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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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九眼前一晕,手腕有些脱力,露出破绽。

阁主猛地施力,竟想硬生生将奚九砍成两半。

“奚九!”李慕云咬牙爬起来,猛地将奚九拽开。那刀,砍在了李慕云左肩上,刀锋因为撞到肩胛骨,发出“噌”一声。

阁主怒道:“多管闲事!”

他用力将刀抽了出来,直接砍在李慕云的脖颈上,鲜血喷涌而出。温热的血浇在奚九身上,让她清醒一瞬,她怔愣的看着李慕云。

李慕云身影一僵,往后退了一步,直直栽倒在地。

他浑身都是血,他笑了笑,嘴里也吐出大口的血。李慕云能感受到自己突然变得很冷,生命随着血液逐渐流出自己的身体。

“奚九,你你一定要杀杀了他。”李慕云的喉管被鲜血糊住,甚至没办法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嗬嗬的喘着粗气。

他笑着,看着湛蓝天空,只觉得他这一生短暂的仿佛大梦一场。

看着李慕云的笑眼,奚九只愣了一瞬。她猛地起身,握紧了手中的刀。却因为中了蛇毒,身体晃了晃。

“奚九,你还有能力报仇吗?认输吧。放你一马,不让你死的这么难看。”无影阁阁主站在一旁笑道,他的蛇就昂着头,吐着信子看着她,似乎也在嘲笑。

奚九周身的杀意犹如实质,她一字一顿道:“我要你死。”

“死!”奚九提着刀,拼尽全力,冲了过去。

风声在崖边呼啸,卷走兵刃相击的余音,天地间,惟剩两个打斗的身影。

奚九左肩被无影阁主的剑贯穿,鲜血浸透半臂,她的刀脱了手。奚九被阁主逼至崖边,碎石在脚下滚落深渊。

“奚九,姜还是老的辣。你和李慕云,还包括你那妹妹,你们就是南疆的走狗,当真以为能翻的了天,痴人说梦。”无影阁阁主冷笑道,他已然觉得胜券在握。

奚九沉默不言,她听着心跳声,一声快过一声,简直要跳出胸腔。奚九眼底闪过一丝决绝。

她猛地向前一步,任由刀锋穿透肩胛,同时右手寒光乍现,一柄短刃精准地没入无影阁阁主的心口,重重翻搅。

阁主瞳孔骤然收缩,吐出一口鲜血,难以置信。

“那今日,你便为他们殉葬。”奚九哑声道,死死拽着他,手臂青筋暴起。

“不,不!我不想死!”无影阁阁主大吼道。

两道身影坠入悬崖。

风声在奚九的耳畔呼啸,染血的衣袂在烈风中猎猎翻飞,她的面容苍白而平静,睁着眼,眼底映着天光。

脑中如走马灯闪现,最后一幕竟然是他们第一次做.爱结束的傍晚,奚九去给裴知行叫水洗漱。

那时候屋里没点灯,光线昏暗,奚九只能看清裴知行的轮廓。他那时候非常黏人,舍不得奚九,仰着脸,依恋的吻她。

裴知行说:“你快些回来,我想你。”

在刺耳的风声中,奚九缓缓闭上双眼——

作者有话说:终于把这一段写完了,后面不会再这么虐了。后面会轻松很多[狗头叼玫瑰]

大概就是

奚九一方面觉得:这人性子怎么这么怪,谁受得了他!一方面又觉得:长的确实好看,是我的菜,再忍忍。

世子这边一方面:我真的恨死她了,绝对不可能原谅她!一方面:她不记得我了,她身边又有了别人,偷偷哭

第55章第55章失忆

弹指太息,浮云几何。

云州是一个没有四季的地方,因为地处南方,紧靠南疆。云州常年炎热潮湿,雨量丰沛。哪怕到了冬天,也比其余州县热上许多。

相比于中京这些宽广的平原,云州算不上一个好地方。

要到云州,需要越过崇山峻岭。在遮天蔽日的密林之中,瘴气重重,危急四伏。更恐怖的,则是隐匿在山中的山贼草寇,烧杀劫掠,无恶不作,令云州百姓苦不堪言。

在云州,商队要想穿过崇山,平稳的到达城镇,往往要雇佣镖局的人随同。

没遇到草寇则万事大吉,遇到了草寇,这些镖局的人能救命。

夏日的山林之中,空气是粘稠的,饱含着草木蒸腾的水汽和泥土腐败的浓郁气息。

几十匹驮马沿着溪流,沉默的向前行进着。它们背上,满载的是云州独有的物产。肉桂、广藿香、巴戟天等,是云州独有的药材,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这是云州当地最大的药商。每年夏、冬两季,云州的药商会将处理好的药材,运到江南这些富庶之地。

“这鬼天气真是热,往年都没见有这么热。今年偏就这么怪,真是喘口气都觉得费劲儿。”

商队最前头,三人开道。

商队的左右两侧,以及后面,都有镖局的人,总计约十来人。他们将整个商队牢牢护在中间,密不透风。

前面三人骑着骏马,不紧不慢的走在前面。最中间的是个女人,身形高挑劲瘦。左右两侧则是两个健壮的男人,皮肤黝黑。

“就是啊,真不知要热到什么时候。”

“到了江南那些地方就要好些,至少比云州凉快。”

“江南不热?”

“也热,但没云州这么潮,云州跟蒸笼似的,把人闷在里面。”

“我还没见识过江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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