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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容易就搞定了?”胡春蔓歪着头,心中忍不住盘算,金瑶到底还是厉害些,她追都追不上的人,人家兵不刃血,直接收编。
“没搞定。”金瑶回头瞅了一眼小山,“我搞不定她,她与我一样,都是天定的命格,只是她当时情绪不稳,破绽太多,才被我出马通灵,这种小把戏维持不了多久的,待她醒来,势必又是天翻地覆的一遭。”
“将她先关到莲花洞去?”胡春蔓细细盘算,“纵是再厉害,可那莲花洞口的两株佛莲是你和那老匹夫当年联手设下的,总能抵挡一阵,若是不能,我这儿也没其他地方能关这尊大佛了。”
金瑶先是点头,继而想到之前灯引的事儿,朝着胡春蔓走近两步,才低声说:“灯引时灭时亮的事儿,我有个猜测。”
***
看在金瑶的面子上,包姥姥给宋戈安排的屋子还算是阔气,一间两进两出的院子,里屋里有天井,光线明亮,白天在屋子里也不必点灯,这里不比外头,没有网络没有通信,手机在这儿除了自拍录音,基本就是个摆设。
屋子里除了两把圈椅,也没能安坐的地方,看得出来,这院子也是许久没人来过了,桌子上厚厚的一层灰,宋戈都不敢搁手,只能乖乖巧巧地坐在椅子上,双膝并拢,无聊了,就拿出手机翻翻之前的照片。
很多都是他在客栈拍的,每到花季,他总喜欢端着镜头和手机到处拍,前两年他扦插活了一株蓝雪花,连续两年每天都给这株蓝雪花做记录,700多张照片,特意做了个快进的集锦,凭着这个视频,还在贴吧里小火了一把。
宋戈一张照片一张照片地往后滑,年初的,初春的,一直翻到四月份。
第一张里有金瑶,当时她站在Somehere客栈的露台上吹风,宋戈在拍花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拍了进去,金瑶本人比照片里要好看许多,不过也还算是上相,脸小四肢长,看起来很是苗条,照片里,金瑶靠在栏杆上,只穿着一件细带子的吊带,露出个侧脸,看着远方。
宋戈往下滑了一下,还是刚才的那个场景,不过金瑶转过头来,像是看着拍照的宋戈,宋戈觉得有些意思,当时的他怎么没发现,还傻乎乎地一直对着自己露台上的月季全方位拍个不停。
宋戈不自觉地有些脸红了,往下继续滑,还是一样的场景,金瑶朝着镜头笑了,浅浅地笑,若不是她略弯的眼睛,微微鼓起的脸颊,宋戈也定然发现不了,她是笑着的。
金瑶笑起来真好看,真的很好看。
宋戈看着这照片,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继续往下翻,都是花,没什么不寻常的,继而是长沙的照片,黄兴路步行街,是金瑶捧着个大西瓜还插着一个不锈钢勺子让他拍的,橘子洲头,是金瑶抱着两杯奶茶三兄弟,还有湘江边上、杜甫江阁、岳麓山下,甚至是宾馆里,都是金瑶对着一桌子的小笼包和煎饺的照片。
这姑娘真是走哪儿吃哪儿啊。
宋戈脑子里全都是金瑶那句“我受伤了,要吃东西才能好”。
也挺好,人家生病出医药费,好家伙,金瑶生病只要出伙食费。
“怕是很难养得你起啊。”宋戈低声嘀咕了一句。
“你养谁?”忽而,头顶一声女声像是一声惊雷,直接把宋戈轰得外焦里嫩的。
宋戈下意识地摁下手机锁屏,抬头正对上胡春蔓笑得十分诡异的那张脸,身子往后一缩,手机立刻揣进了裤口袋里。
几乎是同时,胡春蔓手指头一勾,直接勾开了宋戈冲锋衣的拉链,她刚才碰了他吗?没有吧,她只是勾了勾手指头啊!
“做什么!”宋戈有些破音了,他想夺门而逃,却发现自己双腿跟灌了铅似的,根本站不起来,两只手被牢牢黏在圈椅把手上,动弹不得。
胡春蔓从身后掏出那盏特意为金瑶的山神铃捏做的灯引,放在宋戈身边,灯引嚓地一下亮了。
胡春蔓面露得意的神色,却还不知足,直接扯开宋戈的衣服,手掌直接贴到宋戈的心口,仔细摸查。
宋戈张嘴欲喊,却发觉自己也喊不出声来,他紧咬牙关,后槽牙磨得咯咯作响。
门外,金瑶倏尔说了一句:“你让她摸吧。”
听听!这叫什么话?让她摸?
宋戈面红耳赤,一半是被胡春蔓给激得,一半是被金瑶给气的,不对,是一大半都是被金瑶给气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且就罢了,金瑶居然还是给人家递刀子的那一个。
“果然是。”胡春蔓确定了,她眉目一亮,扭头便对金瑶嚷到:“这小子就是你山神铃铛,难怪,当时他随你一进莲花洞,我那灯引就亮了,他出来后,那灯引又灭了,这便是说得通了。”
胡春蔓兴奋极了,蹭蹭两步走到金瑶跟前:“你走后,你那山神铃思念旧主,在莲花洞日日思念你,灵气一到,便偷跑了出去,起初无形,后逐有人形,成了落在你苍山山神庙前的一个婴孩,在我这儿,山神铃是三十年前没有的,你是二十五年前捡到的他,他花了五年的时间找到你,这也说得通。”
“他如何寻的我?”金瑶声音很淡。
胡春蔓思索后才道:“他寻你,就像是祝知纹的鹿角寻你,只跟着你的气味,你的痕迹,一点儿一点儿地找你,所以才花了五年,不过想想,你的铃铛倒是比他的破角厉害许多,才花了五年便找到了你,到底是同生共死的法器和主人,这情分,也不是他那破角能比的。”
金瑶目不斜视,看都没看宋戈一眼,只继续问:“他既是我的山神铃,那我的九枚铃铛在他身体何处?”
胡春蔓蹭蹭两下又跑到宋戈跟前,大手朝着宋戈胸前摸了一轮,仿若将他当做展品,骄傲地展示给金瑶:“就是他的五脏六腑啊,他的心脏、脾胃、肝胆、血脉、手足,便是你那九枚铃铛,你若不信,我炼化给你看。”
“不必了。”金瑶抢白一句,说完便觉自己失态,微微低头,也不去看宋戈,只重复,“我是说,暂时不必。”
第102章第16章他们无家可归,与我有什么关……
“我有一柄极快的刀,是小瑾从外头带进来的,上有龙泉二字,切肉极利索,虽然短些,可一刀下去,血珠子都不沾染一滴,当年我替小瑾剥骨,用的便是这柄,便宜你了。”胡春蔓洋洋洒洒开始介绍起自己的珍藏宝贝,仿若已经看到将宋戈开膛破肚,掏心挖肺,炼化成铃铛的风光模样。
到时候,金瑶的铃铛在手,她胡春蔓再将手中的洞主印转交,便能了无牵挂地随着金瑶一同上昆仑大闹一场了,这些年述职时受的委屈,忍的白眼,可都是有地方撒了。
胡春蔓摩拳擦掌,期待着一场酣畅淋漓的群殴,几乎完全无视了金瑶冷如青铁的面色,铃铛就在眼前,胡春蔓想不通金瑶为何还不开心。
“他不能死。”金瑶摇头。
这四个字,让胡春蔓惊诧了,宋戈不死,铃铛怎么取出来?她胡春蔓可没这么大的本事,既取了人的五脏六腑还能留他苟活。
“我知道,”胡春蔓回过神来,疯狂点头,不断应和,“你舍不得他,他一路伺候你,你用惯了,用顺手了,就想之前伺候你的小花小翠,她俩出嫁时,你不也是念叨了好些年,可他不是人,他只是铃铛罢了,你总不能对一堆叮叮当当金铃铛动了真情。”
胡春蔓脑子转得飞快,又出了个主意:“这样吧,我帮你照着捏一个人出来,和他一模一样,语气也一样,神态也一样,性格勉强也能一样的,不对,性格还能更好一些,任你打任你骂,还能同你一块儿长生不老,寿与天齐。”
金瑶摇头:“那也不同。”
“有何不同?”胡春蔓逼近两步,鼻子都快要怼上金瑶的下巴了,她踮着脚,和金瑶平视,皱眉问,“我便不懂了,小瑾涉世不深,被那长得俊的男人哄一哄骗一骗便跟着人跑了,我也就算了,老匹夫性格古怪,能遇到一个忍他的,我倒是还想谢谢人家,他们一个两个闹腾也好,为情所困也罢,那都是他们,可山神娘娘您是什么身份的人?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不让我动手替你挖他的心,是因你真的喜欢他,他有什么好喜欢的?”
胡春蔓叹了口气,脚跟落地,微微颔首:“纵是他千好百好,可他连人都不是,你喜欢有什么用?”
“喜欢本来就是没用的。”金瑶转头,她透过一指宽的窗户缝隙看着屋内被困在椅子上的宋戈,他明知道自己挣脱不开,却还是努力地扭转着脚腕,抽动着双臂,用力用到脖颈上青筋暴起,满头是汗,他喊不出声音来,便使劲地用脚尖敲着石砖地面,声音很轻,略带闷响,若是不仔细听,也听不出来。
对于宋戈来说,挣扎是没用的,可他还是没有放弃。
“我以前不理解人,他们总是会做很多无用却又耗尽心力的事,譬如十年寒窗无人问,再譬如……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我镇守昆仑时,很擅长权衡利弊,我只做对昆仑有用的事,可最终,还是落得被贬谪的下场,来了长白,我倒是学会懒散一些,起初你携灵兽投奔,我并不想开山门迎你们,因对我来说,此事并无益处,依我的性子,我若是管了,便不是管一阵子的事儿,而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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