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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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外号花仙子(第1页)

庞博耷拉着脑袋跟在林风屁股后头,向保安室走去。

用他的话说,哥这辈子没服过谁,喝多了连墙都不带服的,可今天我他妈算服了林风这牲口。

刚到门口,迎面撞见萧岚一行人押着沈括从保安室里走出来。

“小风?”

“林风?”

“岚姐?我擦,沈括这小子怎么也在这?”

林风一溜烟的跑上前去,急忙道:“元总,公司出啥事了?”

“哦,已经没事了。”元芳平淡的语气道。

“没,没事了?”

林风眨巴眨巴眼睛。

“擦,你逗我玩那?打电话的时候急的跟什么似的,害我火烧屁股一样赶了过来,光出租车钱,就花了一千多。不行,这钱你得给我报销。”林风不干了,跳着脚道。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

元芳像一只受惊了的花猫一样,全身的毛发都炸了起来。

指着林风鼻子,口水狂喷:“你还有脸抱怨。我问你,这两天来你都跑哪去了?打电话你不接,发短信你不回,知道公司出了多大的事吗?差点都倒闭了。还有你,今天要不是萧警官来的及时,你都去法院报道了知道吗?你还给我抱屈,报销打车钱是吗?行,那你连我公司的损失也给我报销了。钱不多,也就上千万左右,拿来啊!”

林风一脸蒙逼状态!

我咋地了我?

得,您老牛逼,俺不吱声了还不行。

元芳余怒未消,又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最后命令的口吻道:“听萧警官说,你一直无业是吗?从明天开始你别满世界晃荡了,就留在公司,正好销售经理有个空缺,由你顶上吧。”

林风:“……”

老实说除了萧岚以外,元芳大概是第一个敢这么教训林风的人。

骂成孙子了都。

偏偏林风连个屁都不敢放。

为啥?

理亏呗。

林风最操蛋的一个缺点就是不喜欢被束缚,有人说,这也不是缺点呀。

这事分怎么看,某一方面来说确实不是缺点,还是优点。但从另一角度考虑,这丫的就是那种好逸恶劳,图省事的惫懒性子。

就比如给落落开的花店,这货丢给落落一张支票,一转身做了甩手掌柜。

又比如,和丰健公司合作这事。

元芳已经不止第一次给他打电话,找不到人影了。

落落性格温婉,外柔内刚,不和这犊子计较。

但元芳可不是。

这位暴脾气的老总一发起火来,唔……刚才已经见识到了。

林风脑袋缩紧裤裆里,愣是不敢顶嘴。

经理就经理吧,总比被口水淹死的好。

这一幕看得萧岚啧啧称奇,她还是第一见到林风在一个外人身上吃瘪。

林风的这个毛病,萧岚也苦口婆心的说过几次,但这货大多数是敷衍,要么就左耳进右耳出,该咋着还咋着,给萧岚也是气的够呛。

好不容易有人能收拾收拾他,倒也是好事。

另外,萧岚这阵子也在为林风能有个正经八本的工作操心,销售经理,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行了,我先带着个人去局里做笔录。小风,你忙完了正事早点回家,我有点也要跟你商量一下。”萧岚道。

说完话,押着沈括就要往外走。

沈括挣开了她的手,两只手戴着手铐,挑衅般的指着林风鼻子:“林风,你记住了,这笔账老子统统记在你头上。”

擦。

林风拉下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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