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4章 软软的(第1页)

死寂间隙内,时间如水银般粘稠沉静。

叶晓晓的意识从混沌的温床中浮起。灵魂撕裂的剧痛与沉沦的绝望已被霸道的沉寂之力温柔推开,只留下劫后余生的空白与一丝茫然的平静。

她感觉自己被稳稳托抱着,像漂泊的孤舟终于泊进了无风港,后心传来的那股沉缓却浩瀚的暖流是她此刻唯一确认的锚点。

她小心翼翼地掀开眼睑。

眼前并非黑暗,而是一片深邃如极夜的靛蓝,以及那张覆盖着半块古老玉质面具的侧颜。

冰冷的玉质边缘在浓密的墨发掩映下,少了几分凌厉,多出一种沉静的隽永。

几缕黑发柔软地垂落,拂过她的额角,带来幽谷霜泉般的微凉,并不刺骨。

细微的动静被瞬间捕捉。

林小璃没有立刻低头,只是稳定维持着力量流转的姿势,空闲的手自然滑落,轻轻搭在叶晓晓单薄的肩头。

指尖微凉,触感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安稳。

“醒了?”慵懒沙哑的声线响起,比深潭之水更为平缓,听不出情绪,却像一句温和的确认。

叶晓晓的身体细微地放松了一丝,敬畏仍在,却被更为汹涌的感激与巨大的困惑缠绕。

她轻轻点头,冰蓝的眼眸带着怯意,望向古玉面具下唯一显露的、那片沉静深渊。

“小璃姐姐……”声音带着晨露般的湿润与迟疑。最终,那份无处安放的困惑推着她开了口:“为什么……帮我呢?师尊和我……欠你太多……”

那一次次被拉回的绝望深渊……这份恩情,沉重得如同无尽星穹,她不知该如何承担。

林小璃缓缓垂眸。

暗红的眼眸里,凝固的星辰微光轻轻摇曳,不再带着审视的锋芒,而是平静如深海,清晰地倒映出叶晓晓眼底的茫然。

她没有立刻回答。

搭在肩头的手指,无意识地捻起一缕叶晓晓散落的发丝,指腹极轻柔地摩挲着冰凉的丝缕,仿佛捻弄一瓣初雪,带着奇异的耐心。

片刻的静默流淌。

终于,就在叶晓晓以为这死寂便是答案时,林小璃的声音缓缓流淌,慵懒中浸染了更深的缓意:

“第一次……”声音很轻,像在回溯尘封的雪,“在那蓝色星球上……瞧见你的时候……”

她的目光落在叶晓晓微怔的脸上,专注地看着那双此刻写满困惑、显得格外通透的冰蓝眼眸。

古玉面具下,未被遮掩的唇线几不可察地向上弯起一个极浅的弧度。

“就觉得……”她顿了一下,像是在斟酌一个恰如其分的词,摩挲发丝的指腹力度轻得如同拂过一片霜花,“嗯……不错。”

目光若有似无地掠过叶晓晓眉心那点深红印记,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偏好:

“比旁边那冻了百年、整天冒寒气的……让人瞧着舒服多了。”没有刻薄的嘲讽,只是轻描淡写的陈述。

她的视线重新凝聚在叶晓晓脸上,那沉静的语调里,罕见地融进一丝……或许并非错觉的温存:

“软软的……”尾音几近消融在沉寂中,“像云。”

似乎觉得描述过于飘渺,她几不可察地偏了偏头(碎发下耳廓悄然晕开一点粉意),用一种带着研究意味的认真口吻补充:“……落着新雪的松软云团。”

“轰!”

叶晓晓的脸颊瞬间红透!冰蓝的瞳孔猛地睁大!

前世为男生的意识对这“软软的”、“像云”的评价无所适从!心脏狂跳如擂鼓,羞窘和被当成可揉捏之物的错愕感让她全身都僵住。

强行被扭转的别扭感,在这笨拙的“可爱”评价前,竟被一团无形的暖风抚过,虽仍混乱,那尖锐的痛刺却软化了。

“嗡——!”眉心印记骤然怒放!一股裹挟着冰渣般怒意的强烈寒流狠狠撞在沉寂壁垒上!无声控诉着那份“整天冒寒气”的刻薄偏颇!

林小璃恍若未觉。指尖终是从那缕微乱的发丝上移开。

她抬手,对着虚空。

这一次,她的姿态柔和而专注,宛如古老神灵在拨动星光的丝弦。

深邃的靛蓝主调如同融化的极夜天穹(幽蓝寒魄)被徐徐引出。

流淌着冰晶星屑与纯净月华冷辉的丝缕(冰魄星芒)被纤柔地抽离、编织,如同在夜空中绣上银河的倒影。

凛冽纯粹、带着创生之始初雪气息的寒丝(初元寒缕)则被驯服成温润的冰光,融入其中。

一件华美、沉静、线条流畅、蕴藏无匹守护之力与星月霜华之美的永锢星霜袍,在她指尖下如画卷般徐徐展开,悬停在叶晓晓面前。

这件被重新定义色彩的袍装:

深邃浩瀚的靛蓝(幽蓝寒魄),非墨黑,如同极夜初融的天幕,自带沉静深邃的守护感。

肩颈至腰侧的盘纹由流淌的冰魄星芒构成,内敛深邃,仿佛将亿万星辰凝聚于一抹幽蓝之中,不再咄咄逼人,却自有其璀璨法则。

;初元寒缕化为裙摆深处游走的冰蓝纹理(永冻之痕),如同冰川深处的生命脉络,隐约闪烁,冷冽而神秘。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