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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了太久,这位金发碧眼的慕容郎将会在对手身上学到一个新知:激将法虽好,不可过头尤其不能用在李勖这样的人身上。
第147章
李勖此刻又变成了一把刀,他不再思考战争的意义,只是忠实地执行自己的将令,进行战争。
战争不过是有组织的杀戮,李勖既拥有组织的天赋,也拥有杀戮的天赋,上天赐给他高大的身材,惊人的力量和超常的敏捷,他似乎就是为了杀生而生的
他扔掉了手中那只适合骑马作战的长槊,换上了自己的老朋友,那把自从十六岁起就陪伴在他身侧的环首刀。
这把刀买於应徵入伍前一日,来自京口铜驼街西头的铁匠铺子,花了一百二十钱,花光了他伐荻贩履攒下的全部积蓄。
这样的刀注定与削铁如泥和吹毛立断没有关系,它甚至有些钝,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还算真材实料,握在手里很扎实。
刀身上刻有一行铭文:宁康十二年九月甲子造卅湅大刀吉羊宜子孙。
——市售的普通钢刀都是这样,刀身上铭刻的不是「吉羊宜子孙」丶「利牛封王侯」就是「上应星宿下辟不祥」,都是吉利的套话李勖当时还认不全刀身上的字,在能买得起的里面挑了一把最沉的用到现在。
武器需要鲜血滋养,这把钝刀饮了太多血,弥补了先天不足,如今已经脱胎换骨,与它的主人心意相通。
李勖挥舞着环首刀,神情平静地在鲜卑人的丛林里收割。
他的刀法看起来也有些平平无奇,年少时在江心伐荻,就是现在这样的刀法,谈不上什麽招式,只是手起刀落,一茬茬地往下割。
这样的招式缺乏观赏性——真正的杀人招都是不具备观赏性的——他在燕军中伐荻,不知疲倦地挥刀,眼前这片空了就继续往前推进,望着越来越少的芦荻露出了忧虑之色。荻苇太轻,晒乾了不剩几两,小洲上的这点芦荻根本不够他糊口。
将军变成了农夫,他的士兵也变成了农夫,农夫不懂战术,只会伐荻。五万农夫在黄土塬上伐荻,马嘶,风咽,弓翻霹雳,崤函古道上白刃纷纷,血雨飘零。
李军陷入包围,冲破包围,杀退燕军,杀溃燕军,沿着崤函古道从潼关一路杀入洛阳。
穷秋日暮云低,霜晨残月光冷,李勖力竭倒地时,远方是一片如海的苍山,头顶是一片如血的残阳。
这样的天色令他想起了阿母死的那日,也是在这样一个萧瑟的深秋,从彭城逃亡到京口的路上,一家三口遭遇了鲜卑人的骑兵。阿父拉着他躲进半人高的荆杞丛,阿母落入胡兵手中,就在前方几步之外。
阿父无能,他不能保护自己的妻子,只能死死地按住儿子,用手掌捂住儿子的眼睛和嘴巴。
李勖那个时候也是五岁,他用一口乳牙将父亲的手掌咬到近乎对穿,睁着眼睛,一眨不眨,将外头发生的一幕幕都刻到心底。他在那场漫长的落日中恨透了父亲,他发誓,这一辈子绝不会做父亲那样无能的男人。
现在,他的誓言实现了,才复长安,又收洛阳,衣冠南渡百年後,首屈一指第一人,他多麽能耐!
他似乎无所不能,唯独不能救活自己的儿子。
李勖想,他大概是受到了父亲的诅咒,戎马关山,步步为营,到头来,他其实也是个无能的男人。
就在刚刚,他发了一场匹夫之怒,指挥了一场一无是处的战役,没有任何意义,他的所作所为与那些酗酒之後殴打妻儿的窝囊废没有任何区别。
尸首在他四周堆成山,多数是鲜卑人,也有不少汉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士兵们都说他仁爱,其实死在他手里的士兵不比死在敌人手里的少,死在他手里的敌人更是难以计数。
慈不掌兵啊,带兵久了,很难再将人命视为人命。
五岁的小儿在艰难逃亡的路上发下宏愿,他要结束这家破人亡的乱世;十六岁的小卒第一次上战场时,被残酷的战争场面吓得浑身麻痹,面颊中了一箭,竟然一动都不能动。他痛恨战争,心里面告诉自己,参加战争的目的只有一个,以战止战。
可是,当他成为一名将军时,虽然仍记得这个最初的目的却也无可避免地迷恋上了征战的感觉。号令千军,横扫六合,那感觉令他心醉神迷。
李勖心里曾经闪过一个念头,有朝一日,若是他消灭了兵锋所及的一切敌人,君临天下,他或许并不会感到多少快慰,反倒会有些失落。
像他这样的人,说「仁爱」实在是太过抬举。
老天也看不过去,在他如痴如狂时收走了他的灵奴。他的儿子一去不复回,如同人生不能再少,流水不能西归。
李勖想,原来这就是人命。
西方的火烧云在视野中模糊成一片黯淡的红光,千军万马和王图霸业都烟消云散,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灵奴,那是他和韶音的儿子,一想到这里,李勖的心就碎了。他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沉湎於悲痛不能自拔,在尸堆上昏沉睡去。
谢候唤不醒他,只好将他背到身上,一步一步往回挪。卢镝有些不知所措,犹豫问道:「……屠,还是不屠」
「屠个屁!」谢候吃力地将李勖往身上耸了耸,喘着粗气道:「这个军令不能执行等到主公醒了,你们只管推到我身上,一切後果由我一力承担!」
李勖倒下去之前给他们下达了最後一道军令:此战不受降,屠尽黄发鲜卑儿,包括俘虏的和洛阳城中的一个不留。<="<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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