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山奴手指轻轻的将药膏涂开,“给医师看过了……是好东西。”
“这个是管外伤的吗?”乐云问。
山奴手上一顿,舔了舔唇,眼中盛着笑意,看乐云,红着耳根摇了摇头。
“不是伤药你给我涂什么……”乐云嘟囔着,被山奴勾住了脖子,拉过去,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了句话。
山奴的声音低下来,嗡嗡震的人耳朵里痒的要命,更别说他用这样低沉的声音说出的这句话,听的人更是头骨都麻了下。
“是房中事后的用的……”山奴唇贴着乐云的耳边,热乎乎的潮气几乎要吹到她脑子里,“消肿散淤活血止痛。”
乐云抓着白玉小瓶子,一时间不知道摆什么表情合适,她潜意识已经认定黄金大马车是乐雨送来的,只是乐雨给她备伤药很正常,但这房中药也一并送,实在臊的她受不住。
她想到手里这小瓶子是乐雨送来的,就跟被扎了一刀似的,飞快把小瓷瓶扔给山奴,扯了被子,虚虚盖住腿,侧身躺下,“……哪拿的放哪去。”
她说着从枕头侧面拿了个包着的锦帕,“顺便把这个放在外间晾上,”见山奴神色怪异的看着锦帕发愣,乐云拍了怕他的胸口,“快点去,回来睡觉,困了。”
山奴被催促着拿着白玉瓶和锦帕出去,乐云躺在床上,幽幽的呼一口气,大牛哥有点太猛,来劲儿了闷头无论她说什么都不理,这才光是腿,要是……
她舔了舔嘴唇,身体没调养好之前,她还是不作死撩火了。
山奴回来,两人又搂着说了好久的话,山奴把这些天见的人,还有怎么说通征兵管事,许他在不挖奴隶刺青的情况下,给他入军籍。
“刺青要不就挖了吧,”乐云摸着山奴的胸口,手感不甚明显的痕迹,“带着这个,你以后行事会很不方便。”
山奴将乐云的手按在他的胸口刺青处,也按在他的心上,瓮声说:“这个是主人给的,山奴舍不得,想一直带着。”
“可是……”乐云叹口气,对于山奴对这个的执念,有些酸涩,又不受控制的想要勾唇,心里愉悦的很。
“你……”乐云嘿嘿笑着问山奴,“你什么时候喜爱我的啊?”
山奴把她搂紧些,顿了一会儿,才慢慢道:“老早之前,就……你把我从人牙子手里买回来不久。”
“我都不知道,你说说呗,”
乐云说:“我那时候及笄,是凑城中小姐及笄都要买奴隶的热闹,只记得那天我去挑人,然后听见一声叫喊,声音哑的渗人。”
乐云竭力回想当时的情景,“两个人按着你,还有人在拿东西抽打你,一身一脸的伤,唇角都是血。”
“是主人救我的命,”山奴半眯着眼,用手指划着乐云的眉,一遍一遍,“那天若不是主人说要买我,我就要被打死了。”
“为什么打你?”乐云问。
“我……当时是想跑,”山奴说:“想跑的被抓住,都要狠狠的打。”
“是主人救了山奴的命。”山奴又说了一遍。
“然后就喜爱我了吗?”乐云眼睛亮晶晶的看山奴,“觉得这小姐又美又善良是不是?”
山奴笑了,他刮了下乐云的鼻子,摇了摇头,“头开始没有,我都没看清主人的样子,是后来买到府里,有次做活病倒在廊边上,赶巧主人路过,险些绊倒。”
山奴说:“我当时以为要没命了……”奴隶险些让主人遭难,是要处置的。
乐云愣了一会儿,眨巴眼道:“还有这回事儿?我怎么不记得……”
“后来就喜爱主人了,慢慢的,越看越移不开眼。”山奴贴着乐云的额头说。
那天他正在擦回廊,高热烧的人昏昏沉沉,倒在了廊上,还弄翻了水桶,山奴至今都记着,起先是水蓝色的一抹裙角,在他视线中晃了三晃,险险站住,又拌上了他的腿,他认识乐云腰间的香包,绣的不是寻常小姐喜爱鸳鸯花草,而是祥云图案。
山奴当时以为自己要死,这世上最卑贱的就是奴隶,何况他这个自打买回来,主人一次都没理过也没刺过字的,病的要死,也没人会管。
偏偏又在做活的时候,倒在了廊上,害的主人险些摔了,就算不打死,将他扔出府,或者转卖到别处,他都活不成了。
山奴这辈子都忘不了,乐云当时蹲下,看向他的模样,忘不了她脂玉一样的手指,覆上他滚烫的额头,那双好看的勾人魂魄的眼睛映着他狼狈脏污的样子,神色焦急的吩咐她身后的小丫鬟,叫她们去叫两个侍卫,抬他去治病。
他病好了之后,主人第一次命人传他过去,然后亲手给他刺了乐字,他听闻下人们说,是主人心慈,见不得他被欺负,刺了字算是正式要了他这奴隶,他在府里,就会好过一些。
也是那天开始,两次救命之恩连带着一份不为人知的情愫,跟那天午间的灼灼烈阳和着“乐”字一起烙在了他的心口,他的心上。
叫他如何舍得剜去。
作者有话要说:来啦,别着急,嘿嘿早晚的事儿,
寄刀片什么的……你以为我怕?!(作者躲在防弹玻璃后抖着腿喊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