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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中二病又犯了+番外》作者:今日宜甜
文案:
不用动脑子的沙雕向萌暖小甜文,和大家一起歇歇脑子
我怕狗,但我男友是个狼人
蠢萌话痨高冷霸道总裁受vs腹黑宠妻狂魔醋精狼人攻
宁熙城被亲妈陷害,掉进原始森林里捡到一头狼,然后开始日常养狼大戏
沙雕文,就是不想动脑子随手写写保持心情愉快
不要考据三观和逻辑(我就是懒得动脑子)
内容标签:强强欢喜冤家甜文萌宠轻松
搜索关键词:主角:宁熙城宁笨笨┃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怕狗,但我男友是个狼人
立意:立意待补充
晚上七点,准时到家。
一打开门,果然,我那二货男友正蜷在客厅沙发上,努力抬起绷的笔直的右腿,然后,认真地,一丝不茍地,舔着他的腿毛…
而我,开开心心地向他打过招呼,在他蹦跶过来在我额头落下迎接吻后,拎着刚买回来的排骨进了厨房。
“今天也有肉骨头吗???”二货男友哼哧哼哧地在我身上拱来拱去,拱地我有点心猿意马,毕竟这货到现在都不习惯穿衣服,在家的时候就成天光着身子,虽然二,但是该大的地方大,该特别大的地方就特别大,晃来晃去,晃得我快瞎了,而且手长腿长,肌肉性感,炫耀一样地在身边转来转去。
“有啊,”我淡定地把鼻血擦干净,喂给他一块熟牛肉,“今天在家怎么样。”
“不舒服,”男友光着屁股坐在地上,认真地仰着一张人神共愤地帅脸,“今天能出去遛遛我吗。”
“好啊。”我在他热忱又温柔地眼神里红了脸,他就那么仰着脸,眼睛里的喜欢肆无忌惮,让累了一天的我格外地安心。
我叫宁熙城,是个总裁,很有钱,很帅,身高一八八,腹肌有四块,从十几岁到现在,活生生在杀人不见血的豪门里杀出一条血路来,去年我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我亲妈请我回家一趟,说是她刚刚检查出肺癌晚期,想见我最后一面,我这人虽然腹黑又绝情,但人都是人他妈生的,谁天生杀人不眨眼呢。
于是我忧心忡忡地坐上了私人飞机,临起飞前还不遗余力地联系了国际上最好的肿瘤医生。
结果,飞机驾驶员早就被我妈买通了,在飞过一片原始森林的时候,要和我同归于尽。
坦白地讲,说不害怕都是装逼,但是那一刻,我是真的不害怕(装逼吗?),甚至觉得,算了,死了就解脱了,还有什么是亲妈要杀死你更绝望的呢。
幸运的是飞机落在一片大湖里没有爆炸,倒霉的是那一片原始森林还没有人类涉足,没有信号,广袤无垠,拼死爬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还不如死了。
更惨的是这里毒虫猛兽遍地都是,对于我这种活在钢铁森林里的高智商精英来说,这些奇形怪状的动物简直就是认知盲区,他们长得实在太抽象了,一点都不像动物识图卡片上的那样可爱。
最后我发现,统治这片森林的,是一群狼。
悄悄说,这是我唯一能叫出名字的动物。
可是这些狼长得和动物园里的很不一样,具体怎么个不一样法呢——随便一头都有两个大汉迭起来那么高,皮毛锋利的像钢针,额头上都有个图腾一样奇奇怪怪的标记。
那时候我唯一的想法是,我特么怕狗啊!!
从小时候我那同母同父的弟弟故意放狗咬我,而我亲妈却说谁让我在狗面前吃火腿肠后,我就特别怕狗。
特别,特别,特别怕。
就在我吓得差点尿裤子的时候(我总不能跟一群狗,哦不,狼签什么合同谈什么合作,于是很本能的就想尿裤子),一声响彻云霄的狼嚎穿透森林与恐惧,群狼向两边退开,如同迎接帝王一样,恭恭敬敬地低下头列队欢迎。
然后,我老公,一头天神一样的白狼,穿过阴暗地森林和匍匐在地的野兽,缓缓向我走来。
后来我一直怀疑这是狼群的一种就餐礼仪,好吃的要先让头狼吃,吃剩地才给别的狼分。
每次我问起这事,这家伙就把我狠狠按在地上,直到我说不出话来为止。
不管怎么说,我和这家伙不知怎么就看对眼了,我在森林里茹毛饮血地过了两个月,本来想就这么过完算了——真的,我是个特别缺爱,缺温暖的人,哪怕是一群野兽,他们守护我,照顾我吃喝拉撒,我都会感恩戴德——结果,我亲妈不知道从什么鬼地方直到我还没死,竟然派了直升飞机要火烧森林。
他们先派了雇佣兵来抓我,被老公吃了,又派了一队乌合之众凑起来的猎杀小队,又被我老公吃了,但是这帮孙子学坏了,身上不知道带了什么,老公又吐又拉,差点没疼死。
最后,他们终于决定一网打尽,要把我们全烧死。
真的,就算我能忍,森林消防和环境保护局都不能忍。
往事不堪回首,炖着骨头的汤锅浮上了一血沫,我从旁边拿过漏勺,一勺一勺地把混浊的血沫舀出去,二货男友乖乖地蹲在地上,脑袋跟着我的手,向左——向右——向左——向右——
太萌了,我实在忍不住,弯腰在他光洁的大脑门上吧唧亲了一口,“地上凉,给你买的屁股垫呢。”
“哦对,”男友四肢着地跑了出去,用嘴叼了小黄鸭的坐垫回来,一屁股坐上去,继续乖乖地看我煮肉骨头,不知道是在盯着我还是肉骨头,也或许在他眼里我就是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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