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证婚人的礼服一般都比较简单,而且大多是纯色,比较好做一点,你们去列斯他们两个做礼服的裁缝店里量一下尺码,然后交给裁缝来设计颜色款式就行了。”
“行,那我们这就去。”
林铭和卡文找了一圈,在一家颇为奢华的裁缝店里,看到了正在试衣服的列斯。
列斯的身材很好。
他是典型的肩宽腰细屁股翘,因为个子很高,所以衣服没有合适的尺码试穿,需要临时定做,一旁的裁缝看着他的屁股美滋滋的在构思设计图的时候,花已经穿好了一身雪白的长裙走了出来。
玫伊在一旁扶着花,花这身长裙虽然很好看,但是走路的姿势却是颤颤巍巍的。
“这个……高跟鞋……和高跟的军靴完全不一样……”
玫伊看花不适应这种高跟鞋,就扭头给裁缝使了个眼色。
“喏,解决一下。”
“没问题!”
花脱下鞋子,看着那个高高的鞋跟,小脸一胯。
列斯笑眯眯地问:
“怎么,是驾驭不了高跟鞋信心受挫了么?”
“这倒不是……这东西要学还是学的会的……”
“那是怎么了?”
“我个子太小了……”
“那要不要体验一下高个子的视角?”
“嗯?怎么体验?”
列斯听了这话,直接蹲下了身子,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肩膀。
“坐这。”
花看了看列斯壮实的肩,很好奇的坐了上去,然后伸手扶住了列斯的头。
然后列斯不费吹灰之力的直接站了起来。
“呜哇!好高!好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视野如何?”
“这是室内,你问我视野……”
“那咱们出去逛逛?”
“别别别别……太羞耻了这个……”
人在双脚离地的时候,会本能的感受到不安。
但是花坐在列斯的肩上,却感觉相当的安全。
她好奇的问列斯:
“话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练肌肉的来着?”
“我忘记了……”
列斯说了谎。
他并没有忘记。
在一开始的时候,列斯和其他法师一样,只精于法术,自己的身体素质一塌糊涂。
甚至遇到危险连逃跑都要跑一跑歇一歇。
后来,在一次和敌人的冲突中,花因为拼死护着列斯,受了伤。
那次受了伤之后,花几乎半个月都只能卧床。
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列斯第一次不以“护卫”的眼光来看到这个小姑娘。
好在后来两个人等来了援军,没有直接丧命,但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列斯开始锻炼起了身体。
因为列斯本来个子就高,骨架也不小,一旦开始运动之后,整个人肉眼可见的壮硕了起来。
列斯的初心很简单,他只是想在无法用法术的时候,尽可能的不拖花的后腿,哪怕只是跑的快一点,也能避免再次陷入危险。
列斯抬头看着坐在自己肩上的花,忽然意识到,其实一切的萌芽,都比他们想的要更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