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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茂啊,你居然不知道?我们长安城的部分官员是很讨厌吃猪肉,可以说,一部分的长安人都不是很喜欢吃猪肉,我也不喜欢。”周晨说。
【茂茂,他为什么也叫你茂茂,不过,史料记载,在历史上的唐朝人确实有一部分人不喜欢吃猪肉,甚至相当厌恶,猪肉的销量甚至还比不上羊肉。】
“我母鸡啊。”李茂摇头,“那我这红烧肉居然还有人买,我现在是有点信我自己是个小厨神了。”原来长安城百姓不爱吃猪肉!他就说自己刚卖红烧肉那天,百姓们看他的眼神,很不正常。
【烧尾宴中,有鱼、虾、蟹、鸡、鸭、鹅、兔、牛、羊饿、鹿、鹤、蛙等,就是没有猪肉。】
李茂虽不回系统,系统却依旧自顾自科普。
“大家不喜欢猪肉,是嫌弃猪的生活环境不好么?”
“嗯,因为猪生活环境实在是……”周晨想继续说下去,但是目前是在饭桌上,讲茅厕不太好。
“我知道了,看来以后我还是少做红烧肉吧,多做些百姓们爱吃的吧。”
他可没有要改变大家认知的这种伟大抱负,他就是一个有外挂系统观的路人甲。
“别啊茂茂,我喜欢吃猪肉。不对,我喜欢吃你做的红烧肉,好吃得我对猪的生活环境是什么都不在乎,反正都洗干净了,也没有什么怪味。”张思齐连忙说道。
他虽然不讨厌猪肉,但平日里也不怎么吃。是李茂,成功改变他对猪肉的看法,原来猪肉也可以做成没有臭味,只有满满的香甜美味。
“茂兄还会下厨?我都想尝尝了呢,是开饭馆么,在哪里,明日我就去尝尝!”
周晨也是个喜欢吃的,要说他和周秉这个弟弟哪里最像,也就这吃饭的口味最像了。
“额……摆摊。”李茂有些尴尬地说。周晨不会看不起路边摊吧,看他面相也不坏。
“你会不会对摆摊有点成见?”李茂又问。
“哎,你这话可不兴说昂,只要是靠自己双手挣钱的人我都一视同仁!而且我还真更喜欢路边摊一些,很多的路边小摊味道还比寻常酒楼更好呢!”最后这句话周晨是小声说的。
李茂连忙点头,“对,你算是说对了,我初到长安,就被南城门附近的一家馄饨小摊好吃得走不动路,我现在时不时就要去那里吃一顿。”
他说的馄饨店,就是那家十文钱一碗,老板还送了他一个碗的那家。
“南城门?摊主是否姓孙?”
周秉突然想到,自己好像见到过李茂,他上次在马车上远远的见到一位男子穿着奇怪,当时男子头上还带着一顶帽子。男子就在那吃馄饨,那一家馄饨店开了十多年,他也时常去坐着吃一碗,看看来往的人们,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上午。
“我不知道,反正就是最靠近南城们的那一家。”
“那就是了!茂茂啊,我早就见过你了,当时你穿一身灰色衣裳,样式有些奇怪,但我觉得非常便携,很适合一些种地的百姓。所以当时我想找你聊一聊来着,又觉得有些冒昧,后来我再去馄饨摊想找你,就再也没见过穿同样衣服的人,你了。”
或许是家里就是开布店和成衣店的,所以他衣物的设计很是在意。当时他也没顾得上看李茂的脸,原来他一直找的人就是李茂!
巧合!缘分!!
摸鱼服也有高光时刻
“我刚到长安第一天你就注意到我了?”
李茂没想到他和周秉的缘分原来这么早就展开了。
他当时穿的是摸鱼服,里面就一件短袖,脚上是一双高帮雨靴,他这身装扮在当时周口店那样的环境,既不会被蚊子咬,也可以防止被一些锋利的树枝划伤,非常实用,而且还容易洗。
没想到这一身居然被周秉所看到,还成功引起他的注意,且,看样子他对这衣服还很喜欢?
周秉连忙点头,双眼发光地看着他,“你当时身上穿的衣服,我很感兴趣!”
一提到衣裳,周秉就有着说不完的话,他最喜欢的就是研究各种各样的布,上次他到李茂身上穿的那种服饰布料,他从未见到过。而且他能肯定,这衣服的布料绝对不普通。
“要不改天我拿一件给你,带回去研究研究?”李茂弱弱地说道。
“谢谢你!我就是想知道,那衣服你是在哪里买的,还是说是自己裁剪和染织?好厉害!”
“不是我自己做的,但是我应该……知道那衣服的材质和制作的原理,只是我没有试过。明日你来我家一趟,或许你看过之后就会知道,那材质比较防水,我一般下水、或者干农活的时候会穿。”
周秉激动得站起身,“防水!果然跟我想得一样。”
他当时只觉得那衣服的布料比较硬,或许穿来做农活不容易损坏和破洞,但是没想到居然还防水。
“对的,很防水,你穿着下水,大部分肌肤都不会被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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