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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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章VIP(第1页)

丝绵被子对路易莎来说只不过是日常一瞥,即使这确实极大提高了她的生活幸福感。

而相比这样的‘小事’,还是前往布鲁多重镇普罗万城重要得多——几乎是刚做好丝绵被子,路易莎就出发去普罗万,去和巡游到普罗万的巴尔扎克伯爵汇合。

就财富而论财富,普罗万是布鲁多最富有、经济活动最多的城市,比身为统治中心的特鲁瓦还富。特鲁瓦还有首府地位加持,普罗万可什么都没有,就一座城市独占六大集市的两个!

所以对亲眼看看普罗万,路易莎还是有一些期待的。

从特鲁瓦去普罗万,一路耗费的时间不长。如果从地图上画一条从特鲁瓦到王都西岱的直线,普罗万基本就在这条线的中点上。而这条线长大概150公里,所以从特鲁瓦到普罗万就只有七八十公里。

虽然这是直线距离,但考虑到这也算是两个邻近的重要城市了,商贸往来频繁,道路是这个时代少有的笔直平坦其实实际路程,也不会比直线距离长多少了。

七八十公里,就算八十公里吧,放在后世这不算什么,有时市内出行都会超过这个距离——就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国内一些城市都达成‘30公里城市半径’成就了!

城市半径通俗一些说,就是市民平时愿意活动的范围半径,可以用‘1小时通勤圈’去理解。市内一个小时能移动30公里的话,偶尔特殊活动,一次移动个七八十公里也不是不能想象。

然而在中世纪不是那样,七八十公里并不是一个很短的路程,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家这么远——这里有一个标准的参照,此时地方上可以办集市,但集市得申请牌照(虽然很多集市其实没有牌照,严格意义上是非法的)。

这种集市就和后世的‘赶大集’差不多了,给附近农民提供出售盈余、购买必需、交换商品的机会。

而这样申请牌照的集市,彼此之间距离得在14里以上。瓦松的1‘里’相当于1.6千米,14里就是后世22.4公里。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就是根据农民步行出行的‘极限’算的。一个农民早上去赶集,天黑之前要回家,再加上得在集市上呆一段时间,那出行距离就不能超过13天能走的路,即7里。

距离超过14里的两个集市,辐射地区完全不同,也就没有互相‘抢生意’的可能性了。考虑到此时开办集市的,都是这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即使有自发形成的集市,有一定规模后也会被‘收编’),这也算是统治阶级内部的‘默契’了。

换句话说,正常走路的极限,一天就是30公里的样子。而路易莎他们出行,虽然有车、有马,但不可能那么赶。该吃饭时吃饭,该休息时休息,这都是最基本的。所以从特鲁瓦去普罗万,还是三四天才到。

而一到普罗万,路易莎就眼前一亮。相比起特鲁瓦,普罗万是一个更加优美的城镇。说实话,这都有些后世童话小镇的样子了,当然是除去梦幻元素,比较写实的那种‘童话小镇’。

嗯,西方童话故事很多都源自中世纪晚期,童话小镇是中世纪风好像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影视作品归影视作品,现实是另一回事。哪怕是号称写实的那种,往往也差了好远,毕竟现代都市题材都会比现实精致,古代题材就更不要提了。

真实的中世纪城市,大多都很粗糙、贫乏、肮脏,给人的观感是一片灰蒙蒙的,在嘈杂声里臭气熏天。

特鲁瓦都算是好的了,好歹的是布鲁多的统治中心,而且历史悠久。建城之初是有规划的,布局相对规整,而且城内基本上是石板路,少了泥泞之苦——考虑到特鲁瓦工商业发达,市集期间进出运输队更多,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但特鲁瓦城依旧免不了侵占街道乱搭的建筑物;人和牲畜毫无界线地混居;排污槽是明渠的,各种肮脏之物淤积;还有无处不在的粪堆.

除了集市上有些规矩,其他时候、其他地方,特鲁瓦都有一种无秩序的感觉。牛羊可能在街上横冲直撞,小偷和盗贼也永远伺机而动,街上少不了暴力斗殴的人。

当然了,还有暴动,市民阶层为了争取更多权利的暴动——新成长起来的城市资产阶级,或者说‘布尔乔亚’,他们不满世俗领主或主教对城市的吸血。

在他们看来,城市基本上是他们在治理,他们在维护,高高在上的大人们却坐享其成。甚至坐享其成还不够,有的还会妨碍到他们对城市的维护。

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资产阶级们没错。世俗贵族们往往坚定地离开城市,停驻在乡村,很难说没有回避这种斗争的原因。至于宗教贵族们,他们是没办法躲!毕竟他们的基本盘就在人口集中的城市。他们不像世俗贵族是土地的主人,他们只是‘羔羊’的牧者。

饶是如此,城市的情况也变得复杂起来了。已经有城市资产阶级意识到了教权和王权的矛盾,试图通过国王获得自治权。国王想要扩大世俗权力,当然乐得在这种事上给教会使绊子,给城市资产阶级帮帮场子!

普罗万有没有城市暴动,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但在集市期间,它的繁华热闹居然给路易莎一种井然有序,而不是暴力无序的感觉——这或许和普罗万的地下货栈系统,以及便利的水道有关,这极大减少了市集期间的交通拥堵。

没有了沉重的货车和驮兽挤满大街小巷,满的好像要涨出去整个城市都轻盈了不少。

而且普罗万城给路易莎的第一印象就很好,这座城市的支柱产业是羊毛纺织和葡萄酒,所以还没进城,只是在普罗万辐射的周边乡村时,能看到的就是大大小小的葡萄园。这些葡萄园铺展在丘陵上,高低错落又整整齐齐,一派优美又规整的田园风光。

在城门口,早就有人等着路易莎他们了,直接将他们引去了上城的恺撒堡——这边的城堡就在城内,这在此时是不多见的。

普罗万是一座建立在丘陵的山城,分为上城和下城。上城在山上,下城则在平坦的山脚。

上城有城堡在山顶最高处,易守难攻不用说。低一些的山腰处则分布着城市本座教堂、谷仓、广场等建筑。下城则主要是民居、商铺,在这里除了有平整的石板路,还有密集的水网沟通各处。

下城的水道之密集,几乎让路易莎以为自己到了一座水上城市,让她想起来上辈子去过的一些江南水镇。这样便利的水道也是普罗万城居民的劳动成果,是借助原本就流经普罗万的河流,以及排干了下城区的沼泽区得到的。

这样算是一举两得,既从沼泽区争得了生存的土地,也拥有了便捷的交通。同时纺织用水也得到了满足——此时倒是没有水利纺织机,但纺织业有漂洗等流程要用水。更别说普罗万从纺织业延伸出了染业,那也是用水大户!

路易莎乘马车穿过下城,除了一个离屠宰区不远的街口比较臭,其他地方居然没有太过难闻的味道,这就很令人惊奇!当然,也有可能是路易莎逐渐适应中世纪的味道了,味道淡一点儿就觉得好很多普罗万城虽然是路易莎见过的,最整洁的中世纪城镇,可仔细看就知道,还是脏的。和上辈子的现代城市完全没法比。

“难怪这么香,原来种了这么多玫瑰,不愧是‘玫瑰之城’。”和路易莎在同一驾马车上坐着的雨果夫人,闻了闻外面的味道,视线落到了道路两旁栽种的玫瑰花上。

普罗万城又有‘玫瑰之城’的外号,因为这里有很出名的玫瑰园,更因为家家户户都喜爱玫瑰。市民在家门口的空地上种植玫瑰非常常见,有些人家连种玫瑰的小块空地都没有,就会在墙角种上一两株。

那种小块空地,在别的城镇一般会被居民利用起来搭建马厩、猪圈或露天茅厕,现在用来种花了——这大概也是普罗万城的环境,看起来好得多的原因之一吧。

“普罗万的玫瑰蜜非常棒,听说本地人还会用玫瑰制作果酱、玫瑰水说起来,这也有您祖先的功劳呢!”雨果夫人微笑着对路易莎说道。

普罗万城的玫瑰蜜确实很有名,此时的蜂蜡可以跨区域,甚至跨国贸易,蜜蜂的另一产品蜂蜜却不可以。蜂蜜一般都是本地出售,因为单位体积的蜂蜜价格不够高嘛,算运输费就不划算了。不过其中偶尔也有例外,譬如说普罗万的玫瑰蜜。

‘普罗万玫瑰蜜’,是普罗万玫瑰园的出产。这里的蜜蜂采集的花蜜里,玫瑰花蜜占多数,最终酿造了特殊风味的优质蜂蜜,在贵族中也非常受欢迎。

雨果夫人所说的,路易莎祖先的‘功劳’,指的是两百年前一位巴尔扎克伯爵东征回来,带回了东方的玫瑰种子,从此普罗万就有了玫瑰。

对此路易莎就不好说什么了,此时的贵族都很看重祖先的事迹,路易莎也没有数典忘祖的意思。但问题是她有上辈子的记忆,很难拿巴尔扎克家的先人当祖先。

似乎是感觉到了路易莎的不自然,随着马车离开下城,往上城去。道路越来越宽阔,建筑也越来越好,出现了砖石造房子。雨果夫人也转移了话题:“说到玫瑰,小姐身上的玫瑰香味真是非常特别、非常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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