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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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第1页)

对于林学霸惨遭人生中第一次滑铁卢这件事,沈丽姝跟他身边如临大敌的亲友们不一样。

她当然也是希望林辰松金榜题名的,也愿意为此力所能及的提供帮助,可他到底只是她弟弟的师兄,不是她亲哥,心态上要放松很多。

学霸本人考前还亲口说过,这次只是试水,已经做好了落第的准备,她就更轻松了。

反正以他的年纪和水平,多考几次总是能上岸的,平常心就好。

真正引起沈丽姝注意的,是从老爹那里得知,林举人好像担心儿子猛然遭受打击,从此心态不稳,为了帮他开解,准备送他去名校白鹿学院进修。

当然这会儿不叫进修,而是游学。

说起来大弟二弟的启蒙老师林秀才,也是找关系去白鹿书院念了几年,水平突飞猛进,最终跟林辰松成为同一届的举人。

只是有这位少年天才的族侄珠玉在前,这位林举人显得黯然失色许多。

当然沈家人没有轻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得知喜事,沈家旺和沈徐氏还是亲自领着大弟二弟去给曾经的先生贺过一回,送上的贺礼也颇为贵重。

曾经的林秀才能有机会进入白鹿书院,不仅仅是友人帮助,身为族兄的林举人也不遗余力出过力的,也是看到了他的成功案例,林举人对名誉天下的白鹿书院,有了更高的评价,他希望儿子去白鹿书院,不仅要开阔心胸、提高见识,哪那里针对性培养科举人才的能力,是他更为看重的。

林辰松也对这个安排充满期待,他之前就听族叔说起,每年赶往白鹿书院的学子络绎不绝,其中不乏像他这么大的青年,哪怕无法正式拜入书院门下,或旁听先生授课、自己钻研,或结识三五志同道合之友,论道游历。

毕竟读万卷书不如破万里路,白鹿书院无论如何都值得一去。

读书人每天拜读着名人雅士做的锦绣文章,就没有不想追寻前人踏遍大好河山的,林辰松当然也不能例外。

只是他身为三代单传的独苗苗,老太太和举人娘子心里的宝贝蛋,听说林辰松此去短则大半年,长则一两年,又没有电话和视频,婆媳俩反应巨大。

林家父子忙着安抚家人,导致定好的行程迟迟无法动身,这才让沈丽姝有机会听到风声。

沈丽姝心想,朋友要出远门游历,那不得组织一下大家给他践行?

刚好她前两天还想着要找个机会,好好再招待大佬一回作为报答呢,这机会立刻就送上门,给林学霸践行的同时回报一下大佬的人情,简直不要太完美。

善良的女孩运气果然都不会太差~

至于林家人的意见还没统一这件事,沈丽姝是不担心的。

先不说这时代男人铁了心要做的事,家里女人哪怕是老母亲能不能拦得住吧,林老太太养育出了一双举人儿孙,早逝的林老爷子也考取过功名,这些经历都注定她的见识并非普通老太太能比,举人娘子也一样。

她们也就是一时无法接受,早晚会被劝服的。

不仅沈丽姝坚信此行能顺利,林辰松也相信,对她提前为自己践行的好意欣然接受,于是沈丽姝又一次风风火火的发出邀请函,朋友们也一如既往的爽快应邀。

于是几日后的一天,同一个场地和同一批人欢聚一起。

要说其中唯一的人员变动,反而是沈丽姝这边。

徐力已经把看好的铺面拿下了,要做的事情还挺多,原东家或上任商家留下的东西,该清理的清理,多年没动过的基础设施也要趁机修整,正在兴头上的徐力都想事事亲为,他还要努力洗脑,哦不,是劝说青娘来租自己的店铺,简直忙到起飞,沈丽姝这次便不准备带他了,刚好他弟徐林趁机毛遂自荐,她愉快的换了个小表弟了。

这点小事影响不到大局,朋友们一回生二回熟,这次聚会互相之间都显得熟稔和谐了,见到刚落榜的宴会主角林辰松,也只是略略问候宽慰两句便转了话题,当事人情绪稳定,他们也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反倒就着他即将去白鹿书院,讨论起了几大名校,和它们所在的名山大川。

游学是所有学生都向往的事。

被践行的林学霸备受瞩目,沈丽姝暗中要关照的大佬也颇为惬意,他出身富贵,别说升学压力,甚至未来连升职压力都不会有,只需要享受人生。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大概早就享受过了,对大家热议的话题不甚在意,只偶尔搭几句话,注意力渐渐放在沈丽姝特意准备的猫猫狗狗身上。

刚跟林学霸讨论了去江州的白鹿书院,究竟是坐船还是马车方便,转头就看到大佬蠢蠢欲动想要招猫逗狗眼神的沈丽姝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表面上不可一世的大佬,私下果然是个毛绒控,简直反差萌。

面对小猫小狗的金主爸爸,气质上都好像平易近人的许多,最漂亮的雪团一如既往高冷,在沈丽姝这里打滚没得到抱抱后,就自顾自跳到秋千上晒太阳打盹了,对某大佬的橄榄枝不屑一顾。

大佬也不在意小猫咪的无视,他今天似乎兴致极好,或者说有沈丽姝在,他就没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从进院子起,眼底就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小猫不理他,还有小狗。

初一已经三个多月了,颜值还没被燃烧彻底,依然奶乎乎,虎头虎脑的,跟趴着就不动的雪团相比又是一个极端了,精力旺盛的小猎狗每天在庄子上快乐奔跑,因为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来做工,认生小狗逐渐变成社牛小狗,今天看到这么多人进院子陪它玩,更是上蹿下跳,围着沈丽姝和几个眼熟的转圈,小尾巴都要摇出残影了。

金主爸爸不在眼熟行列,但小狗狗天不怕地不怕,只是被多看了几眼,就摇着尾巴跑对面去了,狗爪子抬起往那片绣金暗纹的料子上勾,没听到训斥声,狗胆立刻肥起来,一会儿在大佬脚边打滚求摸,一会儿扒拉他的衣服,狗爪子下去能扯出几根丝,恐怕回去这身衣服就彻底报废了,沈丽姝看了都心梗,大佬却能面不改色陪小狗玩闹。

混熟以后,小狗嘴又叼着大佬的衣服,要他起身陪自己溜溜。

身为主人的沈丽姝就默默看着,看金主爸爸跟她的狗子多么要好,看他如何在她家闲庭信步的遛狗,严重怀疑大佬再多来几次,是不是就可以把这当他家了?

他这身旁若无人的气势,大概去谁家,都会比那家的主人还像主人。

小狗狗没有大人的烦恼。

常言道狗仗人势,初一身为庄子主人的狗,沈丽姝没时间常过来,它俨然就成了这里的老大,沈大伯沈二伯对侄女事事上心,一条狗也恨不得供起来,来这里帮工的村人见状只会更客气,于是养成了小家伙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性格,很快觉得小园子溜起来不够爽,要大佬陪它去外面玩。

顺便也勾起了其他朋友去周围转转的心思。

如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屋外青草遍地、鸟语蛙鸣,一派田园风光,很是值得观赏。

也许他们当中大佬和秦沣家里并不缺庄子,但大部分时间,也都是被困在家中的四方天地中,住在镇上的林辰松和师弟们也一样,平日里忙着寒窗苦读,乍然欣赏到如此开阔的自然风光,还是颇有几分野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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