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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春泥(二十二)
一缸大墨泼出来,把夜淋了个从头到脚,密不透风。余四算准了日子,今天村里的那间小宿舍没有人,也就是说他可以到兔子住得地方去。
他轻车熟路地开了锁,边上的小竹林给他上了块幕,他一进门就定在了孟愁眠那件挂着的白衬衫面前,伸出双手,把衣服揉在手心,细细磨着自己脸庞,就好像真的有一只白白的兔子握在自己手掌心,他能闻到不寻常的味道,专属于这只兔子,就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他和他的这只兔子天一对儿。
关于余四,有很多故事可以讲。大概是多少年前他记不清了,他被拐卖到这里,认了一个叫余成江的人当父亲。除此外余四的年龄也很模糊,他到底是十五岁还是十八岁了……并没有人明明白白地算过,连他自己也常常不清楚,自己到底几岁了,余成江说他十五岁那就是十五岁。
有一些记忆被抹去了。
抹去了也挺好的,他从下来开始就没有过好日子,说是拐卖,其实只有卖,不算拐。他被绑到上海火车站的时候他的亲父母只在离他一百米的地方。那对男女脸上没有泪水,没有狰狞,只有麻木和冰冷。
从上海卖到福建,从福建卖到四川,从四川卖到云南。他像货品一样转送来转送去,每一站点他呆得不长,在福建和四川总共两年,两年里他的双脚没有下过车。他跟着所谓的马戏团到处表演,他要装残疾,装聋哑,装痴呆,装久了自己精神也不正常了。正真改变他的是在2005年冬天,他跟着马戏团的人来到四川,那时候他遇上了一只兔子,一只真正的雪白的兔子。他用心呵护,小心照料,也算和那只兔子相依为命了,四川的冬天又潮又冷,他和那只兔子挤在纸盒子里,车厢里灯光昏暗,坐在前面驾驶位的几个人在高谈阔论地算着这次马戏团赚了多少钱。
余四安安静静地呆着,在昏暗的灯光里他看着那只安安静静吃草的兔子,白白的嘴巴一鼓一息地上下动着,很可爱。余四非常喜欢那种感觉,说不清楚来由,他的手轻轻落下去,兔子耳朵就乖乖往后靠,很灵敏,很乖巧。
余四很喜欢,非常喜欢。
车子在一个安静的村子里停下,货车车厢被打开,那个身材魁梧高大的男人在摩托车灯光里大摇大摆地走过来,走向他和兔子。
“妈哟,啊咯天气冷呢哈!”
“肚子也饿!”
“搞火锅吃吃!”
“……”
“对头,搞火锅!”
余四身边的兔子被带走了,整整两年,他的脚第一次下车,第一次沾地,为了那只兔子。
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没有打死他,只是把他绑在树上,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兔子被剥皮,那只兔子在一片血淋淋的稻草上拼死挣扎,四腿乱蹬,好看的双耳被揪起来,挂到铁钩上,大刀落下去,兔子粉身碎骨,陪葬的还有余四的人性。
他被强按着吃了一口兔子肉,天旋地转间,他的形神俱变。他被卖到云南后,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自己不用到处逃窜,但是必须听话,不准反抗,余成江是个喜欢暴力的男人,他被打得不轻,但好在不缺他衣食穿用,望子成龙的荒谬心情来了余成江就会逼他上学。在余成江不在的时候余四就会放松自己,让自己玩一玩,痛到一种极致就会翻转成愉悦,他的感知开始欺骗他,那晚上的腥风血雨慢慢出七色彩虹。
于是,黑白颠倒,苦乐翻转。
余四想复刻那个男人的手法,再看一次挣扎的兔子。
一开始找不到兔子,就用鸡、鸭、鹅这些东西来代替,后来他开始偷兔棚里的兔子,可是那些兔子太乖了,太温顺,不像他曾经深深喜欢的那只,会反抗,会四腿乱蹬。
他意淫当年,怀缅兔子。
看到孟愁眠出现那天,他差点忍不住冲上去。
他不知道怎么描述那种感觉,那只兔子给他的感觉,多年后,他又在孟愁眠身上找到了。
缓缓理智过后,他开始偷窥,跟踪,想象。
孟愁眠不像他曾经想象中的温顺,相反,这是一个长相可爱却很有脾气的人。上次他送给孟愁眠那只带血的剥皮兔子被孟愁眠挖了个坑埋掉了,余四看见孟愁眠在埋那只兔子的时候吐了。
不仅如此,孟愁眠吐完还红了眼睛,难受得捶胸顿足——正是他余四想看到的,折磨比杀死更具美感。
现在的黑夜,余四抱着孟愁眠的白色衬衫久久不放手。
……
徐扶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远门,孟愁眠还得回学校上课。
两个人收拾好东西后站在院子里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愁眠,”徐扶头打破沉默,“我得走了。”
“那个……审批如果能顺利申请下来的话我四天后就能回来,要是不顺利可能要一个星期呢。”徐扶头有些无奈,“中间要是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
“嗯。”孟愁眠应声,徐扶头今天穿了件黑色外套,连衣帽子有一截别进了脖子,孟愁眠知道他哥因为修理厂的事情正处在一种心神不宁的状态,他在徐扶头要出门的时候忍不住把人叫住了——“哥!”
他把书放下,快步走过去,徐扶头以为这个人要抱一抱什么的,自己伸了手,可孟愁眠只是走到自己面前,抬着手仰着头给他整理衣襟。
孟愁眠整理的很认真,他把那截衣领拉出来,两边都叠了一下,还讲究了个对称,确认无误后,才接他哥的怀抱。
徐扶头的脖颈上残留着孟愁眠指尖的温度,他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衣领问题,整理衣领这种事情他只在女人和男人身上见过,一个男人要出门,一个女人就在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要顾家的话,男人则好好站着听,一会儿后穿戴整齐,再抬脚出门。
现在孟愁眠替他整理,他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哥!”孟愁眠抱住他的腰,说:“我以后不回镇子了,你都忙妥了再来找我,我不耽误你了。”
“嗯,我到时候来接你。”
“好。”孟愁眠松开了他的腰,看再多眼,也得断开,徐扶头先抬脚,孟愁眠还是忍不住对他叮嘱了一句:“哥,注意安全!”
“好!”徐扶头回头冲人一笑,“愁眠,别看我了,一会儿你得迟到了。”
*
刚到红楼,脚还没有到教室,老李就带着一群学出来了。
“愁眠,我们换一个地方上课。”老李捏着几本书步履匆匆地朝他走过来,“昨天涨的桃花水把楼角淹了,楼上也有不少水,都湿着呢。”
“好。”孟愁眠跟学们打了招呼,又问老李,“李叔,那我们去哪里上课?”
“茶房。”老李回答道,“就是之前的茶楼子,那边环境可比这个楼好多了。”
孟愁眠在见到那个所谓的茶房之前并不抱太大希望,这村子里房子都差不多一个样。直到跟着老李绕过水沟,又往大马路边走了好一截,一个漂亮的白墙出现在面前,还算不上旧,只是位置有点不好,在大路靠里一点,在这种荒郊野外这栋二层的小白楼格外阴森。
不过环境确实很好,里面是最开始的晾茶地,一个个大茶盘放在木桌子上,负责揉茶的人就和小学上课似的坐在桌子面前兢兢业业的工作——这是以前的场景了。现在茶厂扩建,工厂里的人都搬到大吊桥那边去了,还留这么块房子在这。
茶厂老板想把这小洋楼卖出去,可是这里不适合开酒店也不适合搞餐饮,更不适合居住,他要价不算高,却没有人愿意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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