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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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第1页)

搬到新楼的喜兰夫妇,对现在的生活更是非常满足。年轻的时候,有的人家挤在低矮拥挤的平房里,自己却能住上丈夫学校分配的家属楼,这在喜兰看来,已经算是顶级的幸福了。没想到晚年的时候,还能再次经历乔迁之喜,不光房屋面积变大了,居然还能额外有个小园子,这简直幸福得近乎奢侈了。装修的时候,喜兰就已经和凡江盘算着正式住进去之后,要在那园子里种些什么,白菜、辣椒之类的蔬菜是一定要种的,最好还能种一棵果树,当然,还要开辟出来一块地盘栽上花。凡江爱花,这爱好是从他父亲那里传承下来的,老房子的窗台上那一盆盆精心侍弄的花朵是他的宝贝,如今终于能不局限于花盆的束缚,在实实在在的泥土里栽种上更多的花花草草,光是想想就够美的了。

七月盛夏,电视机里,亚特兰大奥运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喜兰和凡江的“百草园”也一片生机盎然。整块土地被不同植被自然地划分成几部分,角落里太阳花、波斯菊盛放着;辣椒秧上隐约可见青绿的成果;香菜、大葱、小白菜长势喜人;西红柿的青皮上也渗出了粉粉的红;东南角那棵请人帮忙移栽的石榴树,满树橙红的花朵怒放后渐次萎凋,一些花朵的根部却逐渐膨大起来,再过一些时候,灯笼一般的石榴果便会点缀在绿叶丛中。令如说八月初要带小荷回来,到那时,小荷就应该能品尝到那树上结出的酸甜了。虎子恐怕就没有这口福了,今年一放暑假,他就去广州看爸爸了,令谦说让他九月份开学前再回来,但愿到那时,石榴果还没有落尽。

一聊起这些,凡江和喜兰就眉飞色舞的停不住嘴。年轻的时候,总是盼望着子女们快点儿长大,早日成家立业。如今上了年纪,又希望日子能过得慢一些,长久一些,好让自己能等到孙子、外孙女考上大学,最好还能看到他们成家,如果真能那样,此生也算圆满了。

凡江在园子里忙碌的时候,喜兰就站在阳台里敞着窗子和他聊天,随手递一递茶缸和毛巾。客厅里,电视机屏幕上,各国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飞扬着青春,园子里,各种植物在阳光下卯着劲儿地疯长。这个夏天,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似乎都格外努力。

在凡江后来的记忆里,一九九六年的夏天和两个画面有关,一是中国男篮第一次打进奥运会八强,十九岁的王治郅在国际赛场上崭露头角。另一个则是阳台边上,妻子给园中侍弄作物的自己递过来一缸沏得酽酽的茉莉花茶,那茶香和妻子沐浴在阳光里的笑脸让他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回到了老家的小院儿里,隔着低矮的院墙,抬眼便是年轻时喜兰那张白皙俊俏、微微泛红的脸,在她身后,父亲老孟和古伯伯下着棋,棋局好像一直没有结束,时光也似乎从未流逝。

而在喜兰的回忆里,关于九六年的那个盛夏,最难以忘记的始终是凡江从园子返回后,递到自己手中两三个新摘的、刚刚转红的西红柿,饱满的汁水、酸甜的味道,是那年夏天丈夫凡江带给自己的最朴素、最独特的浪漫

现实洗礼

一九九六年在孟令超的记忆里,意味着选择和新的开始。

这一年,他研究生毕业了。作为油画系屈指可数的优秀硕士毕业生,在外人看来,他的选择很多,就业前景一片光明。他也曾这样认为。可当毕业季真正到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象牙塔和真正的社会之间还隔着一道厚厚的墙。一些公家部门的文化口确实是需要人的,但想要获得这些待遇不错的“铁饭碗”,靠的可不仅仅是在校的成绩和专业能力。令超的同学中有一些人踌躇满志地准备着,最终铩羽而归,他们当中不乏一些优秀的人才,却还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没有机会捧起那所谓的“铁饭碗”,他们感慨着,“尽人事,听天命”,可这“人事”的内涵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复杂了。

令超自始至终都没有端起那饭碗的意愿,因此他也不想去揣测这其中的复杂内涵,也不完全相信所谓的“人事”和“关系”。和一些被单位挑选的同学相比,作为油画专业的佼佼者,最初,选择权还是在令超自己手里的。四月份的时候系里有两个留校任教的名额,系领导有意把他这个人才留下,特意让阚群峰问问爱徒的意思,阚教授当时就摇着头说,“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不会选择留校。”

阚教授猜的没错,令超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这个“天上掉的馅饼”推开了,甚至都没有打电话回家和父母商量一下。理由呢,在一个地方停留了七年,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幼年时期那个令人极度头疼的“毛驴”已经长成了平和沉稳的青年。尤其是念研究生这三年,令超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一般,蜕变成如今这般“萧萧肃肃,爽朗清举”。也是,在艺术氛围中深度浸染七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变化吧。

令超深爱着鲁美,这里曾是他人生当中第一个明确的目标,是他拼尽全力来到的地方。七年的时间,他的大学看着他一脸懵懂、风尘仆仆地来,教会他何为大学,何为艺术,也见证过他的失落和荣耀,所有和青春有关的情绪,都融进了鲁美的日月晨昏,他深爱着这里。

刚上大学的时候,令超也曾希望几年之后能像大姐那样留校成为一名教师,在他深爱的校园里度过相对纯粹的人生。可是,渐渐的,他发现自己骨子里还是不安于现状的,就好像小时候那些躁动的基因一直都在,只不过潜伏的时间有些久,如今变换成另外一种方式怂恿着他去挣脱、去改变。尤其是邱天出国后,念了研究生的他也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世界是不是也不应该只有眼前这么大。三年之后的自己将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将过一种怎样的人生,这些问题早在研一的时候就已经被反复思考过了。留校任教很好,但那样的选择更适合大姐那样倾心于学术,内心安定,择一事终一生的人。而自己,显然不是那样的人。鲁美很好,但只适合潜心求学的自己,不适合渴望闯荡人生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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