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雪地里的那个安置薛鲥的木屋已经废弃很久了,是迟病两年以前无意之间现的,就在薛鲥坠车那座山的山顶。
那木屋穿过一片偏僻野松林就能到。
迟病衣物并没有穿得很厚重,脖颈上围着一条黑色围巾,冰冷的手背指骨泛着一点薄红颜色,大概是这两天往返山上山下时被冰雪冻的。
系统空间里的小舔狗出声。
【宿主主人,小世界崩坏值这两天已上涨到,预计小时内将自动弹出该小世界!看来小世界崩坏成这样不止是因为林狱那个变态杀人魔呢,也有女主的一点功劳,真没想到她看上去像个正常人,实际上也是个内心扭曲的变态杀人狂呢】
迟病的反应很淡,甚至比平时还要淡很多,只稍微点了下头,面无表情到像是脸被冰雪彻底冻僵了。
在小舔狗心里,宿主一直是个情感淡漠甚至伦理道德感不强烈的人。
在世俗眼光里,不论因为什么原因,一个人极端偏激到活生生宰了另一个人必定是为世俗所不容的,可迟病当初现了林狱残忍杀掉林强时,以及后来现薛鲥也是杀人魔时,反应竟然也都不浓烈。
还有每个月做杀人任务托管身体时也是如此,迟病的反应在记忆清洁前后也几乎没有任何差别。
情感淡漠到就好像迟病丧失了这些东西。
见到迟病这样的反应后小舔狗竟然诡异的沉默了几秒钟,随后它突然瓮声瓮气的追问道,【宿主主人,你现在是不是不高兴】
迟病说没有。
背后松林里,堆积的冰雪像是从树叶顶端抖落下来了,是簌簌的积雪砸落的声音。
这两天上下山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迟病隐约会有一种被窥探感,背后像是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跟着自己。
又好像是错觉。
可此刻,迟病刚穿过那片野松林,在一股冬日雪地松林里特有的冷冽冰雪气里,迟病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血腥气。
迟病步伐终于顿住,稍微侧过些脸对着身后语气毫无起伏的说了一句。
“林狱。”
林狱从野松林乖乖出来的时候,他像是不敢跟迟病离得太近,在距离迟病十几米远的地方便远远停下了步伐。
林狱还是穿着几天前那件单薄衣服,凌乱的中长遮掩住惨白的脸颊,尾沾着些凝固的血迹,肤色惨白宛若冰雪,他颤抖的双手,压在下面的那只冰冷手掌在用力揪自己的衣角,另一只手像是无意识掐陷进自己小臂里,指甲盖里全是血垢,像是没像薛鲥一样受那么重的伤。
他低垂着僵硬头颈,身躯无意识在颤抖着,像是……再也不敢在迟病面前抬起头了。
林狱远远的叫了迟病一声,声音嘶哑到像是几天没有开口说过话了。
“哥……”
迟病没说话,他像是稍微垂着眼睫的,面上什么表情也没有,阴暗浓密的眼睫上落了片森寒的雪。
离近的时候,林狱身上的冰冷血腥气更重了,甚至沾上野松林里那股冷冽冰雪气。
好一会,迟病也没说话,像是不知道说什么了。
林狱几乎自戕到小臂血肉模糊的地步,被长袖遮挡着,低垂着的头颈埋得更低了,脸像是要埋进雪地这个冷冰冰坟墓里。
他以为迟病不想理自己要走了,可却连抬起些脸看迟病的背影也不敢。
酸涩感与阴寒感交织肆虐整片胸膛,心脏剧痛到仿佛又开始流血,直至林狱突然听见点窸窸窣窣越来越近的隐秘踩雪声,他瞳孔地震,抬起些脸的时候,迟病正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前三米处。
迟病像是稍微蹙着眉的。
林狱下意识抬头,又下意识低头,不敢直视迟病。
直至林狱感受到迟病又走近了自己一些,瑟缩的牙齿尖端无意识陷入丧失血色的冰冷薄唇里。
迟病没说话,只一言不的把自己脖颈上的那条围巾解下来,他动作像是顿了几秒钟,最后还是把围巾戴到林狱脖颈上了。
围巾围了好几圈,迟病像是才问了一句。
“杀了人……为什么不跑。”
林狱瞳孔收缩,整个人都在忍不住着抖,像是哭了,他小心翼翼地拽着迟病的衣角,声音在无意识着颤。
“哥……我,我想你了……”
喜欢我那舔狗遍地跑的直男酷哥宿主请大家收藏:dududu我那舔狗遍地跑的直男酷哥宿主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