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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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31章“对。她在我这。”(后……

黄书韵没说她们大老远来找秦毅是为了什么。秦毅也没问,只过来帮她把行李箱拎进后备箱里。然后走到应真面前,朝她伸出手。

应真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忙道:“不用。我的背包很轻,等会放在座位上就行。”

秦毅没再勉强,为她们打开车后座的门。应真跟着黄书韵一起上了车。

秦毅手搭在方向盘上,转过头看着她们俩:“你们坐早上的飞机来的?还没吃午饭吧?”

黄书韵趁机道:“可不,天不亮就出发,到了锡市马不停蹄地打了辆车直接到你这了。来的路上有一截那个炮弹路,我跟应真俩都快颠散架了。秦毅,冲着我们这们俩这诚意,投资的事你再考虑考虑吧。”

“屁股还没坐稳,就张口问我要钱。上学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拼。”秦毅忍不住揶揄她,又扫了眼一旁的应真,“光渊不是打算投资你们吗?你们没接受?”

应真感觉自己似乎应该说点什么,于是她点点头:“我们不打算接受光渊的投资了。还是更希望你来当我们的投资人。”

她的声音一如记忆中的清澈干净。秦毅抬手摸了摸耳朵,没再说什么,只道:“走,我先带你们去吃饭。”

应真对秦毅的第一印象,他似乎跟这个地方融为一体了。无论肤色,还是举手投足的气质,就像是个地道的牧民,根本让人猜不到一年前他还是硅谷一家科技公司的老板。

只有当他开口说话时,才感受到他和这个地方存在某种反差。

这让她对他的经历不由产生好奇,是什么让他放弃美国的公司,跑到这边开农场的?

和黄书韵对草原生活有很多浪漫想象不同,应真在草原上拍过戏,知道要在这经营一家农场并不是什么轻松悠闲的事。

一路上黄书韵都在他们上学时的趣事,秦毅读书早,小学又跳了一级,上高中时是班上最小的,比黄书韵小两岁。其实高中时,他们俩只同学了一年。高二文理分科,黄书韵进了文科尖子班,秦毅进了理科尖子班。

虽然只同学了一年,但黄书韵对他印象很深刻:“男孩子晚熟嘛,那时候我们班女生都把他当成小弟弟。他学习好,在学校简直是老师的宝贝疙瘩,经常被各科老师带回家吃饭。”

其实当年学校老师对秦毅爱护有加,有一半原因是他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他父亲在他们学校担任数学老师,痴迷于钻研学问。单身男人带着个儿子,父子俩日子过得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不过这些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黄书韵自然不会说那么多,只挑些好玩的事说。

“我那是少年老成!”秦毅现在可不觉得被女人当成“小弟弟”是什么好事,当着应真的面,和黄书韵开始互相揭短模式,“书韵以前在学校可是名人,因为会写文章出尽风头,高中就赚了不少稿费。我那时候就觉得她以后会成为一名作家。”

黄书韵活到四十岁,最怕听到的两个字就是“作家”。那两字份量太重,偶尔在外头听人把她和那两字联系起来,她都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

“别别别,我可从来没想过当作家。我高中的时候一直说的是我想当名导演。”

结果稀里糊涂被文学系录取,阴差阳错地当起了编剧。黄书韵感叹这年头学文学的穷,当编剧这么多年也没攒几个钱。反倒秦毅一头扎进计算机,赶上好时代,现在财富自由了,直接来大草原躺平。

秦毅含笑听到最后,说了句:“你来了就知道,在草原上根本没法躺平。”

应真有些羡慕地听他们聊高中生活。她没有念过高中。中考她考得还不错,远超重点高中分数线,但家里希望她去念师范,她也觉得当个小学老师不错,就去了。

在师范的三年,就像是生活在女儿国里,整体氛围是轻松愉悦的。她因为中途被剧组挑中去拍戏了,耽误了一学期的课。再回到学校时,和同学之间渐渐有了隔阂。

偶尔回白泉老家,看到昔日同学大都升上高中。那种闷着头专心学习的状态,是应真很羡慕的,起码他们有个目标。不像她,在拍了戏后,对自己未来做什么产生了动摇。

一路人,基本上是黄书韵在跟秦毅聊天。应真在一旁安静地听着。秦毅从后视镜里看了她几眼,她的样子和他记忆中有些许不同,面庞不像年轻时那么饱满,笑起来眼角有淡淡的纹路,一双眼睛倒是一如往昔般澄澈。

秦毅很喜欢她说话的声音,可惜这一路她总共没有开口说几句话。

……

车子开进秦毅的农场,黄书韵才知道“大草原没法躺平”是什么意思。严格来说,他的农场不是农场,而是一处牧场。秦毅在他的牧场养了牛羊、骆驼和马,活多得干不完,他请了三个当地的牧民在他的牧场帮忙。

这是秦毅第一次在自己的牧场接待朋友。在离开北市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那个心血来潮之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后续都结束了。他没想到她们俩竟然追到他的牧场来了。

看到她们俩坐在他平时经常坐的那张墨绿色的沙发上。原本宽敞的毡房因为多了两个人,也显得有些局促,秦毅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在草原过惯了单人汉的生活,他吃穿住都很随意,他自己早已经适应了毡房并不方便甚至有点艰苦的生活条件。刚才把车子停在毡房门口的时候,掀帘进来的那一刻,他突然开始担心她们嫌弃他这里条件太差。毕竟这里跟她们平时生活的大都市条件相差实在太远了。

幸好她们进来后,没有任何异样,只是好奇地打量着他的毡房。黄书韵站起来,四处转了转,“你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

应真一眼就看到他搁在床头的几本书,有点眼熟,好像在宁君昊的书房里也看到过。恍然想起来,先前余姐发到群里的资料,秦毅好像也在Q大上过学,跟宁君昊还是一个学院的。

突然有客人要招待,秦毅有点手忙脚乱。不过还是想起来给她们一人先来一杯奶茶。

“等会我让人杀只羊,晚上请你们吃最地道的手把肉。午饭咱们就简单的,莜面配羊肉卤子,怎么样?”

秦毅请的工人里头,有一对牧民夫妇,其中妻子做饭手艺很好。他平日里的吃食都是那位叫其木格的大姐在做。

黄书韵一听秦毅要杀羊款待她们,连连摆手:“别这么麻烦了。我和应真定了附近的民宿。晚上我们去民宿吃好了。”

秦毅:“你们定的是不是腾格里民宿?”

黄书韵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秦毅咧嘴笑了:“这附近离得最近的就那家。不过我劝你们不要去。它家在这里名声很差,宰客不说,卫生条件也不好。”

黄书韵:“我们只是路上打了个电话给他们,说我们晚上到。现在不是旺季,房间好订。等会我们再在网上看看有没有别的民宿。”

秦毅从柜子里拿出两只未拆封的露营杯,用水冲了冲,往里头倒上热好的奶茶:“你们要是不嫌弃我这简陋,晚上可以住在我这。等会我让人来给你们换被褥。我晚上去马房睡。”

黄书韵没想到他还挺替她们省钱的,接过他递过来的奶茶,客气道:“我们一来就鸠占鹊巢,让你去睡马房,那多不好意思。”

秦毅可不是这么觉得:“我的马可住得比我好多了。我特意从国外给他定制的星级马房。那儿除了是我的马房,还是我的书房。我电脑都摆在那。”

他边说边把另一杯奶茶递给应真。应真从他手里接过来,低头看到他手腕上的一道很醒目的红色疤痕,从手腕一路蜿蜒向上,那是伤口愈合后留下的痕迹。

秦毅似乎感受到她的目光,不着痕迹地将手缩回去插进口袋里。

应真倒并没往心里去。这一路,她感受到黄书韵说的,秦毅并不是那种不着调的人。而且看他放弃国外那么优渥的条件,住在草原的毡房里,安心当一个牧民,不由对他多了几分敬意。

她站在火炉旁,双手捧着奶茶喝了一口,浓郁的茶香和奶脂的香气扑鼻而来,刚才这一路的忐忑消失了,一脸真诚地对面前这个男人道:“秦先生,冒昧过来找你,已经给你添麻烦了。我们希望你能再考虑考虑投资的事。我们这趟来就待一晚上,明天下午的飞机回北市。今天晚上去民宿住一晚就行了。”

“问题是我没觉得麻烦啊。”秦毅挠挠头,唇角弯了弯:“你别叫我秦先生。我叫秦毅,毅力的毅。你也可以叫我Et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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