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方的梅雨季节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林默推开出租屋的窗户,一股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混杂着楼下小吃摊的油烟味和巷子里垃圾堆的酸腐气息。他深吸一口气,却感觉自己像一条被扔在岸上的鱼,徒劳地张着嘴,却吸不进一丝清凉。
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出幽幽的蓝光,屏幕上是昨晚写了一半的文章。林默是个自由撰稿人,靠着给杂志和网络平台供稿维持生计。这种职业听起来自由浪漫,实际上却意味着不稳定的收入和永远在追赶截稿期的焦虑。
他重新坐下,敲击键盘,试图继续昨晚的思路。然而手指刚触到键盘,手机就震动起来。是一条银行来的短信,提醒他房贷还款日即将到期。林默苦笑,关掉短信界面,强迫自己回到文字世界中。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林先生,有你的信!”是房东太太的大嗓门。
林默有些意外。在这个几乎所有人都依赖电子通讯的时代,纸质信件已经成了稀罕物。他起身打开门,房东太太递给他一个牛皮纸信封。
“刚才邮递员送来的,看着挺正式的。”房东太太好奇地瞥了一眼信封,“不会是法院传票吧?”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林默敷衍地笑笑,接过信封关上门。信封上没有寄件人信息,只有打印的收件地址和他的名字。他撕开封口,里面只有一张白纸,上面用打印机打着一行字:
“她在等你。老地方,明天下午三点。”
林默皱起眉头。恶作剧?还是寄错了?他把信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有任何其他线索。“她”是谁?“老地方”又是什么地方?他已经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七年,所谓的“老地方”实在太多了。
他把信扔在桌上,重新坐回电脑前。但那些神秘的字句像小虫一样在他脑海里爬来爬去,扰得他无法集中精神。林默叹了口气,知道今天的工作效率不会高了。他起身给自己泡了杯溶咖啡,站在窗前望着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
雨中的城市像一幅被水洗过的水墨画,朦胧而忧郁。林默突然想起了周晓雨。如果是她,会怎么看待这封神秘信件?她总是对生活中的小谜题充满热情,会兴奋地拉着他一起分析线索,像两个侦探一样推理各种可能性。
但周晓雨已经离开三年了。
不,准确说,是消失了三年。没有告别,没有解释,就像人间蒸一样,从林默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他们曾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一起留在这座城市打拼,租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分享着彼此的梦想和焦虑。然后有一天,林默下班回家,现她的所有东西都不见了,只留下一张字条:“对不起,我需要离开一段时间。”
一段时间变成了三年。林默给她过无数信息,打过无数电话,甚至去过她老家,但所有人都说她没回去,也不知道她的下落。随着时间的流逝,林默逐渐接受了现实:周晓雨不想被找到。他搬出了他们共同的出租屋,换了电话号码,试图开始新生活。但有些人的离去会在生命中留下一个黑洞,无论用多少工作和琐事填充,依然能感觉到那股空虚的引力。
林默摇摇头,试图把这些思绪甩开。他把那封信塞进抽屉最底层,决心不去理会。无论是什么恶作剧还是寄错了,都与他无关。他已经过了对神秘事物好奇的年龄,生活的重压早已磨平了他的棱角。
下午,林默去了一趟图书馆查资料。走在熟悉的街道上,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和周晓雨一起在这条路上散步的时光。她总是走在前面一点点,喜欢回头看他在不在身后。她的笑声清脆得像风铃,总能轻易驱散他心头的阴霾。
“如果哪天我消失了,你会找我吗?”有一次她突然这么问。
“当然会,找遍全世界。”林默不假思索地回答。
周晓雨笑了,但那笑容里有一丝林默当时没能理解的忧伤。“有时候不找,才是最好的寻找。”
现在回想起来,那句话就像一句预言。林默确实找过她,但最终还是放弃了。不是不想找,而是不知道还能去哪里找。一个人的消失可以如此彻底,仿佛从未存在过,只剩下回忆提醒着你,那些共同的时光不是幻觉。
从图书馆回家的路上,林默在街角的面包店停了下来。这家店是他们以前常来的,周晓雨特别喜欢这里的菠萝包。林默走进店里,熟悉的甜香扑面而来。他买了一个菠萝包,咬了一口,还是那个味道,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先生,我们店今天有活动,买二送一哦。”收银员是个年轻的女孩,笑容甜美。
林默摇摇头:“一个就够了。”
“以前常和您一起来的那位小姐呢?好久没见她了。”收银员似乎认出了他。
林默愣了一下:“你记得我们?”
“当然,你们总是一起来买菠萝包,那位小姐笑起来很好看。”女孩回忆道,“她还好吗?”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林默不知如何回答,含糊地应了一声,匆匆离开了面包店。走出门时,他听到女孩在后面小声嘀咕:“奇怪,怎么问起那位小姐,大家都这么奇怪”
林默停下脚步,转身回到店里:“不好意思,你刚才说‘大家都这么奇怪’是什么意思?”
女孩显然没想到他会回来,有些慌乱:“没什么,就是前几天也有人来问过那位小姐。”
“什么人?问了什么?”
“一个男人,四十岁左右,戴着眼镜,看起来挺斯文的。他拿着一张照片,问我们有没有见过照片上的人。”女孩回忆道,“照片上就是常和您一起来的那位小姐。我说她很久没来了,他就走了。”
林默的心跳加快了:“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周前吧。”女孩说,“当时我还觉得奇怪,因为第二天又有个女人来问同样的事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祁跃终于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天选之子了他只是被掉下来的灯罩砸到了脑袋,竟然就灵魂附体了一只奶牛猫。酷是挺酷的可是没人告诉他要怎么回去啊!!!流浪猫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他争不过地盘抢不到食物,被揍得鼻青脸肿后想碰瓷个铲屎官,还险些被嘎了蛋。走投无路之下,只好着脸皮找到这一片的猫老大一只能单爪掀翻胖橘的社会狸花猫大哥,以后你的窝我都帮你暖,你的毛我都帮你舔,捡到的毛线球都给你玩。他趴在高贵冷艳的花臂狸花面前,讨好地伸出白手套去摸对方的爪收下我做小弟吧?没头脑x不高兴不长,应该只有十几万字,连载期不v短短的,很安心(躺平)...
上仙一梦他她来到开天辟地蛮古时期。他冷漠残暴无情却有颗别扭傲娇的心。她软弱顺服娇媚无辜下却有另有乾坤。他一步步沉陷其中无法自拔。占有她...
文案本文已完结,下本开她听到凶手们心音预收文案见下方黎皎皎声明狼藉被逐出雪川宗後,满宗上下却开始後悔起来高高在上仙长心烦意乱,满眼皆是她,竟似生出心魔不相信她清白的师兄被狠狠打脸,迟疑沙哑说道如若你还肯回来,什麽都可以为情敌与她决裂的旧友跪在她跟前,恳求黎皎皎原谅。唯独谢慈这个美貌且自恋凶修表示黎皎皎离开得太好了。他在黎皎皎重伤濒死时救下她,哪怕将黎皎皎炼成尸傀,也要黎皎皎活下去。谢慈并不喜欢黎皎皎,黎皎皎有眼无珠,且又得罪过他,而他一向心胸不宽,易记恨于人。之所以出手相救,只不过黎皎皎是他计划中一颗重要棋子。在谢慈用玄息抹去黎皎皎面上血污时,他内心想你只能是我的。再相处,黎皎皎察觉谢慈暗恋自己,遂明确拒绝发了好人卡她喜欢温柔型,谢慈虽然貌美,性格却极糟糕,而且还是用尽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窥探自己变态狂。谢慈狂热凝视黎皎皎一举一动,卯足劲在黎皎皎身边安插耳目,行为举止超过黎皎皎能接受程度。谢慈忍不住吐槽真自恋,一切只是为计划而已。但他这样聪明的人却察觉不到自己看黎皎皎目光有多炽热。预收她听到凶手们心音薛凝身为法医,穿成救赎文同名恶毒女配原身父兄皆战死,一介孤女送至宁川侯府,侯府上下对她极宠爱。书中女配貌若观音,心如蛇蝎,依仗自己是忠良之後,又死了父母,故作柔弱纠缠男主。私底下她心思狠辣,杀死男主初恋,却靠身份脱罪,最後被黑化男主报复死得极惨。直到男主遇到女主,方被救赎。薛凝抖三抖,决定远离男主,重拾专业知识,好好茍命。一朝出事,男主初恋仍惨死,一旁男主阴狠怨毒盯着自己,原书结局向她招手。然後她听到这贱人死了活该!薛凝!!!旁人听不见,那是凶手的心音。先知答案再解题,薛凝顺利寻出真凶,使全府皆惊。廷尉府少卿沈偃出身名门,韶华正好,年少有为,见识薛凝能力後,便请她帮助查案。薛家孤女名声极恶,传言被各种妖魔化,人人避之。但深陷囹圄,被人污蔑之时,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世族勋贵,皆惶恐盼薛凝救之。他们盼着薛凝渡之,薛凝也总是会伸出手薛凝渐以擅长查案扬名京城,就连宫中也颇多恩赏。裴无忌是沈偃知交,作为狐朋狗友一只,一开始他只是替沈偃不平,沈家竟欲为沈偃说亲薛凝,他不欲好友娶一个声名狼藉女子。但沈偃却对薛凝十分赏识,惹得裴无忌十分不喜。他不免对薛凝多几分关注。眼前少女貌若观音,身前尸首污秽腥臭,形成强烈对比,她却毫不避讳翻看。裴无忌更发现,薛凝身边已被一个阴暗批纠缠住。那阴暗批还是他老对头!内容标签灵异神怪异世大陆仙侠修真东方玄幻大冒险黎皎皎谢慈一句话简介离开後,全宗皆後悔立意靠努力争取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