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现代的当晚,窗外的路灯透过窗帘缝隙,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陆景恒躺在床上,闭着眼却毫无睡意,白天在春秋部落发生的画面像放电影一样在脑子里转——尤其是那个少年倒在血泊里的样子,怎么都挥之不去。
不知熬了多久,他终于迷迷糊糊睡着,可刚闭眼,噩梦就缠了上来。
梦里的场景和白天一模一样:黄土坡上,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破旧的兽皮衣,手里攥着木盾,脸上满是紧张。他骑着马冲过去,长枪顺着盾牌缝隙刺进去的瞬间,少年的身体猛地一震,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是不敢相信。下一秒,少年捂着肚子倒在地上,鲜血从他指缝里“咕咕”往外冒,染红了身下的黄土,也溅到了他的马靴上。陆景恒想喊“对不起”,喉咙却像被堵住一样,发不出一点声音;他想勒住马跑开,双脚却像被钉在马镫上,只能眼睁睁看着少年的脸从紧张变成痛苦的扭曲,最后慢慢失去血色。
“啊!”他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浑身是汗,t恤都湿透了,贴在背上凉得刺骨。心脏“咚咚”跳得快要冲出胸膛,他大口喘着气,手不受控制地发抖,下意识摸向枕头边——那里放着他之前为了应对原始人买的电棍,黑色的塑料外壳冰凉,握在手里能稍微压下一点翻涌的恐惧。他盯着电棍,指尖在外壳上反复摩挲,直到掌心的汗把电棍弄湿,才稍微冷静下来。
“不能再杀人了,绝对不能了。”他坐在床边,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手里还攥着电棍,心里反复默念。这根电甩棍是他上次在户外用品店买的,花了988块,拉出来有1.2米长,握把处有细密的防滑纹路,就算手心出汗也不会滑;顶端是银色的金属电极头,之前在家试的时候,按下开关能发出“滋滋”的电流声,还有淡蓝色的电弧在电极头之间跳动,看着就有威慑力。之前两次穿越,他一直把电棍别在腰后,却从没真正用过,现在握着它,突然觉得这东西比长枪弓箭更让他安心:“至少用电棍不会杀人,顶多把人电晕,能防身就行。”
他低头看了看手机,才凌晨三点多。打开余额宝一看,里面只剩下872块钱——买长枪花了800,交会员费要2000,欠小姨的5000还没还。“战争经费早就见底了,再打下去,连会员钱都快没了。”他揉了揉太阳穴,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或许……我可以避开那个部落,或者跟他们谈判?实在不行,用现代的小东西跟他们换青铜器,总比打仗强。”这个念头冒出来时,他松了口气,紧绷的肩膀终于垮了下来。
第二天上午,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陆景恒把工具箱拖到客厅,翻出一根粗铁丝——是之前修自行车剩下的,直径约1厘米,用手掰了掰,够结实。他打开手机,找到之前存的得胜勾图片,放在旁边当参考,手里拿着老虎钳,一点点弯折铁丝:先把铁丝一端弯成90°的弯钩,开口朝上,一边弯一边用尺子量,确保直径约6厘米,刚好能卡住长枪木杆;再把另一端弯成直角,用砂纸把磨尖的部分打磨光滑,避免固定时划伤马鞍;最后在固定端缠了几圈透明胶带,既能防止金属硌到马鞍,又能增加摩擦力,让得胜勾固定得更稳。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一个简陋却能用的铁丝得胜勾就做好了。他拿着得胜勾,翻了翻手机里的资料,才知道这东西还有个别名,叫“鞍勾”或“枪挂”——古代骑兵都这么叫,因为常挂在马鞍侧面,既形象又好记。“以后就叫你鞍勾吧。”他把得胜勾拿到阳台,对着阳光看了看,弯钩内侧虽然没刻凹槽,但用砂纸磨得很光滑,不会划伤长枪木杆。
下午,他背着长枪去了弓箭俱乐部,先把得胜勾往马鞍左侧的木架上一固定——磨尖的一端刚好能插进马鞍的缝隙里,再用绳子绑了两圈,拽了拽,纹丝不动。然后把长枪装上去,枪杆稳稳卡在弯钩里,不用手扶也不会掉,他试着牵着马走了几步,长枪也没晃荡。又低头把电棍别在腰后的皮带上,调整了一下位置,确保骑马时不会硌到腰,心里踏实了不少:“下次骑马,终于不用用大腿托着枪,还有电棍防身,安全多了。”
这杆长枪是他在淘宝上选的藤缠枪杆虎枪,花了800块,快递盒拆开时,还能闻到淡淡的木头香味。长枪是整体式的,没有中间的螺纹接口,枪杆上缠着棕色的藤条,藤条结结实实的粘在木柄上,给木柄增加了弹性。既防滑又结实,不会像之前的木杆那样轻易折断;枪头是一个小铲子的形状,边缘磨得有点钝,不会像之前的箭头那样刺进身体,顶多把人戳伤。他扛着长枪在小区里走的时候,路过的阿姨还问他是不是武术队的,他笑着点头,心里却有点不好意思——其实这长枪是用来穿越防身的。
下午两点多,陆景恒背着复合弓,扛着长枪,背着装着冰球服的大背包,牵着马来到弓箭俱乐部的草坪。午休时间,学员和教练都去食堂吃饭了,周围空荡荡的,只有风吹过草坪的“沙沙”声。他摸出兜里的青白玉佩,玉佩还是温热的,和前两次穿越时一样。深吸一口气,他握紧玉佩,心里默
;念:“这次只探索,不打仗。”
熟悉的白光闪过,眼前的场景瞬间变了——不再是俱乐部的草坪,而是春秋时期的山脊背面,脚下是松软的黄土,空气中弥漫着泥土和野草的味道。他翻身下马,打开背包拿出冰球服,先穿上护胸护腿,再戴上头盔,最后把电棍别在腰后,检查了一遍装备,才牵着马往部落方向走。
策马来到部落门口时,陆景恒愣住了——之前那个部落,现在空无一人。他下意识摸了摸腰后的电棍,指尖碰到冰凉的外壳,才稍微放下心来,勒住马,慢慢走进去。
眼前的部落有十几座黄泥加草混合的圆形小房子,像一个个矮胖的土疙瘩散落在黄土坡上。土屋的墙是用黄泥掺着干枯的茅草糊的,表面坑坑洼洼,还能看到露出的草梗,有的地方黄泥已经开裂,能看到里面松散的土层,风一吹就往下掉渣,落在地上“簌簌”响;屋顶是用粗细不一的树枝搭成的圆顶,上面铺着厚厚的茅草,茅草早就被晒得发黄,边缘还卷着边,有几处已经塌了个洞,抬头就能看到天上的白云。每座土屋只有一个半人高的窄门,连门框都没有,门帘是用粗糙的藤条编织的,上面沾着泥点和草屑,歪歪扭扭地挂在门口,风一吹就晃个不停,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
之前用来防御的木盾散落在土屋之间,有十几块,都是用厚厚的整块木板凿成的,边缘参差不齐,有的地方还留着树皮,只在表面糊了一层稀泥防水。现在泥层都干裂成了碎块,用手一碰就往下掉,有的盾牌还缺了角。
他小心翼翼地走进部落,手一直放在腰后的电棍上,脚踩在黄土上,能感觉到地面坑坑洼洼——到处是深浅不一的脚印,还有几个被雨水冲出来的小土坑,里面积着浑浊的泥水,偶尔能看到几只黑色的小虫子在泥水里爬。土屋之间没有像样的小路,只有人踩出来的土痕,路边扔着几块啃剩的兽骨,上面还沾着干硬的肉丝,被风吹得滚来滚去,引来几只绿色的飞虫围着打转,“嗡嗡”的声音让人烦躁。
最中间的火堆早就凉透了,灰烬黑乎乎的,堆成一个小土堆,里面混着没烧完的树枝和草屑,用脚一踢,还能看到里面没熄灭的火星。旁边散落着几根干裂的柴火,粗细不一,有的还带着树皮,一看就是随手从附近捡来的。他走到一座土屋前,用手掀开藤条门帘,一股潮湿的土腥味扑面而来——土屋里又暗又潮,地面是夯实的黄土,硬邦邦的,连块铺地的兽皮都没有,只有墙角堆着几个陶罐。陶罐是用黄泥捏的,表面粗糙得能摸到指印,上面没有任何花纹,还有两个罐口裂了缝,用藤蔓草草缠了几圈,罐底积着一层厚厚的灰尘,一看就很久没装过水了。
地上散落着几个小孩玩过的石子,有大有小,被摆成一个奇怪的圆形,旁边还有几根用树枝削成的小木棍,顶端磨得圆圆的,应该是孩子们的玩具。最里面的一座土屋里,地上留着一块磨得光滑的兽皮,边缘都快磨破了,上面有几个用炭笔画的歪歪扭扭的符号,不知道代表什么;兽皮旁边还放着一个用草编的小篮子,篮子已经破了个洞,里面空空的,只有几片干枯的树叶,看样子是部落人匆忙迁徙时忘了带走。
他绕着部落走了一圈,眼睛一直盯着地面,希望能找到一点青铜器的影子——之前看到的那个老人手里的铜剑,他还记着呢。可走了半天,连一点金属的影子都没见着,别说青铜器,就连像样的石器都没找到,只有几个磨得粗糙的石斧扔在土屋门口。石斧的斧刃都钝了,边缘还崩了口,斧柄是用断树枝做的,用藤蔓绑在石斧上,一拽就晃,看样子用了很多年。
在部落的外围有三个土包,鼓鼓的。土包上什么也没有?看了一下,确认是三个坟包。他的这次三轮车战争,导致对方有三个人死亡。
风一吹,土屋上的茅草沙沙作响,偶尔还会掉下来几块黄泥,砸在地上“啪”的一声。整个部落安静得可怕,只有他的马蹄声在空荡的营地里回荡,惊起几只躲在草堆里的小虫子,“嗖”地一下钻进土里不见了。他摸了摸腰后的电棍,心里暗自庆幸:“还好部落迁走了,不然真要遇上,还得纠结要不要用电棍防身。”
陆景恒心里一阵复杂——失落的是没找到青铜器,之前想靠卖青铜器赚钱还账的计划泡汤了;庆幸的是不用再和部落碰面,不用再面对杀人的场景;可看着这贫瘠的景象,又有点唏嘘:“原来这就是春秋时期的小部落,住的都是土房子,连个像样的东西都没有,我的发财大计可咋办呀?”他悻悻地叹了口气,翻身上马,把长枪挂在铁丝得胜勾上,枪头朝前,又拍了拍腰后的电棍,确保它还在,才策马顺着之前部落人踩出来的小路往前走。
这一走,就是一整天。太阳从头顶慢慢移到西边,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周围除了黄土坡就是野草,连棵像样的树都没有,偶尔能看到几只兔子从草堆里跑出来,又很快钻进土里。陆景恒勒住马,摸了摸腰后的电棍,又看了看兜里剩下的几十块钱,突然想通了:“我之前真是疯了,非要当什么战争狂,其实当个商人多好?用现代的小东西跟他们换青铜器,既不用打
;仗,这电棍也能当个‘威慑工具’,不用真动手。”
等他骑着马回到弓箭俱乐部的草坪时,已经是下午8点多了,天黑了。俱乐部里的灯都亮了,他牵着马往马厩走,路过食堂时,还能闻到里面飘出来的饭菜香味。马厩的饲养工人正在收拾工具,看到他牵着马过来,惊讶地抬起头:“哎,小伙子,怎么还有一个?我刚才清点的时候,还以为所有马都进厩了呢!”
“叔,我刚才在外面练了会儿,回来晚了。”陆景恒笑着解释,把马交给工人,才背着背包往家走。
到家时,爸妈正在客厅看电视,闻到他身上的泥土味,陈桂兰赶紧起身:“景恒,怎么才回来?快洗手吃饭,我给你留了菜。”
“妈,我先不吃饭,去店里拿点东西。”陆景恒放下背包,想起要准备的物资,“咱家超市不是有棒棒糖、泡面和打火机吗?我拿点用用,跟你们说一声。”
陆建国从沙发上坐起来:“拿那玩意儿干啥?你又出去露营?”
“差不多,跟朋友出去走走,带点方便的。”陆景恒没说穿越的事,怕爸妈担心,“我拿几桶泡面、一盒棒棒糖,再拿几个防风打火机,很快就回来。”
“去吧去吧,记得锁好店门。”陈桂兰摆摆手,没多问——儿子最近总爱往外跑,只要安全,她也不拦着。
陆景恒拿着超市钥匙,下楼到自家开的小超市,从货架上拿了一盒水果味棒棒糖(草莓、橘子、苹果三种口味,五颜六色的)、四桶红烧牛肉味泡面,又从收银台旁边拿了五个防风打火机,装在袋子里带回了家。
回到房间,他打开拼多多,搜“玻璃珠”——家里超市没有这东西,得网购。选了一盒五颜六色的玻璃珠,直径约1厘米,满满一盒有20颗,才6块钱,还包邮。付完款,他把棒棒糖、泡面、打火机都装进背包,又把电棍放在侧兜,拉上拉链,拍了拍背包:“这次再穿越,不当战士,当商人!电棍就当个‘护身符’,能不用就不用。”
当晚,陆景恒躺在床上,没有再做噩梦。闭上眼睛时,他想象的不再是鲜血和战斗,而是原始人看到五颜六色的棒棒糖和玻璃珠时惊喜的样子。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可可爱爱小熊猫×腹黑神经眼镜王蛇双男主一见钟情高糖双洁作精土味霸总文学熊墨是一只小熊猫,橘红色的毛毛,蓬松的大尾巴。下山投奔亲戚,出村两个小时就被一辆豪车撞了。oi,老登你怎麽开车的。熊墨躺在地上骂骂咧咧,在看见车上下来的男人手里的核桃时,泪水从嘴里流了出来。熊饿了要吃饭,倒地不起。你撞了我,你得请我吃饭。柳瀚川看着熊墨清澈漂亮的大眼睛也不是不行,但你得帮我一个忙,报酬随你开。熊墨开始掰着手指头算账,伸出两根手指头二百~柳瀚川将熊墨带回了家,任务是扮演真爱,糊弄天天让他娶未婚夫的老父亲。万万没想到,这只笨蛋小熊猫就是他的未婚夫。把老攻惹生气的怎麽办,这个熊墨有发言权,放出大尾巴,把老攻迷死。柳瀚川抱住熊墨狂吸!!...
FTM是声耀传媒公司打造的实验品男团,总策划一拍脑门定下名单后就草率出道了,被称为史上最大的草台班子。出道后的FTM一直不温不火。直到一次综艺节目,团里年纪最小的符飞在接力赛环节脚滑摔倒。当时五个人站成一排,符飞这一摔,接连撞倒前面的谭俊文唐彻方隐年和莫巡。五个人如同多米诺骨牌摔了一连串,集体扑倒在地。始作俑者符飞现场表演裂开表情包。人怎么能闯这么大的祸带队友一起送人头被网友们笑上热搜。FTM男团的热度也跟着一飞冲天。吃瓜网友眼尖的发现,主唱方隐年在摔倒的那一刻,正好扑进了队长莫巡怀里。完美的身高差和肤色差,两人抱一起对视的画面居然无比和谐?魔方天地CP超话悄然诞生。舞担队长×门面主唱,好磕,这次好像是真的原以为FTM是走搞笑黑红路线。后来大家惊讶的发现主唱方隐年音域横跨三个八度,能唱超难的歌,高音随口就来?队长莫巡自幼学舞,跳舞帅翻全场,还在国际大赛上得过奖?rap担谭俊文中文英文rap溜到炸,唐彻会玩的乐器多到数不清,闯祸精符飞还是练习生次次考核第一的全能王。原来你们不是搞笑男团?这特么是顶配实力天团吧!五个性格各异的男生意外组成一支男团。从无人问津的十八线小糊团,到家喻户晓的顶配天团。从最初的排斥和陌生,到最后变成彼此信任互相依赖并肩前行的家人。世界纷纷扰扰,我会是你最坚定的依靠。1莫巡×方隐年,舞担队长×门面主唱,有责任有担当的酷帅舞王队长攻×外表温和内在坚韧才华出众主唱受2虚构角色虚构团,无任何原型,请勿代入三次元明星,代谁谁塌房3不是同性可婚背景,偏现实向背景。娱乐圈很复杂,所以不会无脑爽,会有一点点波折,但作者亲妈,肯定会HE结局哒,保证后期超级爽甜4作者很忙且身体不太好,没时间天天盯评论区,评论区若出现三次元明星名字盖楼吵架等,请大家帮忙举报投诉。快乐看文,感谢。5尽量日更,不更会请假。那么请见证五位成员一起出道,陪伴他们走向巅峰吧!...
世人皆知,许拙命好,小城市里刚爬出来,还没受苦,就被邢家大少养了。邢刻少年车祸,性情阴,脾气差,却独独对许拙不同。万般疼爱,恨不得融进骨血里。哪怕弥留之际,想的也全是怎么安顿他的宝贝。许拙很乖,怕他走得不安心,当真按他安排的规规矩矩活到了最后。然后眼睛一闭一睁,突然就回到了他五岁那一年。邢刻还没有出车祸,一切都还来得及。许拙一股脑地冲到人面前,发誓这辈子无论如何都要护他周全。你要好好的,什么都要好好的。如果这一次还因为身体不好走得那么早,我可再也不乖乖听话啦。重回少年竹马时代,彼此扶持一点点长大,细水长流向。阴郁偏执大佬攻x乐观可爱可爱受互宠互爱1v1...
刚刚通关了一款hp恋爱手游德拉科线,一觉睡醒居然来到了hp世界,还有这种好事?等等,她看着镜子里病歪歪的小美人儿,突然发现自己拿的身份卡好像不是乙游女主莱拉布莱克淦!她穿成了女主的双胞胎妹妹!那个被所有玩家恨之入骨丶不管走哪条线都必须要整死的恶毒女配斯黛拉!突然就很丧。斯黛拉索性躺平摆烂,手握反派大小姐剧本为所欲为。我是恶毒反派我怕谁(手动微笑再见但是这剧情线怎麽好像跟游戏里不太一样?莱拉这世上仅有的丶与我血脉相连的妹妹斯黛拉,我永远爱她胜过一切。德拉科斯黛拉总是这样柔弱无助,分开的每一秒我都担心她被别人欺负。诺特斯黛拉是我的知己,我此生认定的唯一灵魂伴侣。扎比尼亲爱的小姐,要和我来一场浪漫的约会吗?斯黛拉你们整天都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吗?斯莱特林团宠,cp未定。(女主有金手指,没啥用,玛丽苏,ooc警告,有私设,不喜勿入)...
清晨,在夜行一觉醒来后,他现有一名留着两条温柔地依附在她耳旁的双马尾和水灵般的晶莹双眼的小女孩准备帮自己口交,她那张已具备了倾国倾城的动人面容雏形的漂亮脸蛋,在经过了时间的流逝后一定会成长为沉鱼落雁颠倒众生的绝世美女,泛着些许红潮的双颊在那张秀丽绝伦的小脸上添加了一些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属于成熟女人才有的妩媚及娇态,还有那彷佛能拧出水来的雪嫩肌肤,宛如猫瞳的紫色双眼,彷佛将人吸入深邃的紫色漩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