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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平川为人公正严明,小学生的时候,他手挂五道杠,脖挂红领巾,站在国旗下敬着少先队礼,一张肃穆的小脸绷得紧紧巴巴。
他是老师的亲信,同学中谁要有个风吹草动,他下课一准汇报老师。
从小到大,沈平川都是老师心目中的优秀少年好学生,也是同学们心目中的“贱男春”,“特派员”,“小红wei兵”,老师有多喜欢他,同学们就有多讨厌他。
正因为如此,沈平川就没几个朋友。
但是他并不在乎,他自认为自己坚持原则,做的是对的事情。
进入大学,沈平川如愿以偿加入了学生会,从小到大培养的卓越管理能力让他在学生会混得风生水起。
同时,他也一如既往地招人讨厌。
今汐对沈平川的讨厌半点不比别人少,每天都在想段子和他吵架。
讨厌归讨厌吧,有时候,看见他孤零零一个人在食堂吃饭的样子,又觉得好可怜,于心不忍。
所以中午晚上每每临近放学的时间,她都会给沈平川发消息,问他有课吗,约饭吗,三食堂见哦。
沈平川板着脸孔教训她:“好好听课!还没放学呢就想着吃!吃这么多也没见你长个儿,我们家都快被你吃破产了!”
今汐:
我他妈,闲的呀!
下午的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今汐在操场边看见了沈平川。
沈平川穿着白色的运动衫,一个人站在篮球场的塑胶跑道边。
他手里抱着篮球,自顾自地拍了会儿,又抬头望了望球场。
篮球场有四个场地,八个篮筐。
男孩奔跑着,传球,上篮,热汗淋漓。
沈平川拍了拍球,鼓起勇气走过去,故作矜持喃了声:“一起啊。”
几个穿黑球服的男生见沈平川过来,相互对视,传递着促狭的眼神:“我们人数够了。”
“哦。”
沈平川站在篮板下,抱着球看他们打了会儿,然后自己拍了拍。
有点尴尬,他准备转身离开了。
手里的球突然被人抢走,沈平川回头,见今汐小胳膊小腿的,抱着篮球“噔噔噔”跑到空场下,对着篮板就是一通猛掷。
篮球反弹回来,今汐抱头鼠窜,大喊了声:“哎呀我的妈,好险!”
“笨蛋。”沈平川笑了起来:“不是你这样打的。”
“谁还不会打篮球啊。”
今汐说完捡起球,又投向了篮筐,这回球在篮筐周围旋了一圈之后,落地。
“我来教你吧。”沈平川走过去,接过了球,三两步一个上篮,将球稳稳投入了篮筐中。
虽然沈平川是讨厌了些,但帅是真的帅,尤其是打篮球的样子,那叫一个雄姿英发。
今汐本来对篮球没什么兴趣,不过陪着沈平川玩,所以也没认真学,拿着球一顿乱投。
沈平川一边嫌弃她菜鸡,一边还挺兴致高昂地给她示范动作。
“你不能带着球跑,你得拍,拍球懂吗?”
今汐抱着球拍了两下,球滚了,于是她固执坚持:“我就抱着跑。”
“犯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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