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还以为你要一直跑到太阳升起呢,霍斯。
霍斯掉血三分之二
第42集,霍斯没有理会他的嘲讽,只是将注意力高度集中,警惕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
阿戴尔,你带着你的族群,是想彻底和太阳部落开战吗?
霍斯声音低沉,带着警告的意味。
阿黛尔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发出一阵刺耳的狂笑。
开战啊哈哈哈,我早就在开战啦!
他的笑声戛然而止,眼神瞬间变得阴狠毒辣。
赫斯,等我把你吃掉,我会将你的骸骨送还到凯尔的面前!
他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话音未落,阿戴尔猛地发出一声尖叫上,给我撕了他!
猎狗群瞬间暴动,如同得到了某种指令,他们眼中红光更盛,咸水从嘴角滴落,毫不犹豫地朝着霍斯猛扑过来。
霍斯低吼一声,不退反进,他庞大的身躯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和速度,迎着最先扑上来的几只猎狗撞了过去。
沉闷的撞击声响起,伴随着骨头碎裂的脆响,一只猎狗被它直接撞飞出去,狠狠砸在树干上,瘫软在地。
霍斯利爪弹出,寒光闪烁,瞬间划开另一只猎狗的喉咙,滚烫的鲜血喷溅而出。
它的每一次扑击,每一次挥爪,都带着致命的威力。
然而,猎狗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它们悍不畏死,前赴后继地涌上来,用尖牙和利爪疯狂地攻击着霍斯。
霍斯惊觉,不是错觉,这些猎狗确实变强了,他们的力量、速度,甚至抗击打能力,都比他印象中提升了不少。
爪子撕裂,空气,带起尖锐的呼啸,牙齿疯狂地啃咬,试图撕开他厚实的皮毛和肌肉。
霍斯奋力搏杀,他的爪牙同样致命。
转眼间,又有几只猎狗倒在了他的脚下,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开来,但他身上也开始出现伤口,背部被撕开了几道深可见骨的口子,鲜血淋漓。
侧腹被一只狡猾的猎狗狠狠咬中,虽然他即使甩开了对方,但那尖牙还是带走了一块皮肉。
疼痛刺激着他的神经,却也激发了他更加疯狂的战役。
霍斯再次咆哮,猛地一个甩尾,如同钢鞭般扫中了两只试图从后方偷袭的猎狗,将他们抽得惨叫着飞了出去。
阿戴尔一直站在外围,冷眼旁观着这场围杀,脸上带着残忍的笑意。
他看着霍斯浴血奋战,看着他不断受伤,眼神中的兴奋越来越浓。
不测不错,不愧是凯尔看中的护卫,果然比一般的狮子耐打多了。
阿戴尔慢条斯理地说道,语气中充满了戏谑和恶意。
随即,他动了如同离弦之箭。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