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醒木一拍,定场诗)
草原日升又月落,风吹草低见情波。
少年心事藏不住,悲欢离合皆是歌。
各位看官,您上眼嘞!
话说这草原之上,日头东升西落,牧草绿了又黄,羊群来了又去,那几位少年郎、姑娘家的身影,在这片天高地阔的地界儿,是越来越鲜活,透着股子勃勃生机。
我们先说那小明吧!
这孩子的手,嘿,简直跟沾了仙气儿一般!
您猜怎么着?
他改良的那把羊毛剪,刃口磨得比姑娘家的银簪子还薄,角度找得那叫一个巧,握在手里穿梭在羊群中,“咔嚓咔嚓”声都比旁人利落三分,不多时就能把一只羊打理得溜光水滑。
牧民们见了,谁不竖大拇指?
都笑着喊他“巧手小明”。
谁家里有啥盆盆罐罐、鞍子马镫坏了的,总爱找他帮忙。
这其中啊,数萨仁来得最勤。
您道为啥?
她那匹枣红色的骏马,像是跟她故意作对,不是马鞍的缝线松了,就是马镫晃悠,三天两头有“问题”。
萨仁呢,就总提着这些物件,策马而来,那银铃般的笑声啊,比马蹄声还先到帐篷跟前。
“小明,你看这个又得麻烦你了。”
她翻身下马,把缰绳往桩子上一系,脸上带着几分不好意思,可那眼底的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藏着几分期待呢!
小明每次都笑着接过来,低头忙活时,能感觉到萨仁的目光落在自个儿身上,手上的活计都更顺溜了。
说到这儿,各位还记得这次那达慕大会不?
那赛马场上,人声鼎沸,比锅里沸腾的奶茶还热闹!
小明骑着马,一开始那叫一个快,跟离弦的箭似的遥遥领先,萨仁紧随其后,丝被风吹得跟飘带似的飞扬。
他回头瞅了一眼,见萨仁眼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头,跟草原上的小母狼似的,心里头忽然一动——哎,这是为啥呢?
您别急,听我往下说。
快到终点时,他悄悄收了些力道,胯下的马慢了半拍,萨仁的马“噌”地一下就过去,率先冲过红线!
全场爆出雷鸣般的欢呼,萨仁勒住马,惊喜地回头看他,眼里的笑意啊,比草原上的格桑花还艳。
颁奖时,她捧着哈达和奖品,走到小明身边,趁人不注意,飞快地塞给他一块手帕,脸颊红扑扑的跟熟透的苹果似的:“给你。”
小明接过来,入手那叫一个柔软,上面绣着一只威风凛凛的狼,针脚细密,一看就费了不少心思。
他攥着手帕,心里头“怦怦”直跳,连句“谢谢”都忘了说,您说逗不逗?
我们再说说那明宇。
这孩子性子沉稳,帮着格日勒赶羊时,总是默默跟在羊群后面,眼神专注得很,一百多只羊在他眼里,就跟一百多个需要呵护的娃娃似的。
哪只羊调皮跑远了,他总能不声不响地把它赶回来,比牧犬还灵光。
有一回,天说变就变,乌云跟墨汁似的滚滚而来,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下来,眼看就要变成瓢泼大雨。
明宇二话不说,抱起早就准备好的防雨布,撒腿就往羊群所在的山坡跑,那度,跟身后有狼追似的!
格日勒正急得团团转,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见他来了,像是吃了定心丸,长舒一口气。
两人合力,三下五除二,用防雨布和附近的树枝搭起个临时棚子,把羊群赶进去避雨。
风雨中,明宇的头和衣服都湿透了,跟落汤鸡似的,可他毫不在意,只顾着清点羊群数量,一只都不能少!
雨停后,格日勒拉着他回帐篷,架起篝火,给他烤了一大块羊肉,油脂“滋滋”作响,香气能飘出二里地去。
她坐在他身边,用带着蒙语腔调的汉语轻声唱着歌,歌声温柔得像草原上的溪流,淌过明宇的心田。
他听着,心里头踏实又温暖。
那天傍晚,夕阳把天空染成一片绚烂的橘红,两人坐在山坡上,看着羊群在山脚下悠闲地吃草。
格日勒忽然侧过头,眼神亮晶晶地看着他:“明宇,等我的羊群再壮大些,多到数不过来,我就跟阿爸说,让你当我的牧马人,好不好?”
明宇愣了一下,随即脸颊“腾”地一下红了。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啥,却现喉咙像是被堵住了,只能傻傻地看着格日勒,心里又惊又喜,您说这孩子,逗不逗?
您以为这就完了?
还有明悦呢!
这姑娘性子活泼,又爱看书,诸天阁的三楼成了她和多伦的秘密基地。
多伦跟着商队走南闯北,见识广博,说起外面的世界,从繁华的城镇到奇异的风俗,那是眉飞色舞,总能让明悦听得入迷,眼睛瞪得溜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贺宣三十多了,又在里面待过两年,余生一眼望到头,洒脱又自在。他也以为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直到遇见了对门那个英俊的少年。贺宣年轻的时候就我行我素惯了,年纪上来了也没收敛多少,比如喜欢向边庭这件事。又帅又欲混血纹身师攻vs斯文温润贵公子受排雷年上,年龄差14同学婚约贺宣和向同学的故事...
阮绵绵,s市男高中部的女老师,家里催婚催得紧,一边教学还要一边相亲。 虽然已经交了男朋友了,阮绵绵还是决定相一个更好的。...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三百年前,叶青泽所爱之人孤身赴死,他替他守护了剑宗三百年。元初是个瞎子,流浪数年最後来到了无极道宫。剑宗宗主叶青泽一开始认定他为探子,时时防备着他。可探子只知道吃喝,打探消息演戏也假得很,实在太过于蠢笨。吃饭一餐至少五碗,早起不来,洗个衣服放错染料,做事笨手笨脚。实在不像个探子。所以,叶青泽觉得逗鸟很有意思。後来,他认为元初是他,加以上心。可是天意弄人。作者有话说喜欢快文可退(本文较慢,喜欢看男主直接切入感情可退内容标签强强仙侠修真励志成长正剧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