛮有意思。
京城秋景如旧,摊贩的竹筐里满是橙黄橘绿,青石路上覆着落叶,长空澄澈,远山层林尽染。去城门口的官道明明还是那日去接罗养青的那条,却似乎蕴着不寻常的声势。
见到城门前带着长公主府标识的马车后,薛时依知道这不是她的错觉。
长公主回京的日子与祖母回京的日子,竟很恰巧地撞在同一天。
认真地说,薛时依对长公主的印象不好不坏。
前世太子回京时,长公主主动卸下了监国的重任,不像二皇子一样决心为权争个你死我活。不过那时她年岁已高,又身患重病,这一退应该不只为了家国,但无可厚非。
而谈起长公主本人,无人不赞一句英姿飒爽,真乃当朝女子典范。其少年时便驰骋疆场,骁勇善战,多亏她镇西有功,异域商路因此发扬光大,薛时依作为商贾,受益良多。
只是薛时依又无可避免地想起前世偶然提到长公主时,陆成君的奇怪神情,他眸光浅浅,意味深长中,又带着一丝怜悯。
她前世还是心太大了,要是早知道会重生,就该找个机会把陆成君绑起来,将这些事情一件一件全部问清楚。
薛时依想得直乐,忽然听见有人唤她。
“薛女郎。”
这声音很不耳熟,她侧头看向出声处时,罗养青也上前一步,守在她身侧,长剑无声出鞘半寸。
这人薛时依也不熟络,见过的次数屈指可数。
“好巧。”
周行之莞尔,他本来就好看得不似凡人,今日的装束也很特别,玉冠清透,革带镶金嵌玉,天缥色衣袍上每一处纹样都繁复华贵,这一套或许惹眼,但极其衬合主人的容貌。
薛时依一眼望过去,感觉他今日心情似乎很好,比起那时在华岩寺中冷然模样不知软和了多少倍。也是,对方想必是来迎接长公主和驸马的,亲子团聚本就是天大的喜事。
只是她没想到他主动会对自己道巧,两人间仅有萍水相逢的缘分,不知道巧在哪里。
薛时依不动声色地望了望四周,确定周行之说的是她没错,也不再多想,摆出贵女一贯的笑貌,疏离有礼地同他打交道。
“母亲昨日传信于我,说路上遇见薛清帝师,便邀了帝师同乘。”
他掀唇,噙着笑,“方才又来了信,应该至多一盏茶的功夫,他们便会到了。”
薛时依随声附和了两句,心里嘀咕长公主府的信使还挺勤快。
但下一刻,周行之神色淡然地抬了抬手。远处苍穹上不断盘旋着的一个黑点似乎有感,慢慢变大。
等离得近了,才能看出原来那是只苍鹰,爪牙锋利,翼展极宽。
只是它正不偏不倚地,直直朝薛时依俯冲而来。
眼见来者不善,罗养青剑眉一拧,伸手就要拔剑挥出。薛时依眼疾手快,死死握住他的手腕,她用尽了力,将他的手按停在剑鞘,甚至让他愣住。
她咬着牙,悄悄朝他打眼色。
敢动长公主府豢养的鹰,不要命了?她有薛府做靠山,顶多被训斥,罗养青只是一个小小护卫,倘若真的敢拔剑杀鹰,太子殿下也不一定能保证他届时能全须全尾地回来。
薛时依之所以对长公主殿下的印象不好不坏,正是因为长公主是出了名的跋扈傲慢,身为天潢贵胄,却奉行尊卑有别。她的功绩青史留名,举目共睹,可私德也时常被言官诟病,他们说长公主殿下眼中有家国,心中却无苍生。
当今圣上与长公主姐弟情深,偏心甚重,长公主的权势达到了顶峰,说是大景最尊贵的女人也不为过。
总之一句话,惹不起。
周行之瞧了薛时依一眼,见她额间有冷汗,觉得很有趣。他抬臂,那苍鹰便盘旋了半圈,最后挑准角度,稳稳当当地停在主人小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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