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玉家出来之后几人就去了东街,果然有为他们安排好的住处,店掌柜一见他们就熟络地将人带上了三楼,期间没有其他客人进门,整个驿馆显得空落落的,泠烟大略扫了一眼,不经意问道:“今天人不是很多啊。”
店掌柜是个中年男人,长着一小撮黑胡子,身体有些胖,笑起来连眼睛都要看不见了,他一边开锁一边说:“我这店昨天晚上就被玉家包下来了,整整半个月呢。”
话语里得意非常,说完推门进屋,声音压低了些,“你们见这里人少是因为大半的人都去了浔南镇,我听说那里出事了。”
泠烟知道他说的‘事’是什么,她们刚回来,有谁能比她们更清楚浔南镇的情况呢?听过只笑着点点头,“劳烦掌柜傍晚送些饭菜上来。”
掌柜笑着下了楼,照常坐在柜台前打盹儿。
三楼的房间很大,看来玉家是花了不少钱,泠烟和芙黎一间房,进去之后手上就被塞了一件东西,她低头瞧去,竟是一只用锦缎帕子包裹的紫玉镯,一看便知贵重无比。
她忙将玉镯塞了回去,“姑娘,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送给你的,拿着就是,”泠烟打断她的话,坐在桌前给自己倒了杯茶,招呼芙黎过来给她戴上,“你我从小一起长大,在泠府你我是主仆,如今在外就是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客气。”
紫玉镯的触感冰冰凉凉,像一块寒冰,冷却不刺骨,芙黎笑的开心,举着手腕看了又看,欢喜地说了好多声‘谢谢’。
泠烟在桌上铺着笔墨和纸张,“芙黎,还有件事需要你帮我。”
“姑娘的事就是我的事,”她凑过来静静看着,看了一会儿登时变了脸色,“姑娘!这,这是……您的剑谱心法!”
“都是些最基础的心法而已,明日你把它们拿到街上去卖,就定价五十两一张,”泠烟捏着纸张看了看,非常满意,把笔塞到她手里,说道:“你也写几张。”
“会不会太贵了?真的有人买吗?”芙黎拿着笔,不知该如何落笔,踌躇道:“姑娘,我剑术不精写不了剑谱。”
泠烟握着她的手,“有的,放心吧,你的剑术都是我一手教的,你若是写不了岂不是当初没有好好学?”
“不是不是!姑娘知道的,我日日都在勤奋练习。”芙黎急了,生怕自家姑娘误会她,赶忙落笔写了起来,这一写便写到了后半夜。
窗外圆月如瓷盘,细小的枝桠挡在月亮前,像是将其分割成了数块,月影落在窗前的小几上,泠烟迎着月光仔细地写着剑谱,旁边还用红色墨汁写了注解,每每写上一阵都会撑着下巴思索片刻,握笔的手不曾安分,转着笔玩,将漆黑的墨汁甩的到处都是。
晚春的天亮的早,卯时二刻天边就泛起了龟壳青,街上也渐渐有了人声。
泠烟搁下笔伸了个懒腰,转头看见芙黎不知什么时候趴在桌上睡着了,檀木书案上铺满了宣纸,纸上字迹秀丽整齐,看的人赏心悦目,她不忍叫醒芙黎,拿起一旁的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揣着剑谱和满桌的纸张出了门。
跨出房门看了眼隔壁,木门紧闭着,想来裴寂竹还没醒,反正叫上他也没用,干什么都只会像个木头一样杵着,看着碍眼。
街上人流不多,泠烟出驿馆找了个地方买了一份桃花糕和荔枝笑,一边走一边物色街边适合摆摊的地方,走走转转就到了桥上,桥下的月亮船一艘接一艘的过,她倚靠在桥边看着,直到手上的桂花糕吃完才拍拍手,决定了摆摊的位置。
桥上人来人往,她摆在这里,定有不少人会驻足观看,就算不买也会看个热闹。
泠烟向旁边的摊贩租了一张桌子,在上面立了一张木牌,写着‘剑法心术,除妖辟邪’,剑谱没有多少,但是符箓她是要多少有多少!
天光彻底大亮,有不少从桥上路过的人会站在泠烟的摊贩前看上两眼。
“你是女修士?”
泠烟抬眼看他,应道:“是。”
对方又问:“这些都是你自己写的?”
泠烟回答:“当然。”
少女神色恹恹,过于平静,一双杏眼清透水润,若不是那张脸太张扬惹眼,这副样子必然是个苦相,但呈现在她脸上就只剩清冷。
对方很是不善地一巴掌拍在桌上,沉声道:“原来是个修士,难怪了,你可知我家公子是谁?”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人根本就不是来买剑谱的,而是来找茬的,“不知道,而且——我为什么要知道?”
“你把我家公子打成重伤这件事还没算呢,你最好现在就跟我回去给我家公子磕头道歉!”
他严词厉色的模样倒是让泠烟想起来了,初次到玉家的时候她跟人打了一场,莫非那个手下败将就是他口中的公子?
她一向眼高于顶,从前是战神佩剑,是整个九重宫阙里最高阶的剑灵,现在是泠府二姑娘,身份也是比常人要尊贵,从来都是别人跟她磕头认错,哪有她跟别人磕头认错的份儿?
这人简直好笑极了!
她随手折了河边一支垂柳,抬起下巴,高傲道:“只要你打得赢我,别说磕头认错了,我这颗脑袋都可以让你提回去给你家少爷供着。”
对方神色一凛,心里却害怕了,上回她让公子在众人面前战败,丢尽颜面,他们这些侍奉的奴仆也不好过,今日不过在街上看见她,因此想为公子出这口恶气,谁料她竟然在大街上,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宣战。
周围人多了起来,都以为是什么扯皮的事儿,纷纷来看热闹,男子怔在原地,看着气势汹汹的泠烟,心中煎熬,她这是把自己架了起来,现下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