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样的念头在心里没有盘旋两丶三天,她们就到了通州。
那时是酉末,天上乌云密布,四周阴暗不明,像要下大雨或是下大雪似的,压得人有些透不过气来。
路上虽然用徐令宜的名帖消了一场无妄之灾,但这个时候,大太太不敢有丝毫的大意,早早就吩咐掌船的,排队进码头,如果有人要他们相让,他们让让也无妨——反正罗家只是去走亲戚,又不赶着进京述职,又不赶着进京贩货……
五娘对大太太的谨小慎微不以为然:“我们让官家还有个理由,为什麽连商家也让?”
江妈妈陪着笑:“小姐有所不知,就是那些进京做生意的,背後没有靠山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能省一事是一事。”
五娘若有所思:“能在燕京站住脚,岂不是很不简单?”
“那是!”江妈妈只望大家都不要违了大太太的意思,安安稳稳地和来接船的大爷罗振兴汇合,“燕京毕竟是天子脚下,京畿重地……”
等到船靠岸,已是一个时辰以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
船梯刚搭好,一个穿着玄色披风的高佻男子就跳了上去,急急朝大太太站着的船头走来。
撑伞的珊瑚眼尖,立刻惊喜地叫道:“大太太,您看,是大爷。”
大太太扶在珊瑚肩头掂了脚打量:“真的是兴哥儿。”
“娘!”来人穿过重重雨幕停在搭了雨篷的船头,“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大太太忙上前将人扶了起来,她身後的丫鬟媳妇婆子齐齐蹲下福身:“大爷!”
来人起身,就笑着朝人群喊了一声“许妈妈”。
许妈妈已是热泪盈眶,又蹲下去深深行了一个福礼,有些激动地喊了声“大爷”。
那边大太太已迫不及待地和儿子说起话来:“这麽大的雨,你在客栈里等就是,干嘛巴巴地跑来。要是淋病了可怎麽好?庥哥还好吧?你们在燕京吃住可习惯?”
“母亲不用担心,儿子一切安好。庥哥儿也好……”
他们母子絮叨着,全船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罗家大爷罗振兴的身上。
十一娘也不例外。
她回罗家的时候,罗振兴早已搬到了外院的镝鸣院居住,她们见面的次数细细数来用不完一只手。最後一次,是前年三十的祭祖。他轻裘锦衣站在罗家列祖列宗的牌位前,接过大太太递给他的各种祭品小心摆好,英俊的面容在晨光中透着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宁静与明朗……可今日再见,罗振兴已不是她印象中的形象——他的目光温和,举止大方,秀雅的眉宇间隐隐有了刚毅。就像一个少年,终于成长为了一个男子。
十一娘暗暗吃惊。
到底发生了什麽事,让罗振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周的运河贯通南北,通州是终点。那里不仅有各式的客栈,还有装饰豪华的驿站。不管走到哪里,都人头攒动,马嘶车沓。
罗家住进了一家不太起眼的中等客栈,包了西半边的跨院。陪着大太太的罗振兴有些不安地解释:“开了春,进京述职的人多起来……驿站住满了人不说,就是客栈也不好寻。母亲将就些。”
大太太“啊”了一声,笑道:“时间过得可真快,一眨眼,皇上登基都三年了。”
大周官吏进京述职,每三年一次。
罗振兴笑道:“可不是!明年,母亲也要做五十大寿了。”
大太太的开怀的笑容一直到了眼底:“也难为你记得。”又道,“我们不过在客栈里住一夜罢了,你也不用自责。通州之拥挤,那可是天下有名的。能找到这样干净清静的地方已是不易。再说了,我年幼的时候随着你外祖父走南闯北,怎样腌臜的地方不曾住过,也没你说的这样娇气。”然後指了五娘和十一娘拜见哥哥。
罗振兴还了礼,送了五娘和十一娘各一支羊脂玉莲花簪子做见面礼。
两人道了谢,各自回了屋。
不一会,就有粗使的婆子端了吃食来,更是指了其中一个大海碗:“这是我们这里有名的烧鲇鱼,歇脚的人都要尝尝,小姐也试个新鲜味儿。”语调已带着京味。
原来离家已有千里!
念头闪过,十一娘不由一怔。
什麽时候,她已经把那个地方当成自己的家了!
※
还有两件事向大家说明一下。一是这段时间一边写一边在修文,所以有些小细节有了改变。二是精华不多,只能给大家意思意思,还请大家谅解。
最後请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吱吱,给吱吱写作的动力。
谢谢大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敏感深情少年X强势傲娇姐姐1十三岁那年,叶星回偷偷喜欢上了亲姐的闺蜜。夏暮汐是那麽耀眼的人,衆星捧月的夏家千金。而他却在家乡留守多年,发育不良的身高导致他自卑怯懦,沉默寡言。当叶星回以中考第一的成绩钦点坐进她曾经的教室时,夏暮汐高中毕业了。离家前夕,他向她要了一个生日愿望。我其实,是有一个心愿。什麽?你可不可以,不谈恋爱。那年高考出分的夜晚。叶星回看见疏影的路灯下,宋澄侧头覆上她的脸。眼前蒙起大团大团的灯雾,心里好似有一块东西碎了,铬得生疼。2多年後,夏暮汐穿着T恤,趿着人字鞋出现在大排档。喂,小鬼,到南渝了也不联系姐姐,怎麽,想装不熟啊?吃饱喝足後,她扬言要送他回家,豪迈地掏出车钥匙,哔哔不远处,一辆印有粉色HelloKitty的电动车双闪了一下。以前,夏暮汐总爱逼着叶星回叫自己姐姐,却在同租後发现一叫姐姐,准没好事。想当初,你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身体都没发育好!叶星回一手攀上她的後脑勺,径直吻了上去我发没发育好,姐姐还能不知道麽?...
上三天大消息!那个一剑破天的道君傅清歌,似乎在闭关时死翘翘啦!喜大普奔!然而,祸害遗千年的道君他其实并没有死,只是修炼出了点儿小岔子,魂穿成了自己的第九世一个万人嫌的纨绔子。紧接着,道君迎来了...
...
周梨穿书后,二话不说从农村投奔住空军大院的哥哥家,并在文工团做临时舞蹈演员。现在是1976,她打算做条咸鱼躺平一年,等高考恢复就去考大学。大院里的阿姨赶着趟儿给她介绍对象,都被她拒绝了,一时流言纷纷。某天邻居大妈又拉着她白净的手好孩子,长这么标致,给你介绍个对象。这次周梨把人晾在电影院门口。被晾的某人呵,比我还不情愿。靳屿成相貌英俊大长腿,是空军基地重点培养的人才,即将晋升。奈何他只想开飞机,不想搞管理,被领导送来大院机关学习,又被父母勒令赶紧成家收收心,介绍对象的排起了队,他却看中了那个晾他的人。某次文工团舞蹈表演结束,靳屿成找到周梨处对象不,假装处对象也行。周梨?翌日,面对问询,靳屿成微微一笑我有对象了,她叫周梨。两个处对象的俊男美女开始在大院各个角落撒糖。撒着撒着,靳屿成问真不想试试?试什么?接吻。当晚,周梨被夺走初吻,靳屿成被揍了一顿。高考恢复,周梨朝某人挥挥手拜拜了您呢。靳屿成说明1时间跨度7090年代。2年龄差7岁,没有恶毒女配啥的。3家长里短,感情拉扯居多,也有事业线。...
叶怀昭是修真界三大宗门之一长风门的大小姐,天赋异禀,性子娇纵。重伤被救后,她醒来忘记了大半事情,只依稀知道她似乎有一个死对头,名叫谢迟云。他是长风门剑修首席,是修真界人人称颂的乘玉仙君。也是叶怀昭的大师兄。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温和以待,唯独面对她避之不及。看上去,他也很讨厌她。叶怀昭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爱喜欢不喜欢,谁稀罕。然而未曾预料的是,谢迟云跨越千里将她堵在了秘境。金乌西坠,萤虫挑亮乘玉仙君眉心似是白瓷染血的赤红一点。他轻轻抬眼,声音温和师妹,你要逃到哪去?叶怀昭还是没能摆脱她这个死对头。因为他们中了连魂蛊。这蛊虫有两种效果其一,中蛊之人灵识相连,情绪激动时可感知到对方的所思所想。其二,蛊虫二百天成熟之时,中蛊之人需情意相通,以灵识相融相交,否则两人便会被蛊虫啃食灵识,沦为废人。叶怀昭的师尊说此蛊双修可解。叶怀昭一开始只想和他解开蛊虫,此后两人桥归桥,路归路。后来她又想算了,好歹师兄这张脸很好看,多看几眼也无妨。再后来她想闭嘴,我有自己的节奏。再再后来,意识到不对的叶怀昭沉思等一下,这真的是死对头吗?死对头为什么吵架时会亲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