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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却变得很沉默。
他们找不到出城的办法了,他们完全没有办法了。
硬碰硬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说靠武力闯出城门,那群荷枪实弹的锦衣卫和京军会把他们打成筛子,可是,如果只是待在这间屋子里,挨家挨户搜查,绝对很快就要被搜出来。
死寂中,这群异族人感到了绝望。
但是,有人看到了一旁的孟欢:“要不然,我们先割掉他一只耳朵,送给蔺泊舟,让开大开城门,否则我们就杀了他的妻子?”
孟欢晕乎乎地看了他一眼,嘴唇干燥,没有吭声。
“不可能,”安垂深深地撑着桌面,“你们不了解蔺泊舟,他绝对不会答应这种幼稚的条件,就算答应了,也会背后使绊子,让我们逃不出他的手指。”
安垂勾着唇,嘲讽地笑了笑,“而且,汉人的掌权者是很傲慢自大的,哪怕再容貌再倾城的美人,在他们眼里都和玩物无疑,让他为一个玩物做出牺牲,完全是痴人说梦。”
不得不说,安垂真的充分把握住了封建王朝的丑态。
但他不知道的是,这是一部爱情小说,如果他们真的采用这个方法,说不定蔺泊舟真的会脑子抽疯让他们逃走——只是孟欢的耳朵要被割掉了。
感谢安垂,孟欢暂时保住了耳朵。
孟欢鼻腔刺痛,呼吸缓慢,静静地听着他们说话,没忍住发出了两声咳嗽。
被听到后,老头走近,看了看他惨白的脸色说:“不行,他还生病了。”
族人早已急不可耐:“那更不能跟着我们逃走,只会成为拖累!不如杀了他,把尸体丢出去,被蔺泊舟找到以后,城门的警戒肯定会变得更薄弱。”
他们这群人,现在为了保命,什么建议都敢提了。
可这人刚说完这句话,便被一刀捅进了腹中,鲜血涌出来,他微微瞪大眼,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安垂脸上沾上了刚喷出来的热血,他将血淋淋的刀抽出来放到桌面,神色阴沉难测,“他的命我一定要留下来!任何人再提杀了他,就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那人倒在地上,屋子里陷入了可怕的寂静。
他们怎么都没想明白,安垂为什么会为了一个外人,杀掉自己的同族人。
孟欢抬起头,胸腔到后背震动发麻,也感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整间屋子里,幽暗的灯火微微偏折,寂静的气氛让所有人毛骨悚然。
鲜血的热气弥漫出来。
安垂闭了闭眼,说:“我想到逃出去的办法了。”
众人双眼看着他,没有一个人说话。
安垂坐回了椅子上,拿起一张帕子擦去脸颊的鲜血,他的话在这群人中最有效,相当于命令,“那天杀了酒楼老板的人,去衙门自首。”
说完,他狭窄的像鹰一样的眼睛,盯着孟欢,“而你,写一封信告诉蔺泊舟,你是自己主动逃走,而不是被人绑架。”
这样,朱里真人和孟欢的关系就解除了绑定,衙门抓捕犯人的警戒会松弛,不会再挨家挨户搜查;而对蔺泊舟,也增添了新的忧虑。
蔺泊舟会开始思考,孟欢到底是主动逃走还是被绑。
如果孟欢主动逃走,也许当天就出了城,那城门森严的守备也没了用处,喘息的机会给出,安垂和孟欢可以在城内再待几天,趁机逃走。
但是——
族人们喃喃自语:“那我们要被放弃了吗?去衙门自首,的确可以让他们不再搜查,可我们……就必死无疑了。”
烛火在房间里安静地摇曳着。
“对,”安垂的相貌有异族的血统,鼻梁高挺,他眉眼笼罩着阴影,“不过,当时正是你们醉酒惹下的祸患,本来就应该你们偿还。”
“可是!”
“哗啦——”有人拔出了弯刀,神色愤怒又悲痛,“先祖们说过,绝对不能放弃自己的同伴!安垂,你宁愿保一个汉人的命也不保我们的命,你背叛了我们!”
安垂:“这不是背叛。”
他好像疲惫至极,伸手拂平了死去的同伴的眼睛,事情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他再不说出理由就会被这群愤怒的族人撕碎。
安垂嗓音缓慢的响起,“我要用蔺泊舟的印章来伪造一封信。没错,蔺泊舟权势滔天,爪牙遍布大宗,任何时候,他的印章轻轻一盖,便会拥有媲美圣旨的绝妙统治力。”
众人的目光随着他的走动而转动。
“时间紧迫,目前,我找不出第二个能画出蔺泊舟的那枚印章的人,所以,我必须保住孟欢的命,并不是因为他的命比你们贵重,”安垂睁开眼,目光望着族人们,隐约有些湿润,“而是我要拿蔺泊舟的印信,去截走那笔已经运往辽东的军饷。”
说到这里时,众人神色大骇,表情无不震惊。
“军饷?”
“军饷要怎么截走?!”
“他们给辽东拨去了军饷?”
“对,”安垂应声,“朱里真已经给大宗当了两百多年的狗,我们一直都试图挣脱枷锁,挣开他们的奴役。不止如此,我们还想报仇。朱里真人为什么不可以征服大宗成为这礼仪之国的统治者,让我们的族民都享受精细的食物、柔软的被褥和蔽体的衣衫,而不是吃着粗糙的米饼,穿着兽皮,在寒冷的原野打地铺,冬天来了就像枯萎的草木一样被冻死。”
所有人没说话,似乎陷入了苦寒的回忆。
“这个机会朱里真已经等了几十年,我们每年都向辽东总兵毛诚昌进献美人和珍宝,我的姐姐被献上他的床榻,遭凌虐致死。我们隐忍了几十年,给毛诚昌当狗,对他唯命是从,终于靠着自贬尊严获得了发展的空间,建州也从穷苦贫寒之地变成兵马充足的强州——而这一切,毛诚昌从麻痹中清醒过来时,已经控制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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