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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可以完全按照福尔摩斯的性格来演许千秋。
甚至他可以保证,这样演出来的人物一定会比按照原剧本演出更受欢迎。
但是福尔摩斯,本身并不是一个喜剧人物。
这次,他或许应该尝试一下,不再只是单纯的模仿自己记忆中的角色。
而是根据他要演的电影,去对这个人物进行一些微调。
让他更加贴合电影的主题,从而与电影本身融为一体。
烈焰
当天晚上,陆席整夜都没怎么合眼,一直在心里对比福尔摩斯和许千秋的差异点。
他把它们归为以下几类。
第一,虽然同样拥有广博的学识,但福尔摩斯掌握的知识种类更多,他甚至能够辨别伦敦不同地区泥土的差异;
而许千秋对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等偏学术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更深。
第二,福尔摩斯的性格比许千秋更加孤僻,他一辈子没有结婚,始终在不断地追查案情——换句话说,只有新的案子才能给他带来激情和快乐;
许千秋则在博士毕业之后按部就班的留校担任了本校的讲师,并且在三年内通过考核升为教授,破案只是他的兼职而已,从这一点上,他的出格行为应该比福尔摩斯更少。
第三,福尔摩斯对他的伙伴华生的感情很复杂,这每次华生结婚搬走之后他都会失意一阵,对他来说,华生在他生命中的份量相当重;
许千秋和刘义德之间就没有这么深厚的感情了,两个人的关系更类似于合伙破案的好兄弟,尤其是在年龄和气质类型相差如此之大的情况下,就更难擦出什么火花。
除此之外,细节上的差异还有很多。
陆席夜里想着自己反正也睡不着,不如把想到的东西全部记录下来,省的第二天睡醒之后忘了。
所以翌日一早,孟玉就收到了一份删改后的“许千秋角色演绎方案”。
陆席把和福尔摩斯相关的部分删去,给了他一份自己对许千秋的角色特征的总结。
他发出去没多久,刚起床洗了把脸,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陆席随手拽过旁边的毛巾胡乱擦了一下,过去开门。
孟玉站在门外,长发这次没有束起,而是柔顺的披在肩头。
他对着陆席晃了晃手机:
“今天没有你的戏份,现在我有时间,我们聊聊?”
陆席后退半步,把孟玉请了进来。
在孟玉进屋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起床之后还没有叠被,被子乱七八糟的揉在床上。
他的耳朵瞬间开始发烫,咳嗽一声:
“要不你先在旁边坐坐?我还没收拾完……”
孟玉扫了一眼,好笑的挥了挥手:
“这些让客房服务来吧,我们先讨论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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