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6章 灵田扩种(第1页)

天刚蒙蒙亮,后山的荒地就响起了锄头挖地的闷响。叶正德扛着把镶了铁边的木锄,额头上已经见了汗,身后跟着十几个族人,有扛着铁锹的,有挑着水桶的,还有人推着装满灵石灰的独轮车。“加把劲!这五亩地要是改造成灵田,往后族里的灵草就不用愁了!”他扯开嗓子喊了一声,锄头落下的力道又重了几分,土块被翻起时,隐约有细碎的灵光从土里冒出来——这是灵脉渗出的灵气,在地下蕴积了不知多少年,今天总算要被彻底唤醒。

叶青云提着个陶罐,里面装着灵泉水,是他凌晨去山涧接的,陶罐外壁凝着细密的水珠。“大伯,先别急着翻土。”他走过去,将灵泉水倒在一块空地上,“这灵泉得混着灵石灰用,每翻三尺地浇一次,才能让灵气渗得匀。”

叶正德直起身,用袖子擦了把汗:“还是你想得细!我这粗人,就知道闷头干。”(他指了指身后的水塘,“那水塘也按你说的,加了聚灵阵盘?”)

“嗯,昨晚已经布好了。”叶青云望向不远处的水塘,岸边立着四块刻了阵纹的青石,呈四角摆放,隐隐有灵光流转,“等灵田整好,就把灵鱼和荷花苗放进去,聚灵阵能让水里的灵气循环,鱼长得快,荷花也能多开两季。”

族人们分成两拨,一拨跟着叶正德翻地,铁锄入土时能听到“咔嗒”声——那是土里的顽石被灵气浸软后碎裂的声音;另一拨则围着水塘忙碌,有人清理塘底的淤泥,有人将带来的一阶灵鱼幼苗放进竹篮,还有人捧着裹着湿布的荷花种藕,小心翼翼地怕碰坏了。

叶青云走到荒地边缘,蹲下身子,指尖抚过刚翻过的土壤。土粒细腻,还带着灵脉的余温,他深吸一口气,运转木灵根,掌心泛起淡淡的绿光——这是他最近才掌握的能力,能以自身灵力催生植物,虽还不熟练,但对付普通灵草足够了。

“先试试这片。”他选了块翻整好的土地,撒下从秘境带回的清心草种子。种子呈青绿色,比普通草籽饱满,外壳上还带着细密的灵纹。叶青云将掌心贴在地面,缓缓注入木属性灵力,像给土壤铺了层温床。

“这就能发芽?”叶正德凑过来看,眼里满是好奇,“我记得去年种的清心草,足足等了半个月才冒头。”

叶青云没说话,只是专注地引导灵力。过了约一炷香的时间,土壤表面忽然泛起一层淡绿,接着,无数嫩绿的芽尖顶破泥土,齐刷刷地冒了出来,转眼间就长到寸许高,叶片舒展,还带着晶莹的露珠。

“成了!”族人们欢呼起来,有人伸手想摸摸嫩芽,又怕碰坏了,手在半空停了又停。

叶正德拍了拍叶青云的肩膀,力道比平时轻了许多:“小子,有你的!这木灵根真是个宝贝。”

接下来的日子,灵田和水塘同步推进。灵田这边,每天清晨都能看到新的变化——清心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三天就抽出了花茎;叶青云又撒了些凝露花种子,用木灵根催生后,藤蔓顺着田埂攀爬,开出一串串淡紫色的小花,灵气顺着花瓣往灵田里渗,连土壤都变得更肥沃了。

水塘那边更热闹。聚灵阵启动的那天,四块青石发出微光,塘水泛起涟漪,原本普通的鱼苗身上渐渐浮现出银色灵纹,没过几天就长到巴掌大;荷花种藕也不含糊,荷叶像撑开的绿伞,花苞鼓鼓囊囊,眼看就要绽放。负责照看水塘的族人每天都要念叨:“这灵鱼摆尾都带风,比普通鱼灵动多了,荷花说不定能结出灵莲子!”

一个月后,荒地彻底变了模样。五亩灵田连成一片,清心草和凝露花长势喜人,风一吹,叶片摩擦发出细碎的灵音;水塘里,灵鱼在聚灵阵的光晕里游弋,荷叶上的露珠滚落,滴在水面上,激起一圈圈灵气涟漪。叶正德站在田埂上,望着这生机勃勃的景象,忽然笑了:“以前总觉得灵气是虚的,现在才明白,踏踏实实种好一亩田,养好一塘鱼,就是最好的修炼。”

叶青云蹲在灵田边,看着清心草顶端冒出的花苞,指尖的绿光轻轻拂过叶片。他想起刚拿到种子时的忐忑,想起族人们翻地时的汗水,忽然觉得,这灵田和水塘里的灵气,不仅来自灵脉,更来自每个人的手心——是大家一起刨土、浇水、布阵,才让这荒地长出灵气,让死水变成活泉。

“大伯,”他抬头喊了一声,“下次扩种,咱们试试种灵稻吧?听说灵米饭蒸出来带着灵光,吃了能静心。”

叶正德哈哈大笑:“好!就听你的!明天我就带人去拓荒,争取再整出十亩地!”

夕阳落在灵田上,给草叶镀了层金边,水塘的聚灵阵闪着微光,灵鱼跃出水面,带起的水珠里都裹着灵气。族人们扛着农具往回走,笑声顺着风飘得很远,叶青云望着这一切,悄悄在心里补了句:这大概就是“众人拾柴”的道理,灵气会流动,人心聚在一起,才能让这片土地真正活起来。

hai

;天刚蒙蒙亮,后山的荒地就响起了锄头挖地的闷响。叶正德扛着把镶了铁边的木锄,额头上已经见了汗,身后跟着十几个族人,有扛着铁锹的,有挑着水桶的,还有人推着装满灵石灰的独轮车。“加把劲!这五亩地要是改造成灵田,往后族里的灵草就不用愁了!”他扯开嗓子喊了一声,锄头落下的力道又重了几分,土块被翻起时,隐约有细碎的灵光从土里冒出来——这是灵脉渗出的灵气,在地下蕴积了不知多少年,今天总算要被彻底唤醒。

叶青云提着个陶罐,里面装着灵泉水,是他凌晨去山涧接的,陶罐外壁凝着细密的水珠。“大伯,先别急着翻土。”他走过去,将灵泉水倒在一块空地上,“这灵泉得混着灵石灰用,每翻三尺地浇一次,才能让灵气渗得匀。”

叶正德直起身,用袖子擦了把汗:“还是你想得细!我这粗人,就知道闷头干。”(他指了指身后的水塘,“那水塘也按你说的,加了聚灵阵盘?”)

“嗯,昨晚已经布好了。”叶青云望向不远处的水塘,岸边立着四块刻了阵纹的青石,呈四角摆放,隐隐有灵光流转,“等灵田整好,就把灵鱼和荷花苗放进去,聚灵阵能让水里的灵气循环,鱼长得快,荷花也能多开两季。”

族人们分成两拨,一拨跟着叶正德翻地,铁锄入土时能听到“咔嗒”声——那是土里的顽石被灵气浸软后碎裂的声音;另一拨则围着水塘忙碌,有人清理塘底的淤泥,有人将带来的一阶灵鱼幼苗放进竹篮,还有人捧着裹着湿布的荷花种藕,小心翼翼地怕碰坏了。

叶青云走到荒地边缘,蹲下身子,指尖抚过刚翻过的土壤。土粒细腻,还带着灵脉的余温,他深吸一口气,运转木灵根,掌心泛起淡淡的绿光——这是他最近才掌握的能力,能以自身灵力催生植物,虽还不熟练,但对付普通灵草足够了。

“先试试这片。”他选了块翻整好的土地,撒下从秘境带回的清心草种子。种子呈青绿色,比普通草籽饱满,外壳上还带着细密的灵纹。叶青云将掌心贴在地面,缓缓注入木属性灵力,像给土壤铺了层温床。

“这就能发芽?”叶正德凑过来看,眼里满是好奇,“我记得去年种的清心草,足足等了半个月才冒头。”

叶青云没说话,只是专注地引导灵力。过了约一炷香的时间,土壤表面忽然泛起一层淡绿,接着,无数嫩绿的芽尖顶破泥土,齐刷刷地冒了出来,转眼间就长到寸许高,叶片舒展,还带着晶莹的露珠。

“成了!”族人们欢呼起来,有人伸手想摸摸嫩芽,又怕碰坏了,手在半空停了又停。

叶正德拍了拍叶青云的肩膀,力道比平时轻了许多:“小子,有你的!这木灵根真是个宝贝。”

接下来的日子,灵田和水塘同步推进。灵田这边,每天清晨都能看到新的变化——清心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三天就抽出了花茎;叶青云又撒了些凝露花种子,用木灵根催生后,藤蔓顺着田埂攀爬,开出一串串淡紫色的小花,灵气顺着花瓣往灵田里渗,连土壤都变得更肥沃了。

水塘那边更热闹。聚灵阵启动的那天,四块青石发出微光,塘水泛起涟漪,原本普通的鱼苗身上渐渐浮现出银色灵纹,没过几天就长到巴掌大;荷花种藕也不含糊,荷叶像撑开的绿伞,花苞鼓鼓囊囊,眼看就要绽放。负责照看水塘的族人每天都要念叨:“这灵鱼摆尾都带风,比普通鱼灵动多了,荷花说不定能结出灵莲子!”

一个月后,荒地彻底变了模样。五亩灵田连成一片,清心草和凝露花长势喜人,风一吹,叶片摩擦发出细碎的灵音;水塘里,灵鱼在聚灵阵的光晕里游弋,荷叶上的露珠滚落,滴在水面上,激起一圈圈灵气涟漪。叶正德站在田埂上,望着这生机勃勃的景象,忽然笑了:“以前总觉得灵气是虚的,现在才明白,踏踏实实种好一亩田,养好一塘鱼,就是最好的修炼。”

叶青云蹲在灵田边,看着清心草顶端冒出的花苞,指尖的绿光轻轻拂过叶片。他想起刚拿到种子时的忐忑,想起族人们翻地时的汗水,忽然觉得,这灵田和水塘里的灵气,不仅来自灵脉,更来自每个人的手心——是大家一起刨土、浇水、布阵,才让这荒地长出灵气,让死水变成活泉。

“大伯,”他抬头喊了一声,“下次扩种,咱们试试种灵稻吧?听说灵米饭蒸出来带着灵光,吃了能静心。”

叶正德哈哈大笑:“好!就听你的!明天我就带人去拓荒,争取再整出十亩地!”

夕阳落在灵田上,给草叶镀了层金边,水塘的聚灵阵闪着微光,灵鱼跃出水面,带起的水珠里都裹着灵气。族人们扛着农具往回走,笑声顺着风飘得很远,叶青云望着这一切,悄悄在心里补了句:这大概就是“众人拾柴”的道理,灵气会流动,人心聚在一起,才能让这片土地真正活起来。

hai

;天刚蒙蒙亮,后山的荒地就响起了锄头挖地的闷响。叶正德扛着把镶了铁边的木锄,额头上已经见了汗,身后跟着十几个族人,有扛着铁锹的,有挑着水桶的,还有人推着装满灵石灰的独轮车。“加把劲!这五亩地要是改造成灵田,往后族里的灵草就不用愁了!”他扯开嗓子喊了一声,锄头落下的力道又重了几分,土块被翻起时,隐约有细碎的灵光从土里冒出来——这是灵脉渗出的灵气,在地下蕴积了不知多少年,今天总算要被彻底唤醒。

叶青云提着个陶罐,里面装着灵泉水,是他凌晨去山涧接的,陶罐外壁凝着细密的水珠。“大伯,先别急着翻土。”他走过去,将灵泉水倒在一块空地上,“这灵泉得混着灵石灰用,每翻三尺地浇一次,才能让灵气渗得匀。”

叶正德直起身,用袖子擦了把汗:“还是你想得细!我这粗人,就知道闷头干。”(他指了指身后的水塘,“那水塘也按你说的,加了聚灵阵盘?”)

“嗯,昨晚已经布好了。”叶青云望向不远处的水塘,岸边立着四块刻了阵纹的青石,呈四角摆放,隐隐有灵光流转,“等灵田整好,就把灵鱼和荷花苗放进去,聚灵阵能让水里的灵气循环,鱼长得快,荷花也能多开两季。”

族人们分成两拨,一拨跟着叶正德翻地,铁锄入土时能听到“咔嗒”声——那是土里的顽石被灵气浸软后碎裂的声音;另一拨则围着水塘忙碌,有人清理塘底的淤泥,有人将带来的一阶灵鱼幼苗放进竹篮,还有人捧着裹着湿布的荷花种藕,小心翼翼地怕碰坏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小通房又乖又软,禁欲世子心狂跳

小通房又乖又软,禁欲世子心狂跳

双洁,宅斗宫斗,养成系,傲娇世子X扮猪吃虎小通房幼梨在侯府的第五个年头,从当初最低等的洒扫婢女,成功晋级为永安侯世子跟前最得脸的大丫鬟,初步实现了丫鬟生涯的小巅峰。她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多的也不敢妄想,打算好好攒钱,哪天赎了自己出府嫁人,也当一当寻常人家的大娘子,做一回自己的主,然而一次颠鸾倒凤,让她意外成了世子的小通房。世子风华绝代,少年英才,十二岁便是秀才,十五岁成了大周朝最年轻的举人,是侯府最闪耀的存在,人称文曲星下凡,贵不可言。就是这样孤高自许,清心寡欲的谪仙般男人,跟他的大丫鬟睡了。对幼梨而言,当个小通房,再往上晋升就难了。世子许了她将来妾室之位,幼梨想了想,世子家世显赫,前途远大,她不亏不亏。她努努力,替世子把院子管了,顺带着接管了店铺,数钱数到手软,而世子看她的眼神也越来越不对劲,除了主母之位,世子把能给的都给了她幼梨很知足,却听闻哪家妾室被正头娘子逼着出家了再看见,府里小妾被苛待流産而死而世子即将与高门贵女大婚幼梨摸摸自己已经一个月身孕的肚子,高门妾虽好,但小命终究要紧,于是攒钱跑路了,哪知向来冷漠寡情的男人突然发了疯,将上京城掘地三尺...

全球诡变后我唱童谣成神

全球诡变后我唱童谣成神

林束从小是个面瘫小孩,喜欢面无表情看其他人被吓得鸡飞狗跳,却又气得跳脚拿他没办法的样子。只是无论再怎么好笑,他都不会露出笑容。后来,他被标记卷入全球诡变的大浪潮,穿梭在不同世界,面对超自然怪物和各种诡变,需要做的就是活下去。其他玩家对抗怪物对抗诡变,甚至被迫同胞相残,林束荡着双腿坐在高高的墙头上,看TA们打得滚来滚去满地爬,不由微微弯下嘴角,露出一点笑。诡异童谣预示着所有人的结局,可怖的怪物一边哼着歌,一边取走玩家性命。玩家们闻歌色变,却看到漂亮少年开心地奔过去,与怪物们手拉手一起快乐地唱起儿歌。玩家们桥面上回荡着来回奔跑的脚步声,还有孩童嬉戏的笑闹和童稚的歌声。林束拦住迷失的玩家,独自向浓雾中的黑影走去,唱得很好听,但下次不要唱了有点跑调。歌声骤然消失。林束从满地血雾走过,拾起地上的碧绿眼球,递给悲伤唱着歌谣的女人你的眼睛很漂亮,唱的歌也很好听所以,不要哭了。女人眼里的血泪止住。男人拉橡胶一样拉扯着自己的四肢,疯狂大笑大唱。林束抱起一只扭曲变形的猫,一边咔咔把扭了360度的猫头拧正,一边微笑说道猫猫很可爱。疯笑停下。有个只存在于高阶玩家之间的传说。传说最深处的世界矗立着一座黑色城堡,那里住着可怕的怪物之主。他喜欢看鲜血绽开的花,喜欢听骨头从高塔坠落的清响,更喜欢在吟唱中制造恐怖与绝望,然后于鲜血和嚎叫声中展露笑颜。没有玩家活着见过他,后来据说城堡的主人失踪了,只有一个满身裂痕的残破人偶在死寂昏暗的世界四处游荡,每天吟唱着悲伤的歌谣,似乎在等待主人归来。我走上成神之路,只因那是唯一通往祂的路。...

大叔的幸福人妇生活

大叔的幸福人妇生活

安逸的脸确实很好看,沈卓羲不知道其他人的审美观,至少在他的眼里安逸的脸真的是好看的不得了,他怎么看都不厌,想当初他第一次看见鼎鼎大名的安逸的时候都差点呆了,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安逸就好像他心目中的理想化人物突然出现在了现实中,让他不得不惊讶,不得不沉沦。...

穿炮灰,攻万人迷[快穿]

穿炮灰,攻万人迷[快穿]

有这样一种文,主角是被无数配角炮灰追捧的万人迷,他们或是暴躁天骄,或是单纯白花,或是清冷孤傲但通通都万花丛中过,半点心不走。系统下达的任务,便是攻略这些性格迥异但生得极美的万人迷们,让他们对方一惟产生不可磨灭的情愫。方一惟我是纯爱战神,这种活你爱找谁找谁,我不干。系统不一定是爱情,亲情和友情也可以完成任务。方一惟反正我只认定一个人!世界一暴骄万人迷简家的小少爷是圈子里出了名的脾气差难哄,被惹烦了还会揍人,经常把那些追求者们打进医院。听说他爹把保姆的儿子方一惟弄回国给小少爷当陪读,众人都等着看这位陪读的笑话,结果自己先惊掉了大牙。小少爷不做,不听,滚蛋。方一惟那我不管你了,今天大少爷给我发消息说有点学习上的问题,你不学我就去帮助他。小少爷妈的,滚回来!我做!小少爷最终窝在方一惟的怀里,红着耳朵乖乖写作业,还没什么气势地嚷嚷不准去找我哥,你只能陪我!世界二绿茶万人迷因为性子软长得漂亮,补习班老师总是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追求骚扰。这天老师收了一个新学生叫方一惟。方一惟说要和他做朋友,保护他帮助他,对他没有半点意思,真的只想做普通朋友。方一惟老师,我好想我的男朋友,虽然他脾气差难哄还爱打人,但我还是好想他。老师核善地微笑早恋不好,特别是像这种脾气差难哄还爱打人的孩子可能有狂躁症,你肯定是被人给骗了或者PUA了。方一惟看着资料上显示的老师小白花属性嗯?怎么感觉老师有哪里不对劲?世界三清冷万人迷四梵天的广清天仙常年一身雪衣,仙气飘飘,性格清冷孤傲,拒人于千里之外,将无数不轨之徒斩于剑下,众人却疯狂迷恋,不敢怒也不敢言。穿成魔尊小儿子的方一惟看着身下中了情毒清冷美人,低头嗅了嗅。方一惟是我老婆耶!性格很怪戏精攻X性格多变戏精受1V1HE双洁食用指南1攻虽纯爱战神且男德,但绝不舔,也不弱,只不过穿越前期有三天的维持人设期需要演而已。2事实上双万人迷,会有超多变态配角和雄竞。3俩主角非完美人设,官配不拆不逆,顶配绝配超级配!婉拒各路极端人士和控党!4厌女者我直接一个三百六十度托马斯螺旋踢,踹飞八百米远,别来我的评论区跳脚。5不许辱骂主角,弃文不必告知。6感谢支持陪伴我的小天使们,02爱你们哦~白切黑厌世攻X美强惨孤僻受1V1HE双洁甜文...

从失忆开始存在

从失忆开始存在

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原间绪子失忆了。再次醒来时,听身边人讲,她知道自己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歌手,没有什么名气,本以为就算失忆也会普普通通的过着平凡的生活,出院后事情却愈加变得让她无法理解。夜晚,关上灯时,自称男朋友的入侵者吻上她的肌肤,留下亲热的痕迹,说着陌生的回忆与亲密的话语,让她惊慌错乱。白天,大阪的侦探同学,本以为的朋友关系,会在发现某种痕迹后,跨越朋友的距离,说着不是朋友可以说出的话。待她回到东京,片段记忆让她以为男朋友是青梅竹马的日本救世主,却总是很少见到踪影,反倒是寄住在毛利侦探事务所的小朋友贴心无比,会时常传达他的心意。就当她终于以为生活归于平静时,某一天,她突然发现,真正的男朋友并不是青梅竹马的名侦探,而是时常出现在夜晚的月下怪盗。意识到男友是罪犯的她立马提出分手,同时无法面对青梅竹马的她在医生的建议下打算出国,去往伦敦后,遇到了一直喜欢她歌曲的粉丝先生,不知不觉的将心事说给他听,他也会根据她的想法提出建议,是无比温柔的绅士。可就是这位绅士的粉丝先生,会在怪盗与两位侦探即将要找到她时,要她兑现曾经的诺言。他们每个人都要她想起,想起过去,想起那似乎与每个人都无比亲密的过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