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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勇猛,能记住身边每个士兵的名字。在战场上,他总是率先冲锋,像死神一样不知疲倦地收割生命,而不是效仿传统贵族躲在安全的后方指挥前线。”
“……最懦弱的人也会被他的热情抓住灵魂,跟着他舍生忘死地冲向前方。所以他总能获胜,永远不会失败。”
“阿方索识字不多是我的错——”
约翰-迪尔突然开口,神色愧疚。
萧云想起约翰-迪尔和阿方索是同乡好友。
“……他的母亲是个酒馆女招待。他没有父亲,他母亲也不清楚他的父亲是哪个客人。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母亲被酒馆斗殴波及失去了生命,是酒馆的其他女人以及照顾她们生意的赌徒、佣兵、小偷养大了他。”
“他五岁时就跟着大一点的男孩去暗巷摸醉鬼的钱包、去河边扒尸体的铠甲——因为天生白发、长相俊美,又是个没有父母庇护的孤儿,他必须比同龄男孩更加勇猛好斗,凶悍大胆,让成年人都觉得他不好惹。”
约翰-迪尔补充说道。
“他看不起贵族,觉得他们中的大部分只是运气好生在贵族家庭,让他穿上贵族的衣服,他可以比贵族更像个贵族!”
“他曾和我约定,等他成了国王,一定任命我做他的首相和公爵,这样他就不用浪费时间学习复杂繁琐的法律文书了。”
“等你见了他,你也会赞同‘他是个有魅力的恶棍’这句评价。”
“……”
“听你们两个说了这么一大通,我忍不住开始想象和阿方索会面的场景了。”
萧云若有所思。
约翰-迪尔这时突然抬起马鞭指着云雾缭绕的前方,正色道:“您哥哥为您选择的高拉不仅气候湿润土地肥沃,还是个天然的港口外加东西方贸易中转地。只要消除诅咒,收服蛮族、安置好食尸鬼,它就能成为西大陆最繁华的城市!”
“但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尽快解决——”
“什么问题?”
“当地未必愿意服从您。”
……
……
这个时代,通过整理六千年前被天罚毁灭的永恒帝国留下的知识碎片,学者们已普遍知道他们居住的世界是一个被众神命名为艾拉星的悬挂在无垠宇宙中的巨大球体,也知道信仰的众神大多是真实的存在,祂们生活在遥不可及的更高的维度空间,祂们会因为各种原因干涉人类世界,导致帝国兴替、带来文明盛衰,人们对此却无能为力。
并且,由于这个时代的人类文明还处于摇篮期,人们虽然已经建造出如明珠般日夜闪烁光芒的美丽城市,但类似光明王都的繁华之地终究是少数,星球大部分的土地都没有得到开发,被动物、植物以及神秘诡谲的妖魔们占据着。
这些因各种原因暂时还没有开发的广袤土地被统称为蛮荒之地。
西大陆最引人瞩目的蛮荒之地是太阳帝国东部、以被天罚毁灭的永恒帝国的首都废墟为中心形成的三千里死亡大沙漠——它也是西大陆和东大陆的天然分界线。
死亡大沙漠西方、以至今仍徘徊着可怕的诅咒的六千年前的古代城市高拉为中心的大片土地在地图上被标注为高拉地区。
高拉地区的自然环境非常优越,一边是连绵起伏的挡住死亡大沙漠的狂风和白沙的塔利亚山脉,另一边有西大陆的三大河流之一、南下汇入伦特海的喀斯河,上方与蒙格利斯接壤,尽头是浩瀚苍茫的伦特海,气候温暖湿润,全年光照充沛,拥有大片的肥沃翠绿的平原——
这些平原包括塔利亚山脉的大部分区域目前都被人类难以栖息的密林覆盖,成为蛮族和食尸鬼的居住地。
喀斯河岸附近的土地则在最近一百年内随着诅咒的消退被携家带口的垦荒者们占据,形成大大小小的村庄。
事实上,早在喀斯河沿岸出现垦荒者的定居村落前、高拉地带还是被诅咒迷雾笼罩的蛮荒区域时,帝国就已经在这一带修建堡垒、驻扎军队,监控高拉的诅咒变化,抵御密林中的蛮族和食尸鬼,接待并护送冒险穿越死亡大沙漠的东方使团和他们携带的东方奢侈品前往王都。
理论上,这些城堡、村庄全部属于即将抵达此地的高拉大侯爵。
作者有话要说:
注1:本文设定是奇幻+科幻,所以不仅永恒帝国幸存者遭受超剂量的辐射污染后变异成为食尸鬼,生活在蛮荒之地的各类怪异生物(妖魔)大多要么是正常生物遭受辐射污染畸变形成的变异体,要么是永恒帝国当年为证明自己已经拥有比肩神明的力量结合超级魔道和超级科技制作的重现神话的各类嵌合体生命的后代,以及嵌合体生命遭受辐射污染后畸变而成的变异体。
但有部分的妖魔不属于以上任何三类的任何一种,是这个星球自然孕育的古代生物。
注2:从这章开始,认同男主的高拉大侯爵身份的人一般称呼他为大侯爵阁下、阁下,认同他的神圣家族血脉身份的人则主要称其为吕西安公子、公子。故事主线也会偏向基建创业,在系统加持下,出现各种角度的人前显圣情节……
基建篇:黑伯爵
在神圣大公拨给的两百名神圣近卫骑士的保护下,新晋高拉大侯爵吕西安·阿尔-圣提斯带着约翰-迪尔和兰斯两个得力下属沿“众神之路”一路向东,穿过茂密的森林和连绵的高山,来到喀斯河边岩石陡峭的高地,隔着湍流激荡的河水,眺望对面用巨石堆砌建造的城堡。
河对岸就是高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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