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马车又开始晃悠起来了。
马车上,方有为紧闭着眼睛,靠在车箱上。
林鹤清也不好和齐爷爷说话,免得打扰他,所以就掀开窗帘看外面的风景。
一转眼,五天过去了。
方有为也和林鹤清熟悉了起来,三人也时常聊天,当然大部分是林鹤清和方有为在聊天,齐爷爷不加入他们的话题。
方有为不愧是是经常走南闯北的商户,聊起什么来都是头头是道,尤其是还有些做生意的小技巧什么的,他也大大方方的说出来。
据方有为说,他是贤阳城的一个商户,来这里也是因为现在需要接手家中事务,需要去何处分店考察,他是第一次来到良泉镇的。
还问林鹤清是哪里人,现在要去哪里?
两个人是闲聊天,但是林鹤清心里有点提起来了。
其实在古代问这个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相互了解的一个步骤罢了。
但是林鹤清的观念里面,古代只要知道你的姓名地址,基本上就能找到人,贸然透露自己的信息,也容易给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再说了,贤阳城那么大,方有为也没说自己家住哪里,是不是真的叫方有为还有待考证。
林鹤清决定就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什么都不说可能大家也挺尴尬的。
“我就是良泉镇的人啊,我就在这里出生的,从小到大都在良泉镇,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
有为兄,我真羡慕你,可以天南海北的到处跑,见识又那么丰富。”
“哈哈哈哈,这有什么,等你长大了,你也会有自己的事业,到时候这天高海阔的,想去哪就去哪。”
其实方有为应该就是习惯性的问问,因为他一直都是领导者的地位,习惯了解大家的背景身份,方便他更好的与人相处。
而他看见林鹤清大大咧咧的,一个第一次出远门的孩子,没必要防备那么多,和林鹤清相处也就自然点了。
具体就表现在,方有为不再每天没事找事的和林鹤清聊天,而是自己兴致来了,才睁开眼睛,搭搭话。
本来林鹤清的马车上只有两套被褥,一人一套,林鹤清还在抽条,晚上睡觉在马车上也不觉得挤。
方有为到林鹤清马车上的时候,被子就不够用了,林鹤清和齐爷爷共一床被子。
过了两天,路过一个镇的时候,镖局进去了里面,一般镖局除非要补充物资,是不会进城镇的。
这次也是这样,多了这么多人,马车得置办,还要买些干粮被褥,这天气越来越冷,如果没有被子的话,路上怕是不好过。
好在被抢的商队说自己还有些积蓄藏着,还可以自己置办东西。
奇怪的是,明明方有为还有银票买蚕丝被,却没有自己再买一辆马车。
而是选择给林鹤清还有齐大夫都买了一床蚕丝被,作为冒昧打扰的赔礼,要知道,这被子可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
路过两国边境的时候,镖队停了下来,林鹤清没有下车,而且在车上往外面看,到处都有声音传来。
出去的地方是一个五辆马车能并排行走的一个超级大的城门,边上还有官兵手持红缨枪在站岗。
林鹤清的车队被夹在中间,前后左右都堵的死死的,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见一些声音传来。
林鹤清郁闷的把头缩回马车,没有说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坐怀不乱冷情攻X假戏真做狐媚子受三十六计,李群霄对美人计最为不屑,但要诱敌深入必先以身试险,李群霄顺势将投怀送抱的裴蕴初捧成花魁,捧到最高处,又掐着他的脖子,让他跌落进泥里。裴蕴初生涩却实在动人,口中真情实意不过是保命符,李群霄好奇了,他到底能装到几时?百般讨好是毒药,蜜语甜言最磨人心,李群霄步步沦陷,不求解脱,谁知裴蕴初突然变脸跑路,再见面时故态复萌,挣扎得厉害还当我是青楼里的楚云?放开!情痴便生执念,李群霄穷追不舍,裴蕴初先露底牌,当初认错人,千方百计想骗的人,不是他。爱而不得便生恨,李群霄追逐他,撂狠话想脱身,等我玩腻了再说!李群霄攻心,裴蕴初还是要走。只是没想到,再一次见到的裴蕴初,浑身是伤,气息奄奄,看来的目光带着不安和陌生,小心翼翼地问你是谁?李群霄有千万种方法放过彼此,可他却说我是你夫君。—裴蕴初OS我装作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只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别说了,我有自己的节奏。李群霄OS想骗我没那麽容易不确定,再看看。—李是攻,视角主受狗血失忆丶虐恋丶纯爱...
男人仰卧在沙上,看着窗外寂寥的夜空,开始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 这个男人叫杨立,身高177cm,身材偏瘦,得益于曾经的锻炼,人到3o,依旧保养得很好,从警察学校毕业后,没有像大多数他的同学一样,进入警察部门或者到政府机关单位工作,反而选择了极具挑战性的私家侦探作爲选职业。由刚开始从业的菜鸟,成长到后来知名的私家侦探,光景好的时候,也曾经月入数万,当然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需要承担各种case的高风险。 也正是因爲杨立神秘而充满激情的职业,让当时还是就读于工商学院的学生思琪对其迷恋得无法自拔,最终两人坠入爱河。妻子思琪比丈夫杨立小3岁,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校花级别,但是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人物。...
大道的后儿子时辰,在一片混沌中醒来。无意中窥探的未来,不仅让祂得以化形,更是与自己未来的恋人结缘。在大哥大盘古感天动地身化洪荒后,悄咪咪的交出部分时间本源作为移民费,正式成为移民洪荒的一员,也开始自己在洪荒养花种草修身养性(×)招猫逗狗愉快恋爱(√)的日常。在三清告别后,御时躺在冰玉床上闭目养神。送走大兄与三弟后,元始转身走到御时身旁俯身握住祂的双手,有些心疼的看着祂。不知是不是强行抽取灵力的后遗症,御时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御时忽然睁开眼睛与元始四目相对,调笑着说玉清尊者在看什么元始的耳根一点点染上深红,在玉色的面庞下映衬的更为耀眼。注意1本文是封神榜等神魔小说的衍生,是洪荒流小说2私设较多,不考据3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为旁观者,陆千菱见证了宋莫离从爆红到陨落。穿书后,陆千菱成了宋莫离的豪门千金姐姐。原书里,姐姐坐拥千亿家产,却偏偏容不下流落在外的亲弟弟,对他百般刁难。后来宋莫离猝死,陆家也因此迅速衰败。陆千菱刁难弟弟?忙着享受豪门生活呢,没空。全网热播的姐弟综艺,顶流宋莫离第一期就语出惊人,直言和姐姐不熟。观众都以为陆千菱蹭热度翻车,等着看她笑话。然而,送礼物环节,陆千菱随便挑的礼物是全球限量款名表。选穿搭环节,陆千菱不知道宋莫离喜好,于是直接把整家奢侈品店的男装全买了。观众姐,还缺不熟的弟弟or妹妹吗?后来,陆千菱鞋子磨脚,宋莫离背着她走了一公里。冷雨中,宋莫离把厚外套给陆千菱,自己穿着湿毛衣发抖。观众说好的不熟呢?小丑竟是我自己。陆千菱只想享受钱堆里打滚的生活。没想到不仅迅速爆红,还同时被好几个男人疯狂追求。...
不知道是从地狱,还是从天外冒出来的百万妖魔。一夜之间摧毁了人类文明。人类从食物链顶端,坠入谷底,沦为由妖魔圈养的家畜。无数次反抗,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绝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