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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西靡失了兴致,在烟灰缸里摁灭烟头,“你对他很好奇?”乔榆笑起来,搂住他的脖子:“顾西靡,你是吃醋了吗?太难得了,这下我是真的好奇了。”顾西靡拿开了他的手,走下床,“你睡吧,以后别见了。”乔榆坐起,“怎么了?西靡我说错话了吗?”顾西靡开始穿衣服:“你别这样想,你想说什么都可以,同样,我想做什么也是。”“可是……”乔榆看他往门口走,喊道:“顾西靡,我们还能做朋友吗?”“你什么时候这么可爱了?”顾西靡脚步顿住,回头朝他一笑,然后继续离开,关上了房门。他和乔榆原本是朋友,顾西靡对他也没那方面的想法,一次酒后阴差阳错,两人发展成了这样的关系。朋友不上床,上了床就不能做朋友,顾西靡不缺朋友,也不缺床伴,他身边挤满了人,他不在乎会少了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人的容忍度变得很低,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吃饭时嘴边掉出的残渣,未修剪的指甲盖里的泥垢,都可能让他转头就走,不管上一秒他们是相谈甚欢,还是在床上一触即发。医生给出过解释,诸如认知偏差,心理防御机制,大脑化学物质失衡等等,但顾西靡也忍受不了医生,他们根本没得过这种病,靠一些书本上的理论和有限的临床经验,就自以为能了解他们所有人吗?一旦他有这种病,他就不再是顾西靡,而是一个患者,他所有的不堪都可以扔给他的病。他偶尔会想,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就是这种烂人,他没有病,只是一切都让他感到厌倦,他无法再把生活当真,就连病都是装出来的。顾西靡走在凌晨两三点的北京街头,他的车还停在酒店的地下,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困在一个小盒子里。他经常这样漫无目的地游荡,北京只有这个时候是慢下来的,路上没什么车,他可以想像一瞬间所有灯光都熄灭,汽车报废横陈在路边,钢筋水泥的高楼轰然倒塌,任由藤蔓攀爬缠绕,所有动物从牢笼,从边缘的栖息地里解放,人类却无影无踪。他独自在原始野蛮的地球上走着,结局可能横尸荒野,也可能遇到另一个人,他们或许不会做爱,但注定相爱,因为他们是地球上最后的人类,重建文明是天方夜谭,他们只需要相伴着度过一生,共享最后的恐惧,最后的故事,最后的体温,直到某天,其中一人先归于尘土,另一人便枕着这方新坟长眠。初春,风刮在脸上是凉的,他需要感受到冷,没戴上帽子,头发被吹乱,挡住了视线。他用手拨开头发,缓缓抬起了头,前方的led大屏上亮着一张巨幅海报,“林泉啸‘昨日重现’巡回演唱会”,前方的人,早已褪去青涩,相比以前来说更加棱角分明,每一根发丝都经过精心打理,光彩夺目,和后方的城市交相辉映。每当这种时刻,他会希望末日永远都不要降临,没有灯光的世界,对林泉啸来说,应该是难以想象的。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一声震动,顾西靡划开屏幕,一条好友申请。头像是画在乐谱上的乌龟,昵称叫“dub”。林泉啸坐在床头,拿着手机,打了又删,删了又打,一肚子话不知从何讲起。踌躇半天,发了三个字过去:【在写歌?】,随后立马按灭了手机。刚躺下,手机响了。他点开聊天框,对面发来了一张图片,白色的瓷砖墙壁,水汽蒸腾,泡沫的掩映下,依稀看见两条长腿交叉搭在浴缸边缘。他的脸顿时热了起来。他们八年没好好说话了,一上来就发这种照片合适吗?顾西靡这个人就是不知检点。他快速点了个“保存”。接着发:【这么晚才洗澡?】顾西靡回他:【夜生活刚结束啊。】林泉啸的心一沉,这些年他虽然不玩摇滚乐,但还在关注着滚圈,之前也看过一些和顾西靡有关的爆料,看着生气,只能眼不见为净。说实话,他从小到大就不理解为什么会有“果儿”的存在,听歌就一定得睡乐手吗?乐手写歌的东西又不是他下面那根,那些睡果儿的乐手就更差劲了,歌词里唱着理想与乌托邦,台上高喊自由与反叛,结果呢?全成了他们泡妞的把戏。说起来是各持所需,其实就是臭味相投,他讨厌“骨肉皮”文化,更讨厌这样的顾西靡。他报复地敲字,心里也没舒坦多少。【怪不得舞台车祸,夜里都被掏空了。】顾西靡之后就不回了。林泉啸盯着聊天框,茫然地眨了两下眼睛,顾西靡白天说得那么云淡风轻,他还以为他真的不在乎。其实顾西靡还是跟以前一样,爱装。不管怎么说,顾西靡现在这样自甘堕落,他也有部分责任。【也不全是你的问题,贝斯和鼓都没跟上,那个主唱更是一坨狗屎,不知道在瞎喊什么。】【我没有说你们乐队一无是处的意思,一次失误而已,又不是你的真实水平。】【你的歌我都听过,在我眼里,你就是中国最牛逼的吉他手,真的。】【顾西靡,你不会这么小心眼,这就生气了吧?】顾西靡迟迟不回,林泉啸就一股脑发了很多,他好不容易才离顾西靡近了点,可不能因为一句话毁了。终于,他收到了三个字:【你好吵。】嫌他吵?顾西靡以前可从来没嫌他吵过,顾西靡果然变了。他把手机反扣在床上,扔在一边不管,翻身躺了会儿,还是气,又拿起手机。我不喜欢你这么和我说话。你现在这样很讨厌。不想理你了。林泉啸打了几条,都清除了,心里越来越烦躁,他翻着一滑就能到顶的聊天页面,看到那张照片,点开放大,这双腿并不瘦弱,从骨骼和线条能看出是男人的腿,但很白,很直,挂在腰上肯定很好看。这么想着,他心里的气消下去不少,有别的东西在往上升,他坐起,垫了个枕头,靠在床头,接着他的手往下摸。另一只手缓慢地在手机屏幕上挪动,足背,脚踝,到膝盖,剩下的都在泡沫之下,但这些已经足够。他心里并不畅快,甚至有点自暴自弃,怎么过了八年,他还是废物一样拿顾西靡毫无办法。五年前,林泉啸来到北京上大学。从空中俯瞰,北京和安城的城市格局很像,但这里的一切都比安城快,就连整个摇滚圈子都比安城浮躁。陈二和阿折留在了安城,林泉啸试过再找人组乐队,但当初那个感觉已经找不回来。由于手臂没恢复好,他不能长时间弹吉他,玩朋克还算勉强,可他们都说现在这个时代,谁还玩朋克那种又土又没水平的音乐,既装不了逼,也挣不了钱。北京的乐队多,厮杀激烈,要想让乐迷记住,就得刷脸,大量频繁地演出,要么有技术,要么圈子里有人带你,那些早混几年的老油条最爱端架子,见面不喊声“哥”连正眼都不给你。林泉啸最烦这套论资排辈的臭规矩,让他对着谁点头哈腰,比吃屎还难受。那时,他想起顾西靡说过的话,确实没错,离开安城根本没人会捧着他,他什么也不是。他想念安城,想念freedub,尤其想念顾西靡。他去过顾西靡他爸的公司楼下,五十多层的大厦,抬头看到顶,脖子会酸,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刺得他眼都睁不开。顾西靡以后会站在大厦的最高处,那么高的地方,怎么可能看得见下面有什么人。他甚至不在北京,他在比北京还远的美国。那段时间,林泉啸写了很多歌,没给任何人听过,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人听。那个虚伪的圈子,融不进去也无所谓,他热爱的是摇滚乐本身,那些从血液里震颤而出的音符,他经常去不同的酒吧livehoe,在下面看着那些或年轻或已青春不再的人,用尽全力呐喊出对生活的不甘。他一直都是站在舞台上的人,十八岁的年纪,他的人生应该才刚刚开始,但内心深处,他无法不产生恐惧,他害怕他人生中的重要时刻都已经过去。那晚,演出的是个新乐队,他法,音色包括层次感都做得别具一格,不知不觉中,林泉啸站直了身体。吉他手留着及肩的长发,漂成了白金色,两侧的头发遮住了脸,只能看见清晰的下颌线条。某种无形的力量驱使着林泉啸向前,人潮阻挡着他的脚步,高举的手臂和迷乱的灯光妨碍着他的视线,但吉他声长出了钩子,紧紧拽着他的心脏,将他与舞台牢牢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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