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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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打篮球第二十四天二合一(第1页)

“可爱?”没有听到满意的答案,白鸟弥双手叉腰,嘴角拉成不满的弧度,“我本来就很可爱,这还用你说吗?但是穿着球衣的我感觉应该不一样才对。”

可爱是讨人喜欢的意思,嗜爱魔本来就讨人喜欢。

他不穿球衣也很可爱,穿了球衣也只是可爱的话,那球衣不就完全没有意义嘛!

白鸟弥板起脸:“再给你一次机会,快说快说!”

“啊……”被亮晶晶的眼睛紧迫盯着,鹰宫真树笨拙地张嘴,却说不出来任何词。

可爱!

更可爱了!

满脑子都被这个念头刷屏,一时间他竟想不起任何其他的形容。但如果这么回答,他有一种对方会生气跑走的预感。

就算生气也一定很可爱吧?

他不好意思地冒出这样的想法。

这个想法一出现就诱使他去执行。

他一边懊恼自己嘴拙,一边又想看到对方其他可爱的一面。

鹰宫真树已经很久没有和同龄人好好聊过天了。

他从小就喜欢可爱的事物,小时候大家没有长开,身边有很多可爱的孩子,他很想和他们做朋友。在幼儿园里还好,可当大家渐渐大了,男生女生都有各自的小群体,他也不愿意违心称赞根本不可爱的人之后,他就被排斥,被嘲笑。

还曾有人问他:“那你是不是喜欢穿泡泡裙啊。”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鹰宫真树很认真地向他们解释,他只是喜欢可爱的事物,对把自己打扮成可爱的样子毫无兴趣。

但是没有人在意他的解释,久而久之,他变得愈发沉默寡言。

升上中学,他没再跟任何人交过朋友,没有暴露过自己的喜好,也不需要去面对别人的嘲笑。

白鸟弥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听到想要的答案,嘴角又往下耷拉一点,用一种“这个人类是瞎子吗”的眼神看着这个沉默的大块头。

如果他能露出尾巴,这时候尾巴应该已经不耐烦地甩来甩去了。

似乎下一秒,他就要转身离开。

虽然鹰宫真树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他却有一种对方身上长出一条尾巴该有多好的期望。

不耐烦的样子也好可爱。

鹰宫真树眸色加深。

“很可、很帅气!”

鹰宫真树还是在两个念头中做出选择,他吞下到了嘴边的“可爱”,用别人夸奖他的话来称赞白鸟弥。

白鸟弥表情立刻变了,嘴角的弧度上扬成可爱的圆弧,得意地挑起下巴,杏眼微眯,浑身上下都在散发着“还有吗?再夸点”的气息。

这一刻,鹰宫真树一点也不后悔刚才选了夸他而非惹他生气。

“很英俊。”这当然也是别人夸他的,“才一年级就会灌篮,打篮球很厉害,一年级的希望……”

直到他再次词穷停下,白鸟弥眉开眼笑,看他的眼神已经变了,从“很弱的二军”,变成“虽然很弱但是眼光不错”。

他笑容活泼地提起自己的来意:“我是来找后天和我一起打比赛的二军一年级,你是吗?”

“啊……”鹰宫真树迟疑片刻,点点头。

“找到一个~还有谁?”白鸟弥催着他带自己去二军。

鹰宫真树拎着装满水的水桶,带着他回到二军的体育馆,除了打扫卫生的几个人,其他的已经先行离开了。

“明后天都有比赛,教练让大家提前回去调整状态了。”

“水放那边,鞋子在门口的垫子上踩几下再进来。”一个带着橡胶手套,正在跪在地上擦地的茶色发男生对他们说。

鹰宫真树介绍道:“他是一年级的鹭川清志,

也是这练习赛名单上的人。”

又对鹭川清志介绍道:“这是新加入一军的白鸟弥。”

“我不会去的。”鹭川清志瞥了他们一眼,继续用力擦着地上的一块污渍,他的手臂在用力摩擦时都产生了残影。

白鸟弥蹲下来,好奇地问:“你为什么不去啊?不喜欢比赛吗?”

终于擦掉了那块污渍,看着亮光可鉴人的地板,鹭川清志脸上露出一种如获新生的笑,但很快又敛起来。

“不,我很喜欢篮球,能去比赛我很高兴。但是只要那个人在,我就不会上场,也不会参加晋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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