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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七日
在高速公路上狂飆时速一百七的感觉,原来没有想像中的刺激,充斥在心里的,反而是痛觉,溢出心湖,氾滥成灾的痛觉……
我相信她,却也不得不相信我的眼睛。
我以为她讨厌他,我以为她不会在意他的存在,我以为她会跟我一样,只把他当做一种考验,我以为我为她做的她都懂,只是因为空间的因素,她不能在第一时间收到我的关心与爱护,我以为我以为的是对的……
从早上八点开始开车,到她家时,已经是十二点四十四分了,一路上,高速公路塞得乱七八糟,但我的心情却没有因为塞车而有一丝一毫的影响,反而愈接近台北,心里愈高兴,总是想着:再没多久,就可以看见她了,看看她惊讶的表情、载着她到处走走,一切的想像,都美得不像话。
只是,我就站在她家门口,从中午十二点四十四分等到晚上十点,她才出现在我面前,原本看到她,我会是很高兴的,这世界上有哪个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人还会心情不好的呢?
我想就只有我而已,并不是不想看见她,而是不想看见坐在她背后,让没有驾照的她载回来的他。
他就是珍珠男吧?我想。除了他,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是我的敌人。
他是一号敌人吗?那表示还有二号、三号、四号、五号……
自己的女朋友有这么大的吸引力,有别的男孩子欣赏她,那表示我的眼光不坏是吗?也表示我的能力不错,可以追到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
狗屁一堆,安慰自己也该看情况吧!
她到底是谁的女朋友,我已经没有把握回答自己了。
再一次,雨又救了我,否则如果让她看到我的泪水,我的不败战绩就毁了,我可不希望这辈子有机会让她看到我的眼泪长怎样,尤其是因为她而掉下来的眼泪,那表示不争气、表示没用、表示懦弱……
表示我已经爱她爱到超过自己的极限……
就因为如此,所以我不想承认,我不想让泪水成为我伤痛的佐证,我不想在我心碎欲裂的时候,看见她纯真惹怜的眼睛,还有她让人毫无抵抗能力的眼泪。
所以,我让我的眼泪躲在雨里,只让自己听到眼泪在哭泣的声音。
那把伞,是两年前她在士林迷路时,我拿给她用过的。
记得那一天,是我第一次确定自己喜欢上一个女孩子的时候,所以,那把伞,算是一个回忆吧,一个我不知道是错是对的回忆。
他会是个好男朋友吧?至少他在她的身边,随时可以照顾她、爱护她,给她第一时间想要的,给她所有她需要的陪伴。
如果我捉不住她、留不住她,我会让她飞,因为她有自己的翅膀,有选择属于自己天空的权利。
昨天晚上的十点零四分,台北下了一场雨,全世界好像都被洗乾净了一样,只剩下我的心,仍残留着血的痕跡。
我会不会再写这本日记呢,在我跟她在一起的第十四天之后?我不知道,因为我也害怕着,当我打开日记的时候,我会看见这令人心碎的日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七日。
如果她……不,如果你有机会看见这本日记的这一篇,请不要哭,这一篇日记的命运很可怜,因为它已经湿过一次了……
翰聪am03:44
失恋的时候数花瓣,是一种最棒的自欺欺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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