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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听坊间传闻,霍府上下把霍闻野的生母唤作‘月娘’,霍府所有园子里,就只有那个晓月园最偏僻,而且名字里带了个‘月’,她抱着赌一赌的心态选了这里。
她能感觉到霍闻野对自己的态度有所软化,她就是要利用这份变化,尝试着再刷一刷他的好感度,为自己接下来的逃跑做准备。
果然,他听了她的选择,唇角不觉扬了扬:“你怎么选了那里?”他解释道:“这是我母亲生前住的院子。”
听他主动提起旧事,沈惊棠心跳不觉微微加快,也跟着笑了笑:“这么巧吗?我一进晓月园就觉得投缘。”
说完这句之后,趁着霍闻野心情好,她提出了一个更大胆的问题:“殿下当年在霍家究竟是怎么回事?”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提起不光彩的过去,霍闻野尤其如此,他一向讨厌在人前展露脆弱的一面,对于过往的经历更是讳莫如深。
三年前,两人刚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她不慎问了一嘴他的昔年旧事,霍闻野直接摔了手里的酒盏,也不顾她惊慌失措地解释,指着鼻子让她管好自己的嘴。
那时候她真是无意提的,至今仍记得被他呵斥时的恐惧和羞辱,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就是要故意揭开他的伤疤,就是为了看一看他对她能容忍到什么地步。
听完她的提问,霍闻野难得安静下来。
沈惊棠微微屏息,手指捏紧,已经做好行礼赔罪的准备。
不知过了多久,霍闻野才开口:“其实也没什么特别了不得的,都是世家宅门里的脏事儿。”他抬眼看她:“你真想听?”
他能不像三年前一样大发雷霆,沈惊棠已经在心里谢天谢地了,没想到他居然有细说的意思,她一怔之下,立即道:“若是王爷想说,我洗耳恭听便是。”
“那就得从我母亲开始说了,”霍闻野一边领着她往晓月园走,一边道:“我没记错的话,传闻都说她是寄住在霍府的孤女,仗着美貌厚颜无耻地勾引了霍家嫡长子,在怀了我之后,她便仗着身子要求上位。”
沈惊棠忍不住问:“实情并非如此?”
“一半一半吧,”他讽刺地一笑:“母亲貌美是真的,寄住在霍府也是真的,未婚先孕同样是真,只不过最先蓄意勾引的是那个老东西,他不顾自己有婚约在身,口口声声爱她怜她,要娶她为妻,我母亲也是蠢,居然信了她的鬼话,真跟他有了苟且。”
他语气讥诮:“她有了身孕之后,霍家必然是容不下她的,要给她灌了堕胎药送到庄子里,但这时候那个老东西提了个歹毒的主意。”
沈惊棠越听越入神,紧着追问:“什么主意?”
“霍家虽说是百年世家,但到了他们这一辈儿,已经是人才凋敝,偌大家底只剩下二三分,虽说出了个宠妃,却没生出个皇子来,等皇上一过世,霍家就彻底败了,他们在这个位置多少双眼睛盯着,所以不得不提早谋划退路,多置地买房,搜刮钱财珍宝,以后也能回老家做一方豪强。”
霍闻野闷闷地笑了声:“你不妨猜猜,他们置地买房,搜刮钱财珍宝都用了什么手段?”
沈惊棠心里隐隐有了个答案:“想要在短时间内积累大量财富,那必得是横征暴敛,搜刮民脂民膏”
“猜对了。”霍闻野笑着打了个响指,额上却青筋隐现:“他们干这么多违法乱纪的事儿,自然得有一个背锅的,这个背锅的必须得是霍家人,身份还不能太低。”
听到这儿,沈惊棠禁不住叹了声:“所以他们留下了殿下。”
这也就是说,从出生的那刻起,霍闻野就注定是一个顶罪的,要不是他自己有能耐闯出一片天,这会儿死在哪个旮旯角里还不知道呢。
“他们为了让背锅的事儿顺理成章,故意不让我好好读书,引来一群五毒俱全的纨绔子弟带着我四处东游西逛打人骂狗,就这么东游西逛地长到了十六岁,他们终于掏出了那份准备多年的大礼——让我视为母亲的奶娘和视为兄弟的伴读去官府揭发了我的‘罪行’。”
霍闻野自嘲一笑:“我那时候更蠢,被投到大牢里都还没想明白,怎么一向纵容我的祖父祖母和父亲突然翻了脸,大义凛然地上书要求除了我这根儿毒苗,我那时候无权无势,名声又不好,旁人就算看出猫腻,也不愿为我开口说话。”
听完之后,沈惊棠半天没再开口。
她现在有些理解为什么霍闻野那么多疑,那么控制欲强,为什么不择手段也要爬到高位了。
童年幸福的人天生共情能力更强,就算眼前的人是霍闻野,这会儿也显得没那么面目可憎了。
“霍家人真是猪狗不如,”她难得宽慰了句:“吉人自有天相,幸好殿下也算熬过来了。”
霍闻野转了转眼,瞥见她神色和软下来,他不觉唇角微翘。
女人天生心软,沈惊棠尤其如此,他这些话当然不是白说的,能让她对他不那么抗拒,这伤疤揭得就值。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晓月园,霍闻野继续道:“母亲在世的时候,我和她关系并不好,她是个弱女子,被那老东西骗了之后也只知道以泪洗面怨天尤人,每次见到我不是打就是骂的,说我害了她一辈子,我的出生就是个错误。”
他想了想,十分刻意地强调了句:“原来我只恨她薄待我,后面想想,也许她那些打骂和羞辱里,也有着三分提醒,想让我不要太信霍家人吧。”
其实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了,但他宁可一厢情愿地给母亲的虐待编造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证明自己至少也是被人爱过的。
爱是羞辱,伤害和控制——这就是他少年时对爱的一点贫瘠的理解。以至于他在成年之后,已经完全失去了表达爱意的能力。
他指了指园子里一处荒废的花圃:“这是母亲养花的园子,她成为霍家妾室之后,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在园子里专心侍弄花草。”
“不过这儿还没收拾完,还需要添置几件家具陈设,你跟我一道去坊市,只管挑自己合心意的便是。”他盯着沈惊棠乌黑浓密的发顶,上面只插着几朵绢花:“既然回了城里,正好再给你添置几盒首饰,正好一并都买了。”
她之前还是裴府少夫人,怎么好和霍闻野一道出去逛街?
沈惊棠正要拒绝,转念一想,她显得顶的是自己的脸,也没人能认出她来,便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霍闻野带着她去了东市,好巧不巧的,正好去的是之前裴苍玉为她订金镯子的那家店。
这家兴宝阁以设计巧夺天工闻名于世,据说设计工艺盛行了数百年,算是贵族女眷最爱来的首饰店之一,裴苍玉攒了大半年的月俸才在这儿订了一只金镯,沈惊棠更是没敢进来过一次。
毕竟上有老下有小的,裴府那么多人要养,她手头也不宽裕,平时买个金包铜的首饰都得货比三家,跟人讲价讲半天,更别说来这种地方了。
她一下子犹如老鼠进了米仓,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了。
“诶诶诶,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霍闻野手掌在她眼前晃了晃:“回神回神,有瞧上的吗?只管让店家拿给你。”
他能瞧出来她现在心思不定,完全没想留在他身边儿,不过人都是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难的,一个人吃惯了山珍海味,就很难再吃得下粗茶淡饭,戴惯了琳琅金玉,自然就瞧不上破铜烂铁。
等她享受尽了财富地位带来的好处,不用他强迫,她也会心甘情愿地留在他身边,一辈子被他掌控。
反正霍闻野自己是过不了无权无势的日子,所以他这么多年野心勃勃蝇营狗苟,费尽心机地爬到这个位置,以己度人,她又怎么不会被权势所蛊惑呢?
哪怕在家里沈惊棠还是受宠独女的时候,她也没过过这么奢靡的日子,买东西也难免拘谨,比比这个再比比那个,总想挑出一件最物美价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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