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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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我都多大了,还长个儿。”项耕笑着说。

“不对不对,你肯定是长个儿了,原来咱俩一样高。”李元飞站到项耕跟前儿,跟他脸对脸,伸手在两人头顶比划,“你看现在咱俩眼睛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了。”

“你重返童年也说不定。”项耕拍开李元飞的手,带着他往小院那边儿走。

慢火肉猛火鱼。

项耕出去接人,程毓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前看着火。李元飞一进门就看见程毓歪着头往灶膛看,映得脸红彤彤的。

别看长胳膊长腿。

还挺乖巧。

“这是程毓哥,”项耕给李元飞介绍,“我老板。”

“哎哟喂,”程毓站起来,摆摆手,“可别价,就一种地的,没项耕我都玩不转。”

“程毓哥,”李元飞抓过程毓的手,低头哈腰的,“项耕要是有什么做得不好的,你多担待,他就是不爱搭理人,但心眼儿可好了。”

“哪里的话,”程毓也学着李元飞,俩人拉着手跟拱门似的,“遇到项耕是我三生有幸。”

“差不多得了,”项耕攥着程毓手腕把他手从李元飞手里抽出来,“你俩演小品呢。”

炖鱼的汤咕嘟咕嘟冒着泡,沿着锅盖缝隙飘出来一阵阵鲜香气。

“我天,这也太香了。”李元飞咽了下口水,“本来我一点儿都不饿,一闻这味儿肚子马上就叫了。”

“吃饭吃饭,”程毓打开屋门,“进来弟弟,吃完饭让项耕带你出去转转。”

项耕往鱼里加了泡好的粉条,又炒了两个菜,李元飞吃得稀里呼噜,跟多少天没吃过饱饭一样。

“这鱼……这鱼太筋道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李元飞被烫得直吸气,“哥你的鱼好,项耕的手艺……喔……也好。”

“想夸项耕就直说,”程毓笑着夹了块鱼肉,叹了口气,“沾你光了,第一次吃项耕做的鱼呢,以后等我馋了的时候就叫你过来。”

这话说得就非常不讲理了。

还酸不溜丢的。

项耕看了眼程毓,挑了一筷子粉条,油润润的。

七夕是个杂食狗,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不管吃什么都不抱怨。

特别好养活。

碗里的狗粮没了,项耕又往里面拨了点儿菜和米饭,七夕不哼不哈地吃起来。

“哥,这狗为什么叫七夕啊?”李元飞问。

“牛郎织女相会的时候捡的。”程毓给七夕扔了块摘掉鱼刺的肉,“小可怜儿,大晚上趴路边野草窝里呜呜,浑身脏兮兮的,还有伤,看见人吓得直哆嗦。”

“那时候它多大?”李元飞也学那俩人,给七夕碗里放了块炒菜里的肉片,七夕斜着眼瞟了他一下,一爪子把肉片给拍了出去。

“嘿!它怎么这样!”

程毓乐得饭都快喷出来了:“七夕警惕性是挺强的,小时候吓的吧。”

“可能也就一两个月大吧,我也说不好。”

项耕抓了七夕脖子几下,说:“那会儿我真不想要它,又脏又丑,也怕养不活,但它那个眼神儿……实在是太可怜了,好像我不要它,它马上就得死一样。”

“我去超市买了几根香肠和牛奶喂它,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就眼巴巴地看着我。把东西放下我就打算回去了,结果它一瘸一拐地跟在我后面,不叫也不闹,就是一直跟着。”

“唉……我感觉我要是不把它捡回来,就作孽了,一辈子心都不安。”

“七夕肯定知道你是个特别好的人,”李元飞舍不得放下筷子,冲程毓竖伸出左手大拇指,“所以抓住就不想松手了。”

吃完饭程毓跑里屋去睡午觉,项耕带着李元飞出去转。气温始终不太高,项耕穿着程毓带给他的外套,双手插在兜里,就……挺暖的。

也不知道当初规划这个休闲农庄的时候是为了观赏还是为了吃,十字形的水泥路两边种满了各种果树,这些树花期都连着,争奇斗艳前赴后继的。

现在最旺的是海棠和桃花,海棠树不多,可能是因为实在是酸,但花又实在好看,所以只种了几棵,衬得旁边的桃花特别单薄。

这种桃花跟那种观赏用途的不一样,只有单层的几片花瓣,也不怎么好看,不过程毓说过,这种树结出来的桃子特别好吃,又大又脆,他打小就最喜欢这种。

养这些果树挺麻烦的,要除虫卵,剪病枝,涂药喷药,好在树不像果园里那么多,项耕准备捎带着都给干了。

离远了不明显,现在走在这些果树中间,总是有一阵阵隐约清淡的香味,说不上芬芳馥郁,但足够沁人心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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