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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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第1页)

我认得出来那金字塔状物体叫做“朵玛”,是苏南地区古时一种用来供奉神明的特殊贡品,据说通常山民们有所求时便会上贡“朵玛”,材料的不同便会决定祈神得到的结果。

环绕着“朵玛”,还摆着几个较小的黄铜钵,分别盛着不知名的黑色浆果、红色的荼蘼花、以及一碗不知名的黑红液体。

——这里莫非是个洞中之庙?

但什么神要造这样的人骨庙?这也太骇人了。

想起先前那司机口里念叨的“尸神”,我心里一阵发怵。

往塔后望去,这里原来是个天然溶洞,上下交错的钟乳石如犬牙交错,阻隔了烛火的光线,使内部空间看起来幽深复杂,无法窥清全貌,只能隐约看见不远处还有道台阶,通过更深处的洞窟,不知里面有什么,或许是神龛或神像。

但这高个子男人在塔前停下,似乎不愿领我更深入内部,直挺挺在一张毡垫上跪坐下来,缓缓侧过头,示意我过去。

以为他是要领我敬神,我走过去,学着他的样子跪下,顿觉膝盖袭来一丝剧痛。倒吸一口凉气,我垂眸看去,才发现膝盖处洇着一小片血迹,裤子也磨破了,透出里边血肉模糊的伤口——刚才遭受连番惊吓,我竟一点也没察觉。

我撕开裤料,冷不丁一只苍白的手握住我的脚踝,将我吓得差点跳起来,却被冰冷如铁钳般的手指牢牢攥住了。

“你,受伤了。”

“嗯…擦破了点皮。”我拍了拍心口,看向身旁。烛火间,男人的脸半明半晦,似月光下光影分隔的雪山峰脊,令我心中一跳,直恨自己手边没有画材能立刻绘下眼前所见。

出神之际,小腿已托起,搁到了毡垫前的矮桌上,脚自然而然便踩在了那堆贡品间。

“这,这不好吧?”我一愣,想缩回腿,却被他抓着脚踝的手控得动弹不得。这男人的力气奇大无比,我缩腿的动作竟没令他的胳膊挪动一寸,稳得简直如同一个机器人。

他没有回应我,只是将我的伤腿扯直,把裤子破口撕得更大了些,又拾起一个铜盘里的黑色浆果放入嘴里咀嚼起来。

他的动作都较常人要缓慢,有些古怪,却又因此显得格外优雅。随着他的咀嚼,浆汁沿着他的嘴角渗出一缕,像是鲜血一般,将唇色染得更艳,被苍白的皮肤一衬,像极了欧洲古老传说中的吸血鬼,孤冷的气质里又透出几分妖异来。

似是察觉到我无礼的窥视一般,他的脸朝我的方向微微侧来,仿佛有视线穿透了那层蒙着双眼的黑布与我的目光撞上,我慌忙低下眼帘,见他低下头,将嚼碎的浆果吐在手心,然后覆在了我的伤口上。凉丝丝犹如果冻般的触感袭来,疼痛立时缓解了不少,空气里更散逸开一股沁人心脾的芬芳。

“谢谢。”我回过神,连忙道谢,口水止不住地分泌,肚子也咕噜噜地叫了一声。

我已经很长没进食了,但这果子……是人家的贡品。

我没好意思开口,只咽了口唾沫,大抵是这响动太大,他的脸又侧了过来。

“你,饿了?”

这盲眼美人真……敏锐。

我“嗯”了一声,有些羞愧:“那果子……能吃吗?”

“他们吃,我会生气。”他一字一句,“但你,可以。”

因为我是客人,不必遵守这里的习俗?

饿得实在受不了,我也没多问,抓起一个浆果就啃了起来。这果子不算甜,还有点酸,但水当当的,很香,吃起来有点像李子,几口下肚,他又递了一个过来。

狼吞虎咽的吃下两个,满足地擦擦嘴,我才发现自己的脚还被他按在掌下敷药——我的脚脏兮兮的,又是草叶又是血污,他的手指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食指上还戴着一枚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红玉髓戒指,这情形有种说不出的尴尬,我忙想抽回脚,却还是给他动不了。——倒是真不嫌我会弄脏了那枚戒指。这人虽有些怪,但着实是心善。

这人虽有些怪,但着实是心善。尽管他看不见,我仍冲他感激地笑了笑,“我叫秦染,染色的染。你呢?”

“秦,染。”男人的声音顿了顿,语速迟滞,“你是问,我的名字?”

山中遇美人,这大美人还是个天然呆,我顿觉有趣,先前的局促忽然就没了,笑着:“不然呢,还能是问什么啊?”

蒙眼的黑布下,他的嘴角微微绷紧,似乎有点不悦,那种被盯视的错觉又来了,我不禁敛了笑,心疑是不是又犯了什么他族里的禁忌:“如果……如果不方便告知,就算了……”

“吞,赦,那林。”

“啊?”我又是一愣,没反应过来。

“吞,赦,那,林。”他重复了一遍,念咒一般,语调没有什么起伏。

“吞赦…那林。”

我点了点头,这名字……挺奇怪的,但念起来有种独特的韵味,不知道蕴藏着什么含义,但“吞”这个字音却让我联想到神话中能吞噬万物的饕餮。

心下虽然好奇,但才刚认识,问这种问题未免有些冒犯。我忍住没问,换了个问题:“吞赦那林,你……怎么会一个人住在这儿?这里,这么吓人……”

“等。”

许久,他才答。

“等?等……什么?”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他染着浆果汁的薄唇上,呼吸微窒,喉头有点干燥。

“人。”

我一时语塞,心中对他涌起无限好奇。

我算是个健谈的人,以往遇见自己相中的模特,三言两语,我便能轻易引起对方对我的兴趣,敞开心扉侃侃而谈,如同垂钓者钓上了鱼,在烹饪前先剖开皮肉,窥清骨骼,追根溯源,方知其上桌后能否成为一道珍馐佳肴——作画便是如此,画的不是皮,而是骨。

唯骨特别者,方能成为我的缪斯。

时至今日,我的缪斯也只有明洛一个。

明洛因其经历而足够特别,他出生于泰国的豪门世家,是不受待见的私生子,母亲死后,他十五岁就开始四处流浪卖艺,涉足上百国家,踏遍山川大地……而我直觉,眼前名叫吞赦那林的男人,藏着更为特别的骨。

他一定,值得我画。

“那……你要等的那个人,等到了吗?”

作者有话说:

那赦人其实不是一个部族,他们也不是吞吞的族人,“那赦”更不是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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