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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头疼脑热,日常杂病,尤擅妇女经水不利,少腹满痛,不孕不育,难产滑产。”吆喝得力气都没有了。
连喝三天白粥,他相信,自己的脸色肯定比白粥还白。
哥想吃肉!
此刻才深刻地理解,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正蹲在原地深深叹息,长街尽头突然传来由远及近的马蹄。
百姓纷纷驻足。
三匹骏马轻缓慢行,载着三个华服男子而来。
最前方的男人着一袭滚银丝玄色锦袍,墨发用白玉冠高高束起。
刀脊般的鼻梁上,一双丹凤眼配着挺拓的眉骨。
将尽的浓丽夕阳洒在锐利的眉眼间,让他周身仿佛萦绕着云雾。
怎么是谢意?
他堂堂王孙贵戚,怎么会跑到西市来?
看到三匹马停下来的位置,时暮才反应过来,原来贵介公子是来春时楼品尝松风吟的。
这三匹骏马身形健硕,一看就知道是名贵品种,尤其是谢意那匹,通体雪白,不掺一根杂色。
惹得旁边有小女娃拍手欢叫,“娘,马!大马!”
然后就被捂起了嘴巴。
旁边的百姓小声讨论。
“是凌王,景王和霍小侯爷。”
“这三位竟然跑到春时楼来吃饭?”
“整个沂都,谁不知道凌王殿下甘酒嗜音,贪欢逐乐,哪里有美酒美人美乐,哪里便有咱们这位爷的身影。想必是听说松风吟出了,过来品尝。”
“确实,清音阁、今朝醉这些地方可都是凌王殿下的流连之地。”
“凌王风流倜傥,二十多岁仍未得皇上指婚,恐怕正是因为太过放浪形骸……”
有第三人“嘘”声提醒谈话之人,“凌王身份尊贵,切莫妄议。”
谢意明明什么都不该记得,经过前面时,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扫过视线,和时暮的目光触碰在一起。
幽深漆黑的眼眸,犹如化不掉的墨团。瞬间让时暮想起那一夜。
原本从始至终都没有点过烛火,但有一会,他曾把自己抱到窗边。
映照月色,时暮看清了这双眼睛。
但他看自己干嘛?
难道还存着什么记忆?
刚担心了一瞬,谢意就若无其事地转开了视线,下马进楼。
时暮松出口气。
从剧情里得知,那种名叫娇娘酒的催情药药性极烈,他必不可能记得一丝一毫!
还是想想自己的肚子吧。
宋念山的二十文钱只剩四文,什么都吃不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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