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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名字?”
“派克……派克.斯兰达斯”
在听到派克编出来的名字之后,他便开始手上的工作。
“说实话,如果没有络新婆婆的那句话,我真的认为你还是个不错的人,可惜的是……你是个贵族的儿子。”
刺耳的雕刻声传来,切割机划过金属的声音不是什么人都能欣赏的来的,而且还有飞溅而起的金属碎末,让这份工作更加的不讨人喜欢。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是贵族不等于我过得很好?”
“至少比我们这种生下来就注定刀口舔血的人要好得多!”
他似乎有些生气。
“你看看你,衣着华贵,身材强健,装备精良,哪里像是一个落魄贵族?
再看看络新婆婆那种千叮咛万嘱咐一般的态度,那你还觉得自己像是什么“落没”的家族吗?”
“吃过老鼠吗?啃过人的尸体吗?睡过下水道吗?
我想…应该没有吧?”
派克沉默不语。
这些…他好像全都干过…
跟狱友抢老鼠尸体,只为那点珍贵的蛋白质,那床垫就更不用说了,真菌和细菌的天然安乐窝。
派克宁可睡地板也坚决也不想躺在那长满黑斑和色块的肮脏垫子上。
“除了人没吃过,剩下的……基本上都干过,连装备都是打劫抢来的。”
克劳德停下手里的工作,扭头看了一眼派克,那眼神里好像少了些敌意,而慢慢增添了些感同身受的意思。
“哼…这世道啊……
连贵族都难过…”
他转过头去,夹杂着他的碎碎念,在笨拙而熟练的手下,很快削出了一块铭牌。
他把那块穿着两个孔的铭牌丢给派克,叮嘱着他一些东西。
“把这玩意挂在身上,能帮你抵挡一些麻烦。
当然…它也会让你被一些人厌恶,双刃剑嘛!
你会习惯的!”
派克摩挲着那刻着自己名字的,雕刻着骷髅头的铁牌。
他默默的将它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克劳德转身走出门去,招手示意派克跟上。
“走吧!络新婆婆让我把你送到附近的小镇去!”
“来了”
派克跟上他的步伐,克劳德熟练的翻身跨上那匹带着花斑的种马,然后伸手将派克拉上来,让派克坐在马后。
“忍忍吧!小王子!去附近小镇可是有十多公里的路程呢!
但愿你的辟谷会好受点!”
最后那句话是他憋着笑说的,派克还很天真的疑惑了一下。
随着那匹掘马开始疯跑,派克如同坐在打桩机上一样,颠得人受不了。
派克可算理解克劳德话里的意思了,只不过…一切都太迟了…
其实原本他可以拒绝,然后自己走的…
只不过,某个猎人协会会长满肚子坏水的没有告诉他。
主打的就是一个拷打小布尔乔亚主义者。
现在,他的痛苦可要持续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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