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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霍光,他不觉得自己差在哪里。他自己是文武全才,从小在家族中、在地方上都是很有名的。如果不是这样,来到天子身边做侍中这样的美差,也落不到他身上。虽说这是祖父的余泽,可祖父的儿孙可不止他一个!
而这个霍光,在各方面还不如他呢!但因为是骠骑将军之弟,便处处被高看一眼。别人也就罢了,关键是天子也因此格外注意他!
如果霍光真有本事让他心服口服便不说了,但事实是,霍光没有这个本事——其实这不奇怪,李陵是边郡子弟出身,看起来没什么资源。但事实是,李广已经发迹多年,李陵本身是享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资源的!霍光则不同,他的父亲霍仲孺只是一个小吏,霍去病发迹也就是这两年的事,在此之前并不能改变霍家的情况。
霍去病是因为母亲卫少儿是卫子夫卫青的妹妹,这才得到贵族的身份,获得顶尖的教育资源的。霍仲孺只是卫少儿当年的情人,恋奸情热之下生下了霍去病,但那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
卫家发达,并不能给霍仲孺带来什么好处。甚至后来卫少儿嫁入侯门,恐怕还会可以忽略曾经的这一段情。
此时一个小吏之家能给孩子什么程度的教育资源?
霍光本身很聪明,但这不能立刻弥补过去十多年的教育差距。
李陵当然不会考虑那么多,他又年轻,还不能完全不留痕迹地隐藏自己的心思。当下便主动道:“禀陛下,臣亦能舞剑。”
这是针对刘彻之前说过的,身边多的是英才,想要找到比刚刚兄弟二人更优秀的并不难。
刘彻听到挺高兴的,道:“去罢,让不夜翁主瞧瞧!”
陈嫣眼力很好,一看李陵走路的姿态就知道这个年轻人绝不是花拳绣腿,而是真正军中的法子训练出来的。一时也来了兴致,道:“我与小将军奏乐!”
‘小将军’这个称号当然是为了李广,人家都是飞将军了,人家的孙子当得起一句小将军。
花园一角安置着乐伎,刚刚这些人还配合舞剑演奏过。陈嫣也不挑,让人摆了一架鼓,置于亭台斜前方。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节奏不紧不慢,鼓声浑厚,像是每一下都敲击在了骨子里。
陈嫣最擅长、从小学到大的乐器是‘瑟’,但是富贵闲人的生活让她有机会也有意向学习更多的东西。很多乐器不说精通,但弄的响是没问题的。
随着鼓声响起,李陵也是长剑出鞘——确实是一位精通剑术的少年剑客!就连见多识广的陈嫣也心中赞叹,这个年纪就有这种水平的剑术,确实不是一般人。得是自己很有天赋,同时又苦练不辍才有这样的成果!
打鼓是很费体力的,舞剑完毕,陈嫣的额头也沁出汗珠来。放下鼓槌之后立刻有婢女奉上擦汗的布巾,陈嫣笑意盈盈地回到位置,赞叹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呢!”
今天陈嫣穿的是男装,刘彻注意到她腰间长剑,便笑着道:“这倒是让朕想起了少年时学剑之事,当时阿嫣与朕是同一位老师门下。”
陈嫣一听便笑着摆手:“哎呀!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当时臣妹年幼,所谓学剑,就和玩耍差不多。难为老师在教导陛下之余还要教导我了!老师是天下闻名的人物,教导太子无不可,教导我却是屈才了!”
刘彻却不同意,反驳道:“哪里屈才?若如今来看,阿嫣的剑术是男儿也不及的!”
这话半真半假,陈嫣这些年剑术确实越来越好了,一般男子也不及她。但那都是生活逼出来的,早些年在海外做事的时候总有不安全的时候,除了仰仗身边人的保护,她总得有些办法保护自己,作为最后的底牌。
可以说,她的剑术是为了求生存而成长起来的…虽说这也是剑术最本来的样子,但到底因此基础不够好,在行家眼里也就那样了。
扶了扶刘彻送她的长剑,陈嫣只是笑笑,并不说话——和永安侯的封号一起到的还有一些别的赏赐,其中之一就是这把剑。和天子用来赏赐的‘天子剑’不同,这把确实是刘彻本人的佩剑,只不过是数年前的了。
当时刘彻还是太子。
陈嫣其实还有另一把天子剑,那是刘启的佩剑,正是当皇帝的时候所佩。只不过在什么山头唱什么歌,既然刘彻新近将这把剑送了她,有机会的时候她自然也会选择佩戴这把剑。
陈嫣不愿意在‘剑术’的问题上讨论太多,于是转移话题道:“这把剑上的红宝似乎换过吧?”
刘彻听她这样说,低头闷笑了起来。作为太子的佩剑,这把剑的装饰不可以说不华丽,玉石之类镶嵌在剑鞘上,一看就知道很贵重。这把剑剑鞘上的红宝确实换过,之前的那块红宝松脱了,正好刘彻嫌那块红宝还不够好,就让人找了一块更好的。
他没想到陈嫣会看出来,这意味着她记得当年那把剑的样子。
陈嫣摸了摸这块红宝石,神色带着回忆:“不知陛下还记不记得,当初臣妹用的那把短剑。”
陈嫣当初学剑,年纪尚幼,成年人的剑肯定是用不了的,于是刘启令人特意打造了一把非常华贵的短剑…尽力造的轻一些,明明是金属的剑,陈嫣却觉得比一般的木剑还要趁手。
“臣妹那把短剑上也用了一块红宝…大舅曾说,那是他少年时佩剑上一块红宝碎成两块后的一块。大的那一块用在了陛下的剑鞘上,剩下的小块一直留着,后来就用在了臣妹的剑上。”
两块宝石本就是一块,所以质地完全一样!故而陈嫣见这剑鞘上的宝石,一下就能看出不同。
刘彻怔了怔,真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段往事。当年他做太子时的佩剑是父亲送来的,却不知道这把剑有这样的故事——刘彻身为太子,在刘启那里地位是很高的,但要说亲近,肯定远不如陈嫣。
刘启什么都能对陈嫣说,有的时候就是雨雪天,将这个孩子抱在怀里,絮絮叨叨就说出了一段深宫往事…这样的事,对着刘彻这个儿子是不可能的。
“竟不知是这样,早知如此,当初朕就不应该换了剑鞘上的红宝。”刘彻的语气也有些怅然。
“韩让,那红宝现在在何处?”刘彻身为天子是不可能记得一些犄角旮旯里的小事的,这种生活中的琐碎事件自然有旁人为他打理。
韩让身为他的‘大管家’,对于他的事可以说是事无巨细通通记得!当即道:“陛下令宫人收起了红宝。”
如果是一般的宝石,那肯定是放到一起,随时准备主人取用。就比如说陈嫣,她就有很多珍珠玉石处于初加工的样子,用的时候随时都可以用。
但这块宝石不一样,到底是天子佩剑上松脱下来的,所以它可以拥有姓名,单独拿盒子装起来之后记档存放了。
刘彻想了想:“回头令少府制一匕首,嵌这红宝罢。”
天子佩剑,却不太用得着匕首这种东西。事实上,刘彻制这匕首也不是为了自己用,匕首制成之后他就将这匕首送给了陈如意小朋友——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只能说当年那块宝石的故事也算是有始有终了吧。
这些东西再名贵说到底就是一个死物,但承载着某个故事流传下去就会变得不一样。
听着陈嫣将宝石的过往说给陈如意小朋友听,又拿出了自己少年时学剑时用的短剑,一样送给了女儿。
“都拿着吧。”本来分开的,现在又在一起了。
陈嫣佩剑、陈如意匕首、汉武帝太子时佩剑,日后这三件宝物同时出现在了一家博物馆中——这中间当然有很多曲折的故事,但最终确实是重新汇聚到了一起。到那个时候确实就像刘彻想的那样,这就是一个死物,但当它们承载了故事,一切不一样了,可以流传很多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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