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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一件啤酒,一半加冰,一半常温。”黎时抬眼看她,闻晓问:“能喝酒吧?”黎时点头,“能喝点。”闻晓一拍手,“那就行!车子不用担心,待会儿帮你喊代驾。”黎时浅笑,“你的酒量如何?”闻晓下巴扬起,“还不错,你呢?”黎时递给闻晓菜单,“看看还添什么?”闻晓接过眼睛一扫,“诶,我俩的口味差不多。”她把单子给老板,“就这样吧,多放辣椒。”麻辣龙虾,香辣花甲,爆炒田螺,烤牛肉,烤五花……闻晓咽了咽口水,“我以为你不会喜欢吃这些。”“大学附近有条小吃街,差不多也卖这些,毕业后我也常常回去吃。”黎时拆了一次性竹筷,小心剔除上面的倒刺。“哪个大学?”闻晓自己拿了一双筷子。“d大。”黎时拿走闻晓手里的筷子,把刚刚弄好那双给她。“那你从毕业就在d市了?”“不是。”黎时正想说明原因,老板抱着啤酒过来。他看向闻晓,“你喝冰的还是常温?”“当然是冰啤酒,常温是给你点的。”闻晓一边说,一边用牙咬开了瓶盖。老板看了眼给她竖起大拇指,闻晓招呼老板,“一起喝点?”老板摇摇头,“我怎么好当电灯泡,送你们一盘花生吧。”闻晓拦住,“不要花生。”黎时看向闻晓,“为什么不要?”闻晓被问懵,他不像是一盘花生也计较的人啊,不喜欢吃花生还要说个所以然吗?黎时又开口,“你也不喜欢吃花生?”闻晓困惑,“对呀。”黎时跟老板说:“不用了,谢谢。”黎时低头给自己倒酒,因为他对花生过敏。曾经她送了盒巧克力给黎时,他没仔细看成分直接吃了大半,当晚就肿成猪头送去医院。当时闻晓吓坏了,那也是黎时失忆程度90哇塞!你的两个男朋友……秦牧的目光在两人之间徘徊,闻晓别过头,她讨厌撒谎,但又不想当众反驳黎时。僵持几秒,黎时上前警告秦牧:“松手。”秦牧放开手,闻晓甩开他,坐回原位不想搭理他们。秦牧半蹲下来,问她:“你还不走?”闻晓反问:“我为什么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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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