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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烧热水——”
“啊?”
“要快!”
男子发丝散乱,唯独胸前汩汩流血的伤口带着灼热的温度,其余皆冰凉得与尸体无异。门旁的谭衔霜缓过一口气,白衣服上沾满那男子的鲜血,冲向近旁取剪刀纱布等物。谭妙真扛着那男子手足无措,最后无奈将他放在地上,冲出屋舍烧热水去。
待她回来,男子已被药童挪至榻上,胸口衣物皆被剪开,露出其上触目惊心的贯穿伤口,身上大大小小皆是血洞。
谭妙真放下水盆,撑着后腰擦擦额上细汗。视线往那男子身上一瞄,骇得又冒一身冷汗——
那男子半张脸不知何年被火损伤,疤痕遍布其上,上下眼皮被火融在一起,只怕是连一只眼睛也烧瞎了。可谓惨不忍睹,可怖如鬼。
谭妙真被吓得心脏狂跳,谭衔霜却神色沉着,手下不停。她头也不抬地冲谭妙真道:
“阿妙,别愣着!过来帮忙。”
“啊!是,二姐姐!”
谭妙真不敢再看男子的脸,飞快地绑上襻膊,净过手后就走至近前给姐姐打下手。她去年才刚刚来到长安,意外在此寻到了二姐姐,之后死皮白赖地呆在四喜堂、求她教自己学医。放到其他医馆,谭妙真早已出师;可她二姐姐是个精益求精的人,直到现在还不许她亲自上手、只能给旁人做助手。
谭衔霜一双手极稳,用一块块洗净的白布吸走男子身上血污,随即撒上厚厚一层药粉,再眼疾手快地用羊肠线缝起来。
男人因失血而面色惨白,直到羊肠线穿过伤口才有一点动静,但也只是微微挣动,并未喊痛。谭妙真将用棉帕压在姐姐刚缝合的伤口上,手下轻轻按压,心里感慨这男子颇能忍痛。
但看着他满身陈年旧伤,谭妙真又觉得他这般能忍也不算稀奇。
——除却身上新开的这几个口子,他身上一层一层的旧伤就已经让人看着触目惊心了。不单有大火灼烧的丑陋疤痕,更少不了刀砍剑刺的利器伤口。旧疤叠着旧疤,谭妙真不敢细想。
半夜过去,男子身上伤口终于裹好。药童熬好草药端给谭衔霜,她让谭妙真把男子扶起,一点点地将药汤喂给他。
他一点点吞下去。
谭妙真累出了一身汗,眼看他呼吸渐渐平稳,她终于能歇一会儿,去房里睡一觉。
只是睡前还得洗个澡、把身上沾血的衣服用冷水泡上,明天一早起来用皂角搓洗。
烦。
谭妙真打个哈欠,道:“二姐姐早些歇了吧,把脏衣服脱给我,我一并拿去泡了。”
眼前女子白衣仿佛成了红衣,身上、背上尽是血迹,肩头白衣被男子的鲜血一层一层染透,如今已然干涸,布料结成一个硬壳。
谭衔霜微微摇头,道:“我还得去洗个澡才行,血都渗到我身上了——阿妙,你莫等我,自己去睡。”
“二姐姐不睡吗?”
谭衔霜摇头:“我得守着呀。”
就像要堵住谭妙真发问的念头一样,榻上男子忽而瑟缩一下,隐隐发抖。谭衔霜蹙眉,又叫谭妙真多生一个火盆,自己多拿一床薄被给男子裹上。
那床被子乃蚕丝所制,极其轻薄而温暖,其上绣花精巧,乃是二姐夫过世后,二姐姐从将军府带出来的旧物。
那是一床大红的喜被。
谭妙真怔在当场。
她曾见过的,就在婚仪的第二日——那时小纪将军病重无觉,谭衔霜每日守在跟前。白日苦长,为打发那度日如年的、眼看着爱人一点点衰弱下去的煎熬时光,从未学过女红的谭衔霜在喜被一角很慢很慢地绣了一只小小的蝙蝠。
“像一只蛾子,”她自己说,握着小纪将军的手指揉搓着那一方不算成功的绣品,“也不知像蛾子的蝙蝠能不能祈福……”
然而造化弄人,看不出样子的蝙蝠还是没能有祝福的力量。三十几天后,小纪将军还未看一眼他的新娘子,就匆匆地撒手人寰了。
——谭衔霜将那薄薄的喜被盖在重伤的男子身上,摸到那歪歪扭扭的小蝙蝠时几不可查地愣了一下,随即将它与被角一同压在男子身下。
“他肺上有伤却又发冷。被子太轻不保暖、太重却又压得他喘不上气,”谭衔霜预设了谭妙真的问题,淡淡答道,“救人要紧。”
谭妙真点头。
屋内温度渐渐升起来,那抖得离谱的男人渐渐安稳下来。谭衔霜在男子身旁坐下,细长的双眼紧紧盯在他身上。她忽然轻声道:
“纪淮身上有跟他一样的伤……这还是当时给他诊病的大夫教给我的。”
谭衔霜“阿妙,拏云杀我——”……
转眼半月已过,谭衔霜从终南山捡回来的那个男人终于能够下地走动。他好几回险些死掉,四喜堂最贵的药给他用了好几斤,连救命的老参都给他吃了一根。
谭妙真心疼她们四喜堂的那根参,男人一能动弹便逼他帮自己做事,多是坐在一旁挑拣药材一类的。
这个男人有些古怪,问他从哪儿来、叫什么?他一概假装失忆。唉,他当四喜堂这些女大夫是傻的,头都没伤到怎么可能失忆呢?
谭衔霜不再问。
“阿凶,”谭妙真呵斥一句,“那是当归,你自己看看你放到哪儿去了?”
男子不愿说自己名字,模样长得又凶,于是便被谭妙真带头叫“阿凶”。
他“哦”了一声,从竹筐中将误丢进去的当归拣出来。
但其实这个男子脾气意外地好,一点也不凶,不论谭妙真如何使唤他也不生气。而他那张可怕的脸看习惯了也并没先前那般可怖。谭妙真发觉,他没被损伤的半边脸其实相当俊秀,称得上英气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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