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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不是彪悍夫郎(第1页)

第四十四章,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麽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麽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系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那样的话,假如慕九是个心胸狭隘的,事後查到了自己明明能救他却选择了不救,那才是真的惹祸上身。

不过事情的发展并不是那样,他救了慕九,慕九的人品也是好的,陆远也懒得过多去纠结那些没有发生过的可能。

猜到慕九是不差钱的,陆远没有推辞,也不客气,直接就把金条给收了。

虽然是救命之恩,但他高攀不起慕九的身份,有恩情及时的了结是最好的,不然容易被人认为是挟恩图报。

金条都不要,是在妄想些什麽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吗?莫不是太贪心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世事到头螳捕蝉。

慕九走了,最高兴的人当属云秋梧。

他喜欢和陆大哥亲近,愿意和陆大哥亲近,陆大哥牵他的手,捏他的脸,刮他的鼻子……只要是陆大哥对他做的,他都喜欢,甘之如饴地接受。

可是一想到家里有个外人在,哪怕慕九很多时候没有在现场,没有看到,即使是看到了,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一副什麽都没看到,什麽都没听到的样子,但他总是会感到不好意思,怎麽都自在不起来,毕竟他是个哥儿,脸皮薄。

家里只有他和陆大哥两个人的话,他和陆大哥想怎麽亲近就怎麽亲近。

云秋梧喜滋滋地想,不知是想到什麽,白净的脸染上了绯色的红霞,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脸。

感觉到脸上热乎乎的,云秋梧拍了拍脸,喃喃自语道:“不许乱想,一个哥儿,咋能不知羞呢。”

相比之下,陆远的脸皮可比云秋梧厚多了,慕九在的时候,他从来不觉得不好意思过,反而光明正大地秀恩爱,完全不管单身狗的死活。

谁让他有夫郎呢,单身二十五年才有的对象,咋能不好好的秀一下。

晚上,陆远先洗漱好回了寝屋,等着云秋梧。

本来慕九都离开了,杂物间也就空出来了,可以住人了,但陆远好像忘了这回事儿一样,到了要休息的时候,脚步自然而然地就往寝屋走了,犹豫都不带犹豫一下,看都不看杂物间一眼的。

在陆远看来,但凡犹豫一下,都是一种愚蠢,无可救药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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