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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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第1页)

躯体化带来的痛苦让躺在床上的我感觉自己快死了,但还好,清晨醒来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第二天早上起来,空气中散发着一股干燥的恶性腥味,但对我影响不大。我坐在一个有着巨大窗户的桌子边上吃早餐,窗边有一棵巨大的猴面包树,它无数伸展开的枝干像美杜莎的头发,和我此前看到的任何树都不一样,它有一种令人不敢直视的野性的力量。

此前我很讨厌这种过分生动的东西,它们让我感到害怕,可是现在,我却非常喜欢,因为它们枝干错落无规律的生长有一股令人无法忽视的生命力。

生命。

无论如何,比起死去的,它们都坚韧地存在着。

林远珩

吃完饭我顺着内罗毕starehe不知名的小道走走停停,其实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pic提醒过我,但是我没想太多。

我还怕什么呢?

这里的晴天非常频繁,我几乎没有看到这里下过雨,不同的居所门口和宽敞的地上可以看到穿着床单的马赛人——我观察了一会,觉得他们应该是格纹和条纹的忠实爱好者,和spade品牌方的风格有点像。只不过spade给模特准备的格纹是黑白的,而这里这些天生手长脚长的模特身上酷似条纹床单的衣服是橙色和红色的。

我哥不是很喜欢格纹,他说那有一种束缚感,其实我也不太喜欢,比起格纹,我觉得条纹还是要更流畅一些。但它不能铺满,只能在边角略微修饰一二,否则整个人看上去就会像一挂奇怪的黑白面条。

路上有许多人和他们合影,其中有一位看似身份尊贵的马赛人站在最中间,拿着一个乳白色手杖,脖子上戴着一条很沉重的银色闪光项链,银质的流苏垂到他的腹部,在那红橙色的格子上显出一种部落感极强的氛围。

他领着几个马赛人,无需招呼就主动走向那些要合影的人身边和他们一起拍照,看上去业务十分娴熟,让我觉得甚是有趣。这样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产业链,把本土的部落文化气息冲淡了不少,有一股原始社会和功利主义的接壤感,那种感受很奇特,我并不反感。

目光所及之处有许多低矮的房屋,那些房屋像打过的补丁一样错落拥挤地塞在同样一块小小的平地上,旁边是一些未处理过的乱七八糟的垃圾,整体看上去有一种新塑形主义的美感。一个小时前,我还在wrence酒店的窗户边喝着精致杯盏里的咖啡,观赏着那些生机勃勃的大树,那里的交通干线笔直又有秩序,所有的waiter会把工作服扣子扣到最上一颗,然后微笑着用语法结构完整的句子和我说话;而十公里远的路段此处,光着脚丫的孩子在地上乱跑,他们用如探照镜一样的大眼睛在地上寻找奇异的小物件,仔细把玩地上的泥土和颜色鲜艳的残留垃圾,低矮的房屋不超过两米的高度,而他们大多数人都超过了一米九。

这种割裂式般的极致贫富差距使我想起我和我哥在哈佛的阶级感,这种心境竟然和当时莫名相似。那时我和我哥是三无开盘的贫困户,唯一拥有的能证明一点社会地位的就是大学校长那封具有深远影响意义的推荐信和相关文书,虽然写在申请书上的优秀成绩和社会实践内容可以让我哥享受到全额的奖学金以及相关补助,但在哈佛,90以上的学生都是中高产阶级,哈佛这种高等学府只是他们人生轨迹中的一部分,而对我和我哥这样的普通又竭尽全力的学生来说,是梦寐以求而使劲努力的终点。这些无需担心任何事情以至于可以完完全全享受大学或研究生生活的学生们,跟当时的我和我哥比起来是天差地别的存在。

我哥的人生规划一直都是实现财富自由后带我幸福生活,他的路途和心境都太过坚定,以至于身处那样的环境对他的影响并没有很大。可是身为旁观者的我,在无数次体会到了那些非常隐晦的委屈后,便意识到了这种鸿沟带来的截然相反的人生目标。所以当时我并没有立刻去读我的artschool,而是和我哥一起,一边打工一边完成了他的学业后,才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那个仅凭我兴趣为出发点的aster。而此刻站在肯尼亚这个拥有极度鲜明特征国家的土地上,让我越发感受到这种极度差异化给内心带来的震动——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从一开始就对一些衣衫褴褛浑身污泥的人抱有怜悯的心思,因为往前多走几步,那些孩子们笑的是那么天真。在他们心里他们根本不可怜,在这样的恶劣环境里,他们的精神却是满足的。

跟我和我哥当时的心态是一样的。

我站了好一会,当天幕变成细细碎碎的金色,我正打算回去,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看来这地方信号时好时坏,我本以为在这种看似有些偏离市区的地方没有信号,没想到那基站还挺人性化。

我接通了,里面传来一个我有些熟悉的声音:

“我是nora,是你吗,l?”

“是,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那个……你现在在哪呢?”

我环视了四周一下,“我不知道,怎么了?这怎么是越洋电话?”

nora语气有点奇怪:“我前天飞去洛杉矶度假了,那个,我要告诉你一件事……但你现在还好吗?”

“我没事,是christe联系你劝我吗?”

“不是的,l,christe说你现在状态很糟糕,我知道你和harvey……”

我笑着打断他:“没事的nora,谢谢你。”

我没再说什么,把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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